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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入門47課(39)審判

作者:重返伊甸  於 2021-5-6 10: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摘|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審判是上帝救贖計劃的重要部分,是上帝慈愛與公義的彰顯。聖經說, 人人都要受上帝的審判:「上帝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傳3:17);「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林后5:10);「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按聖經教訓,審判可分三個階段:查案審判(預審),千年審判(宣判)、執行審判(行刑)。現分述如下。
 
一、第一階段———查案審判
 
(一)、審判的場面:
 
關於查案審判的場面,但7:9 、10說:
 
「我(但以理)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亘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凈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
 
「這就是先知在異象中所見的那偉大而嚴肅之日的景象。那時人類的生活與品格都要經過審判全地之主的檢閱,各人要『照自己所行的受審判。』這位『亘古常在者』就是父上帝。詩人說:『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禰未曾造成,從亘古到永遠,禰是上帝』(詩90:2)。這位宇宙眾生之源,又是一切律法之本的上帝,將要主持審判。有『千千萬萬』的聖天使要擔任差役和見證人,出席這個偉大的法庭。」(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而被審判的人不需要在場:
 
「凡在這次審判中被定為『配得』的人,將要在義人的復活中有分。耶穌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里復活的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路20:35-36)。他又說:『行善的復活得生』(約5:29)。死了的義人要一直等到這次審判完結,他們被定為『配得』的人之後,才『復活得生。』因此,當他們的記錄在審判台著被檢查,他們的案件被決定的時候,他們本人是不在場的。」 (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我們將上帝這次展開「案卷」「行審判」的工作,簡稱為「查案審判」,相當於預審階段。
 
(二)、 審判的時期、地點:
 
根據但8:14的預言:「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凈」。知道審判開始的定期是在公元1844年,審判的地點是在至聖所。
 
關於這個時期,多處經文都提到:
 
1、徒17:31中,保羅說:
 
「因為他(耶穌)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即查案審判)天下。並且叫他(耶穌)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2、啟11:15,啟11:18中,約翰說:
 
「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審判(即查案審判)死人的時候到了』」。
 
3、啟14:6、7中,約翰又說:
 
「我又看見另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即查案審判)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
 
可見,這個時期是上帝早已定好的。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象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13-14)
 
這裡所描寫的基督的降臨,並不是指著他第二次臨到世上;他乃是來到天上亘古常在者面前,要承受權柄,榮耀,國度;這些都是要在他的中保工作結束之時賜給他的。預言中所提到在一八四四年(二千三百日的終點)要實現的,乃是他這次的來臨,而不是他復臨到地上。那時我們的大祭司由眾天使護送著進入至聖所,到了上帝的面前,進行他為人類所作的最後服務,──開始查案審判的工作,為一切顯明配蒙救恩的人贖罪。」 (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三)、審判的順序:
 
「在預言的禮節中,惟有那些已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且借著贖罪祭牲的血將自己的罪遷進聖所的人,才能參加贖罪日的禮拜。照樣,在最後贖罪和查案審判的大日,也只有那些承認自己是上帝子民之人的案件才被審查。審判惡人乃是一個特殊而分別舉行的工作,要在審判的後期進行。『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4:17)」(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林前4:1),是說審判的順序是從世上第一個承認自己是上帝子民之人「亞當」開始,然後按出生先後次序,審判每個承認自己是上帝子民之人,決定此人是否得永生。凡在這次審判定為義的人,將要在義人的復活中有分, 得進上帝永遠的國,正如啟7:26 說的:「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
 
而不承認自己是上帝子民之人的罪人,要在審判完承認自己是上帝子民之人結束后,再行審判。
 
(四)、 審判的案卷:
 
1、生命冊:
 
生命冊上記的是將來得永生之人的名字。
 
「凡曾為上帝服務之人的名字都記在生命冊上。耶穌曾吩咐門徒說:『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10:20)保羅提到他忠誠的同工,說:『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4:3)。
 
