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以撒的婚姻
(本章根據《創世記》第24章)
迦南人是拜偶像的,所以主吩咐祂的子民不可和他們通婚,免得他們被引誘去拜偶像。亞伯拉罕已經年紀老邁,行將就木。以撒還沒有結婚。亞伯拉罕害怕那環繞著以撒的腐敗影響,所以很希望給他揀選一個不致於導致他遠離上帝的妻子。他把這事交託給那管理他一切所有的忠心老練的僕人。{SR 84.1}[1]
亞伯拉罕要他這個僕人在主面前鄭重起誓,決不從迦南人中為以撒娶妻,卻要到亞伯拉罕那信仰真神的親族當中去為以撒揀選一個妻子。他囑咐他萬不可把以撒帶回到他所已經離開的故鄉,因為那裡的人幾乎都受了拜偶像的影響。如果他不能為以撒找一個願意離開她本族到他這裡來的妻子,則他所起的誓就與他無幹了。{SR 84.2}[2]
這件大事並沒有留給以撒去自作選擇,而不接受他父親的意見。亞伯拉罕告訴他的僕人,上帝必差遣使者在他面前,指示他如何選擇。於是那受了這一委託的僕人就啟程前往了。他進了亞伯拉罕親族所住的城。就懇切地祈求上帝指示他如何為以撒揀選一個妻子。他要求賜予他一定的憑據,使他不至在這事上作錯。他在一口井旁休息,那是最多人聚集的地方。在這裡他特別注意到利百加的動人姿態和有禮行為,而他所求於上帝的憑據他全都得到了,證明利百加就是上帝所樂於揀選作為以撒妻子的一位。她邀請那僕人到她父親的家裡。於是他向利百加的父親和哥哥述說他如何從主得到憑據,知道利百加要成為他主人兒子以撒的妻子。{SR 84.3}[3]
亞伯拉罕的僕人對他們說:「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女子的父親和哥哥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創24:49-52)。{SR 85.1}[4]
在一切都安排妥當,父親和哥哥都已同意之後,他們又問利百加是否願意和亞伯拉罕的僕人遠離父家,去作以撒的妻子。利百加從一切情形的發生,深信上帝親手選擇她作以撒的妻子,所以「利百加說,我去。」{SR 85.2}[5]
那時婚約大都是由父母訂立的;然而父母也不勉強兒女和他們所不能愛的人結合。但兒女們信任父母的判斷,聽從他們的忠告,並對他們那敬畏上帝而富有經驗的父母所為他們選擇的配偶傾心相愛。兒女若採取與此相背的行徑,那就被視為是一種罪行。{SR 85.3}[6]
【孝順的榜樣】
以撒曾受敬畏上帝的訓練,要度順命的生活。他雖然已經四十歲了,卻仍順從他父親的那位敬畏上帝而富有經驗的僕人為他所作的選擇。他相信上帝一定會對他的婚事有所指導。{SR 86.1}[7]
以撒的事例記在經上,乃供以後各代——特別是那些自稱敬畏上帝的兒女,作為效法的榜樣。{SR 86.2}[8]
亞伯拉罕在教育以撒,使他喜愛度高尚順命的生活這件事上所採取的方針,記在經上作為父母們的借鏡,理應導使他們吩咐自己的家屬效法他們。應當教導自己的兒女服從並尊重他們的權威。他們應感到自己負有責任要指導他們兒女的感情,使之得以父母的判斷所認為適合作自己兒女伴侶之人為相愛的對象。{SR 86.3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