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開始執行的減稅和就業法(Tax Cuts And Jobs Act - TCJA)是美國30年來最大的一次稅法改革。TCJA包括的範圍和結構可以說是對美國整個傳統稅法的一次重大翻新。總的來說,TCJA應該可以對美國在全世界的稅務競爭力有優越的提升和推進。TCJA也同時也會給美國國內的經濟和就業帶來長期的鼓勵和支持。
新法律反映了一系列的商業凈減稅政策,在10年預算期內約為1.456萬億美元。企業稅務內的變更非常廣泛,包括稅收優惠以及增稅。以下是TCJA中關於商業的典型條文。
首先新法的核心是把企業收入稅率從35%永久性地減少至21%。同時新法律也廢除了企業替代最低稅率(AMT)。新法暫時能使主要的資本成本回收時間得以降低。稅法章168(k)條第一年「獎勵」把折舊減免額增加到100%,允許納稅人立即抵消購買的成本,如廠房和設備等。
這種抵消制度比以前有限折舊的政策更進一步,折舊通用於新的和舊的財產應用上。
再有新法律允許某些非公司業者(即個人所有者,信託或遺產),某些合夥企業,S公司和獨資企業對符合條件要求的業務收入扣除20%。扣除數目一般按照這些符合條件要求的業務內僱員工資或應用財產的比例來計算。
在國際稅的範圍內,新法大幅度消除了外國收入的延稅要求。如在一個以美國為總部的跨國集團內,海外的收入某些需要按照賺取的收入當年徵稅,或某些會被永久豁免美國稅收。除非是剩餘類別的永久性豁免外,新法律一般保留F消極收入部分全額徵稅,並立即對通過頒布前的已經有稅務責任的海外收入徵稅。新法律還設定了新的而且是非常廣泛的收入類別(「全球無形低稅收入」),當年的全球無形低稅收入得按相對低一點的稅率來立即徵稅。然而,新法律的確也有相對的「外國無形資產收入」的低稅率鼓勵。
新法律限制了凈營業虧損(NOL)的應用數額, 在特定年份內只有能扣除80%的應納稅額收入。對於頒布后產生的損失,新法律也廢除了以前法律允許的NOL往回抵消的條款。但是,新法律頒布后產生的損失有能永久不過期的使用好處。
新法修改後的第163(j)條將會限制扣除商業中超過業務收入30%外的利息費用。超過業務收入30%外的利息開銷會被當成是年後的利息費用,而不會被永久限制。同時163(j)有對中小企業和房地產企業的豁免優惠。另外,新法第461(l)條把每年的個人的商業損失限制於25萬以內。最後是有關新的1031交換延遲交稅條款。該條款在新法修改後只能適用於交換房地產的資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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