但以理展望到末日『在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並且說,上帝的子民『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蒙啟示的約翰也說:『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上帝的聖城(但12:1;啟21:27)。」(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2、記念冊(記善冊):
 
在瑪3:16中,提到「記念冊」:「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在上帝的面前還有一本『記念冊』,其中記載著『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的善行(瑪3:16)。他們信心的言語和愛心的行為都被記錄在天上。尼希米在禱告的時候也提到這事說:『我的上帝啊,求禰因這事記念我,不要塗抹我為上帝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尼13:14)。義人的每一行為都要留在上帝的記念冊中,永垂不朽。他們每次拒絕試探,每次戰勝罪惡,以及每次發表慈憐的言語,都要據實記錄下來。此外,每一件犧牲的行為,和為基督而受的每一次苦難和憂愁,也都要被記下來。詩人說:『我幾次流離,禰都記數,求禰把我眼淚裝在禰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禰冊子上嗎?』(詩56:8)」 (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3、記惡冊(罪狀記錄冊、死亡冊):
 
對此,經上說:「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就是在山上燒香,在岡上褻瀆我的罪孽,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我先要把他們所行的量給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5:6-7)
 
上帝要將罪惡之人的名字,及其罪狀,都記在此冊上。
 
「關於人的罪,天上也有記錄。『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救主說:『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傳12:14;太12:36-37)。人的秘密心意和動機,都要在這毫無錯誤的記錄冊中顯露出來;因為上帝『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一同報應……,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5:6-7)。
 
每一個人的行為,都要經過上帝的檢閱,定為忠心或不忠心。在天庭案卷中每一個人的名字下面非常準確地記著,每一句錯誤的言語,每一件自私的行為,每一個未盡的本分,以及每一種巧妙偽裝的秘密罪惡。人忽略了上天所發的警告或責備,曠廢光陰,錯失機會,以及在別人身上所發揮或善或惡的影響及其深遠的結果,這一切都要被記錄的天使登載下來。」(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在恩典之門關閉前,「未悔改,沒有丟棄罪惡之人,不蒙赦免,其名字要留在記惡冊上。他們所犯的罪,無論在光天化日,或是黑夜深更,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上帝的使者看到了每一樁罪惡,並記錄在毫無錯誤的案卷中。人或可以隱瞞過父母、妻子、兒女和同伴……但這在天,眾聖者面前卻是彰明昭著的。最濃黑的夜色,最秘密的手段,都不足以掩蓋一個念頭,以瞞過永生的上帝。每一筆不誠實的賬目和每一件不公道的行為。上帝都留有準確的記錄,祂是不會被外表的敬虔所欺騙的,祂對於品格的衡量絕無錯誤。對於原先行義,後來又行惡之人,其原先的善行也不會再被記念,因上帝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結33:12-16)」(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以上三種冊子,都是上帝讓天使來認真記錄的,因經上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來1:14 )
 
(五)、 上帝審判的標準:
 
1. 上帝的律法:
 
律法十誡是上帝在審判時候用來測驗人類的品格與生活的標準:
 
智慧人說:「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12:13-14)。雅各警戒他的弟兄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那麼,未聽福音的,不知道上帝律法的人如何受審判?
 
經上告訴我們說:「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羅2:11-15 )
 
「雖然外邦人不知道成文的律法,什麼時候他們若表現出對上帝和對同胞的愛心,就證明律法的要求寫在他們的心中(見耶31:33;來10:16)。……『無論何處,只要有愛心和同情的願望出現,……都證明上帝的靈在工作著。』(《天路》385頁,參加5:22)聖靈決不限於猶太人和基督徒,而是在每一個地方的人心中工作。這個道理猶太人很難接受,今天的基督徒對於救恩的看法同樣也有可能太狹窄太自私了(見約3:16;提前2:4)。」(《羅馬書SDA註釋》羅2:15注)
 
2. 耶穌的話:
 
