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張愛玲:愛自己,要趁早

作者:張鐵林  於 2019-4-15 16: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張愛玲說出名要趁早,這一句被大家狠狠記住了,成了慾望和野心的代名詞。

其實這句話還有後半句: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就好比我們時常討論的,一個人要先學會愛自己,才能好好地愛別人、愛生活、愛世界。其實,愛自己,也是需要趁早的。那麼怎樣才算是愛自己呢?

1、不為感情委屈自己

前段時間爆火的電視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有一個情節是講明蘭和賀弘文談婚論嫁。眼看兩人佳偶天成,結果半路卻來了個表妹,一心求賀弘文納她為妾。但是賀弘文態度曖昧、欲拒還迎。

此時一貫在大家面前逆來順受、委屈求全的明蘭主動站出來推掉這門親事:我要嫁的郎君,若心裡最要緊的不是我,那我寧肯一輩子不嫁,我也不吞這碗夾生的飯,沒必要委屈自己。

沒有人會尊重靠一味委屈自己換取別人滿意的人,討好和將就不會得到對方的愛。

而一個在愛里不委屈自己的人,才能活得像自己,人與人之間想要保持長久舒服的關係,靠的是尊重、共性和吸引。

就像明蘭和顧二叔,也許物質地位不相匹配,但在精神上,兩人卻是勢均力敵。

2、不把別人的看法放心上

演員春夏憑藉電影《踏血尋梅》獲得35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隨後網友們開始對她的外貌指指點點臉短、下頜角寬、顴骨外擴

好醜!什麼鬼樣子!出來嚇誰…」

不僅如此,還有許多人說說春夏成名后,不趁熱打鐵,浪費了大把機會。

獲獎之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春夏推掉很多商業工作,拒絕所有賺快錢的機會:我愛幹什麼幹什麼,自負盈虧。只要在我自己的選擇里生活,原地打轉也是自在的困境。

比如,在為《踏血尋梅》選角過程中,導演提醒春夏演這個戲有一定的風險,因為有大膽演出,怕她家人和男友不接受。

18歲以後做的事都不需要經過家人同意。她不太在意別人目光,被問道片場拍攝大膽戲份會不會有不安全感。她說就算在場工作人員都不尊重我又怎樣?我做的是我分內的事情。

專心選劇本、拍戲,沉浸在做演員這件她最喜歡做的事里。春夏知道,自己不喜歡循規蹈矩的人生:所有的決定都是我做的,我才能為自己買單。

沒有人能做到讓所有人都喜歡你,就像山本耀司說的:如果不介意自己被嫌棄,反而一直努力的話,到最後反倒會變成受人喜歡的人。

3、不隨意對待自己的事業

一個人要想真的取悅自己,就要看清楚自己究竟要什麼。張愛玲從小被稱為天才,但她從來沒有因此而放任自己。你若對自己沒有要求,別人就會來要求你。

在翻譯《怨女》時,她把翻譯怨女這件事稱為無底洞,付出大量時間和精力進行反覆修改,只為對得起這個故事:改了之後也不見得有人要,不過要自己這一關先通過。耗時耗力,她只為對自己有一個交代。

談到她自己創作包括《色·戒》在內的三個短篇的時: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多年。一晃眼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有人疑惑,花這麼多時間去改文章,值得嗎?

因為對自己要做的事情有要求,所以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然後愛就變成了讓自己開心,對自己負責。前段時間看到一則新聞,日本某女星舉行自婚儀式。她舉行了一場婚禮:把自己嫁給自己

她向神父保證,無論是否結婚,她都一定愛自己,讓自己幸福。自婚的人不是不結婚,就像亦舒說的我這一生,都不會向任何人祈求時間、金錢及憐憫。我的命運,將掌握在自己手中。

人必先自愛,而後人愛之。真正愛自己的人,是不委屈自己,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並對自己要做的事情有一個自己的標準和要求。她會讓自己嘗試更多可能性,並為之奮鬥。

當我們對自己負責任、對人生有規劃,逐步讓自己充實起來以後,就不會自怨自艾、患得患失。地球離了誰都照樣轉,太陽離了誰都照常升起。

唯有我們自己始終陪伴著自己,所以,愛自己,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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