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乞討,我總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時候有一年吃過的粘米面豆餡餅,那是母親在東北的大冬天從外地乞討回來的,當時家裡人多,收成又不好,又沒有錢,為了糊口,母親不得以和後院的鄰居紀大嬸一起外出討飯。
後來母親總是教導我們以後要善待到家裡要飯的人,「有多多給,有少少給,沒有也要有好言語,哪怕喝口水,吃口飯也行「。那可是母親的親身經歷!
今天是12月2日,星期日,氣溫3度左右,小雨不停地拍打在冰冷的雪地上,早飯後,我正在整理為讀研時的導師祝賀米壽的圖冊材料,門鈴響了,愛人出去查看,原來是有人來乞討,通常乞討者是代替貧困者來的,每年聖誕節前都有人挨家挨戶為貧困者行乞,通常是地區的消防隊員,今年來的不是消防員,我趕緊收集點零錢遞給愛人,來人說明來意並接過零錢高興地走了,我通過窗戶看到行乞者有些面熟,後來愛人說這個人好像是市長,帶著帽子,我說正是!原來每期社區小報上都有市長頭像(不帶帽子,有些禿頂)和社區(相當於中國的大隊)總結報告,還記得幾年前他曾參加兩次市長(相當於村長)競選,因為有禿頂,印象比較深。
昨天下午教會也組織大家為孤寡婦女獻愛心,送聖誕禮盒到社區中心,那裡有專人負責收集和發放,小孩子們也都積極地參與。
生活在這樣一個有人為貧困者志願準備禮物,有人(市長)為弱者行乞的國度,應該不是萬惡的社會,反而是一種福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