主耶穌的話,也是上帝審判我們的標準。對此,主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12:48、49)。
 
(六)、人被審判的憑證:
 
1、人說的話:
 
主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12:36、37)。
 
2、人的行為:
 
主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16:27)。
 
3、人的意念:
 
保羅在林前4:5中說:「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裡得著稱讚。」
 
4、主耶穌的福音:
 
施洗約翰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保羅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帖后1:7-9)。
 
(七)、 審判的中保——耶穌:
 
 「在這次審判中,耶穌要作他們的中保,在上帝面前為他們代求。『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9:24;7:25)。
 
當案卷在審判台前展開時,一切信奉耶穌之人的生活都要在上帝面前被檢查。我們的中保要陳述每一個人的案情,從第一個生在世上的人開始,順序而下,世世代代,直到現今還活著的人為止。每一個名字都要被提出,每一椿案情都要經過詳盡的審查,有些名字要蒙悅納,有些名字要被棄絕。什麼人若是在案卷上還留有未經悔改未蒙赦免的罪,他們的名字就要從生命冊上塗去,同時他們所留在上帝記念冊中的善行也要被塗抹。上帝曾曉諭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出32:33)。先知以西結也說:『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結18:24)。
 
凡過去已經真心悔改,並憑著信心領受基督的血作為自己贖罪犧牲的人,在天上的案卷中已有赦免二字寫在他們的名字下面;當他們在基督的義上有分,他們的品格也顯明是與上帝的律法相符時;他們的罪惡就要被塗抹,他們也要被認為是配得永生的人。……
 
人們在地上法庭判決時所表示的最深切的關注,只能隱約地說明在天上的法庭中所有的情緒。那時,在審判全地的主面前,凡記在生命冊上的名字,要一一被檢查。我們神聖的中保要為一切因信賴他的寶血而蒙赦免並得勝罪惡的人代求,使他們可以回到伊甸故鄉,並戴上冠冕與他同作後嗣,承受『從前的權柄』(彌4:8)。撒但曾儘力欺騙並試探人類,想要破壞上帝創造人類的計劃;可是基督現在卻請求上帝實行他的計劃,好象是人類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他不但為自己的子民要求完全的赦免與稱義,而同時也要求他們在他的榮耀里有分,並在他的寶座上與他同坐。」(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二、第二階段——千年審判
 
在查案審判結束后,主便二次降臨,一千憘年來到,此期間升天的聖徒要和上帝,聖天使,一起審判死去的惡人和惡天使,查明其滅亡的原因,並定下待主第三次降臨時,他們復活后,在火湖裡受刑罰的時間。
 
「在第一次與第二次復活之間的一千年中,要進行審判惡人的工作。使徒保羅曾指明這場審判乃是基督復臨之後所發生的事。他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聽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先知但以理說,當亘古常在者來臨的時候,他要『給至高者的聖民伸冤。』(但7:22)這時,義人要作上帝的祭司,並與他一同作王。約翰在啟示錄中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保羅所預言的『聖徒要審判世界,』(林前6:2)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們要與基督一同審判惡人,把他們的行為與上帝的法典──《聖經》──互相對照比較,並按各人所行的定案。然後又照惡人的行為規定他們所當受的處分,並在死亡冊中記在他們的名字下面。
 
撒但和惡天使也要受基督和他子民的審判。保羅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林前6:3)猶大也曾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善惡之爭》第四十一章「全地荒涼」)
 
這時期的審判,相當於宣判階段。
 
三、第三階段——執行審判
 
一千年完了,主第三次降臨地球,令惡人復活,撒但及惡天使也暫時被解除捆綁,上帝就開始執行審判。
 
對此,使徒約翰說: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1-15);「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啟20:10)。
 
(一)、惡人低頭,向上帝屈膝:
 
這時,上帝的聖城降臨在地上,主耶穌坐在白色的大寶座上,對惡天使和惡人實施執行審判:
 
「當案卷展開,而耶穌的慧眼定睛望著惡人時,他們立刻就感悟到自己所曾犯過的每一件罪惡。他們看出自己曾在何時何地偏離了那純潔神聖的道路,以及驕傲與反教的精神如何使他們干犯了上帝的律法。他們過去怎樣因縱慾作惡,而助長試探的勢力,怎樣濫用上帝所賜的福,藐視上帝的使者,並拒絕祂的警告,以及他們剛硬不化的心怎樣擊退救恩的浪潮,━━這一切都要顯明出來,好像用火寫成的字一樣。……
 
在寶座之上有十字架出現;於是亞當受試探與墮落的情景,以及救恩的偉大計劃各階段的發展,像一幕一幕的活動電影放映出來。……
 
所有的惡人要站在上帝的台前為反叛上天政權的大罪受審。這時沒有人為他們代求;他們是無可推諉的;於是有永死的判決宣布在他們身上。……
 
惡人看出自己因叛逆的生活而喪失的究竟是什麼。當初上帝向他們提出那極重無比的榮耀時,他們曾傲慢地拒絕了,而現在看起來,這榮耀是何等地可貴啊。沉淪之子要喊著說,這一切都是我本來可以獲得的,而我竟把它置於腦後。唉,這該是多麼奇怪的昏迷啊!我已經把平安、幸福和榮譽換取悲慘,恥辱和絕望。眾人都要看出自己被摒棄於天庭之外,乃是公正合理的處分。」(《善惡之爭》第四十二章「善惡之爭的結束」)
 
(二)、撒但戰兢,向上帝低頭:
 
「撒但見到基督的威嚴和光榮似乎全身癱瘓了。這一度作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想起自己從何處墮落的……何竟改變,何竟墮落了!……他回顧自己在人間所作的及其結果━━人類互相仇視,彼此殘殺,紛爭和叛亂。惡人在罪中越陷越深直到滅亡。撒但看到在他周圍億萬惡人的罪惡,都是他造成的,他成了罪魁禍首。他已成為全宇宙所憎恨的目標了。他所想要加在上帝身上的罪名,現在完全落在他自己頭上了。到此撒但不得不低頭下拜,承認自己所受的處分是公正合理的。」(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四十二章「善惡之爭的結束」)
 
(三)、上帝的公義在宇宙彰顯:
 
「上帝將祂(耶穌)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2:9-11)
 
「主啊,誰敢不敬畏禰,不將榮耀歸與禰的名呢?因為獨有禰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在禰面前敬拜;因禰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啟15:4)
 
「在全宇宙之前,聖父與聖子為人類所作的偉大犧牲已經清楚的顯明了。……撒但統治的結果和上帝政權的對照,現在都全然顯明了。同時也顯明:在這大鬥爭中,上帝的每一措施都是以祂子民的永久利益和祂創造之諸世界的利益為前提的。『耶和華啊,禰一切所造的,都要稱謝禰。禰的聖民,也要稱頌禰』(詩145:10)。 罪惡的歷史要永遠作為一個證據。證明上帝律法的存在是與祂創造之眾生的幸福有密切關係的。所以無論是忠誠或是叛逆之徒,都要同聲讚揚『萬世之王啊,禰的道途,義哉!誠哉!』(啟15:3)」(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四十二章「善惡之爭的結束」)
 
(四)、罪惡永遠消滅:
 
撒但及惡人在上帝的聖城之外,面對上帝這嚴肅的「白色大寶座」——審判台前,不得不承認上帝的公義,並向基督的至高權威低頭,但他們的品質並沒有改變。
 
撒但要帶領所有的惡人「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啟20:9),要向上帝的聖城進攻。
 
那時惡人不再聽他的話,反而向撒但和他欺騙人的爪牙工具大發烈怒,並以惡魔般的瘋狂向他們猛撲過來,彼此殘殺:「那日,耶和華必使他們大大擾亂。他們各人彼此揪住,舉手攻擊。」(亞14:13)
 
於是上帝降下火來,將他們全都燒滅:「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撒但)枝條一無存留。」(瑪4:1)「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太25:41)
 
惡天使和惡人各按其罪行輕重,所定的時間受火刑,直到燒完,並不是受「永火」,因上帝是慈愛的,惡者受到應有的刑罰就可結束。如猶1:7 說:「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它們燒毀后就無火了。「永火」,是形容受刑罰的時間較長,程度較重。
 
(五)、上帝讓地球成為「新天新地」:
 
當惡天使和惡人都被燒滅之後,地球上的罪惡就徹底被上帝消滅了。
 
然後,上帝將地球再創造一新:「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啟21:1)「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衰、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21:3-5)
 
四、為永恆作準備,作得勝的人
 
「那有關贖罪工作結束時的情景,實在是非常嚴肅的。查案審判的工作已經進行多年了,再過不久,就要審查到現今活著的人了。快聽救主的勸告: 『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衰微』原文作『死』)。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上帝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啟3:2);『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可13:33)。……長久警醒而感到疲倦並轉向世俗之引誘的人,他的處境是非常危險的。正當工商業家圖利,貪愛宴樂之徒恣情縱慾,而摩登女郎修飾打扮之時━━可能正在這一剎那間,審判全地之主要下判決說:『你被稱在天平里,顯出你的虧欠。』(但5:27)」(懷愛倫著《善惡之爭》第二十八章「查案審判」)
 
願我們聽到這審判的真理信息,能認真重視,見證主道! 「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對領受之人,上帝預備有美好的賞賜:「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7)
 
 
 
練習題
 
一、是非題:
 
1、 上帝審判人類的時期並沒有告訴我們。(  )
2、 上帝要根據案卷和人所行的審判世人。(  )
3、 在公元1844年查案審判開始,是先從上帝的家亞當夏娃起首。(  )
4、 在審判的第二個階段一千年審判中,是審判惡天使和惡人。 (  )
 
二、填充題:
 
1、上帝審判人類的案卷有:① ______冊;② ______冊; ③ ______冊。
 
2、主說「凡人所說的______,當審判的時候,必要句句________。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___,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__。」
 
3、審判的標準:
 
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
 
4、 查案審判嚴肅的景象記在但_____這是審判的第_階段。
 
5、 審判工作的第二階段是在______中進行的。
 
6、 第三階段稱為______審判,在_________時實行。
 
三、選擇題:
 
1、永火的意思:
 
    ①、惡人永遠受苦,燒不死;
 
    ②、因為惡人苦待義人,應該永遠受苦;
 
    ③、惡人被燒完后,就永遠沒有了。
 
    正確答案:(                )
 
2、審判的時期、地點:
 
    ①、在1844年開始,在地上的教會。
 
    ②、在主復臨時開始,在天上的聖所。
 
    ③、在1844年開始,在天上的至聖所。
 
    正確答案:(                )
 
3、人被審判的憑證:
 
    ①、言行。
 
    ②、意念。
 
    ③、福音。
 
    正確答案:(                )
 
四、問答題:
 
1、中保是什麼意思?耶穌作那些人的中保?
2、怎樣才能達到審判的標準?
 
五、熟記經文:
 
1、啟20:12   2、瑪3:16-18    3、約12:48,49
4、雅2:12  5、林前4:5    6、傳12:13、14  7、約壹2:1
 
 
 
練習題答案
 
一、是非題:
 
1、 (×)  2、 (√) 3、 (√)  4、 (√)
 
二、填充題:
 
1、生命  記善  記惡
 
2、閑話   句句供出來   義   罪
 
3、上帝的律法   耶穌的話
 
4、7:9,10   一
 
5、一千年
 
6、執行   主三次降臨
 
三、選擇題:
 
1、正確答案:(  ③  )
 
2、正確答案:(  ③  )
 
3、正確答案:( ① ② ③  )
 
四、問答題:答案參見講義。
責任編輯:雅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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