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我不是重點穩控對象,我又有什麼好擔心或者疑惑的呢?我可是有行政機關蓋有公章的證明來證明我不是穩控對象的。我把市房管局、街道辦事處及區政府的回復到處寄,到處散發。所有接到這一組回復的人看了都會笑了起來。嘴裡不住的點「贊」:「武漢市房管局太牛了!」然後又加一句話:這種人怎麼可以被選拔出來負責這樣的工作?
我把這一組證明當成「護身符」,沿途走沿途發。目的地當然少不了首都。以前我幾乎一個月去一次,再去的時候我自然也會帶上。作為副省級城市的武漢市,按政策規定,可以在北京設有「駐京辦」。武漢市的駐京辦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勁松南路16號的武漢大廈的四樓。樓下則由他人對外開辦賓館服務業務。當我們再次去的時候,也像往常一樣,將我的身份證交給一樓的服務台,服務台的服務人員查看了我的身份證后就給樓上打電話,我們就在一樓的沙發上坐了下來耐心等待。
過了一會兒,「京辦」(註:我們常常將「駐京辦」簡稱「京辦」)的領導下來接待我們。當接待我的時候,京辦的領導問道:這次你來北京的目的是什麼?
我回答說:我這次來的訴求和以前不同,我被武漢市房管局誣陷為重點穩控對象,對此我寢食難安。由於我恐懼成為「穩控對象」中的「重點」,雖然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已經證實我沒有被列為「重點穩控對象」,但作為市級行政機關工作部門的武漢市房管局怎能信口雌黃、無中生有地誣陷我?雖然我已經向武漢市的各個部門及領導反映過,但一直沒有人理我。所以這次我到北京來「找媽媽」,期待著京辦的領導協助武漢市人民政府肅清武漢市房管局的餘毒,還我一個公道。
領導覺得好生奇怪,對我說:把你的證據給我看看。
我把這一組證據遞給他,他拿起來漫不經心地掃了一眼,忽然他精神一震,睜大眼睛非常認真的讀了起來。過了好一陣子,他緩慢地抬起頭,眼睛還留著回復上。他自言自語地說道:這樣的東西我還從來沒有見過!通常有些事可以做當不會寫,有些事是可以做也可以寫,但這種東西能夠寫出來,太「過癮了」,太過癮了!我真沒有見過。
我說:我也希望領導制止並追究相關人員胡言亂語的責任。
領導對我說:能不能讓我複印一份珍藏?說完他扭頭對身邊的工作人員說到:你去複印一份。
我說:不用複印,這一組都送給你。
領導說:我不能要你的原件。
我笑道:原件我都珍藏了,給你的就是彩色複印件。
領導說道:那好,我就收藏了。我一定會向有關領導反映一下這個問題。
從武漢大廈出來后,我覺得房管局的那些人一定會像以前一樣受到處理,像以前被「誡勉談話」一樣,只不過挨了打,對外裝作什麼事沒有發生一樣。雖然如此,我覺得我還需要另外開闢戰場給武漢市房管局予以重擊。應該從什麼地方再入手呢?我想來想去,覺得依然是從文件入手。武政辦【2009】151號是張國安副處長聲稱由他起草的傑作,雖然以前我追究過151號文件的錯誤,但作為籌碼我撤回了。現在我依然可以再次要求審理這個文件。武漢市政府這個層面搞完了,我可以從更高的層面入手,從省政府這個層面入手。
我把對151號文件的《備案審查申請》稍微改動一下,讓它符合省政府的稱謂就行了,然後郵寄給當時的湖北省省長王國生先生,及省人大、省政府、省法制辦。有一次我到武漢市法制辦去拿《行政複議決定書》的時候,聽見裡面的工作人員正在談湖北省法制辦要求各地法制辦要大膽接行政複議申請,也要大膽地按照法律規定作出「決定」。我覺得可能又有了新的希望。
郵寄出去以後,一切都好像沒有發生改變。生活照舊,我也照常到武漢市房管局的信訪接待室去。有一天,我正在武漢市是房管局的信訪接待室和別人聊天的時候,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的那一頭自稱是湖北省法制辦的朱處長,他請我確定一下時間,然後約定了地點,他會和我好好談談151號文件及我自己訴求的事。
我知道,雖說我們不知道我們寄出去的信件的去向,但我知道這封信一定有他的去處,至於能不能達到我們想要去的地方,這個我沒有辦法控制,但我可以增加數量,數量增加就增加了達到目的的可能性。
按照約定的時間,我找到了朱處長給我的地址,目的地是一個賓館,門口樹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行政權力審查專班」,「辦公室設在8樓」。原來朱處長正在進行「行政權力審查」。經過簡單的寒暄后,朱處長告訴我說:你寫給王省長的信王省長已經收到了,王省長也作出了批示。
我不能確定副省長里有沒有姓王的,所以我問道:哪個王省長?
朱處長沒好氣的說到:還有哪個王省長?就是王國生省長!
說完他給我看一份資料,資料上赫然有王國生省長的親筆批示,大意是「要認真對待「等語。
我心裡一陣狂喜,問朱處長:能不能把這個東西給我?
朱處長斷然拒絕。他說:我們認真調查核實,也到武漢市去查詢過,151號文件沒有錯誤,151號文件是一個非規範性文件。
我說:針對151號文件的錯誤,我提出過很多意見和建議,你們應該逐條給予我回答,而不是一句話。你可以給我一個書面的答覆,我再向王國生省長提出申請。
朱處長提高了聲音說道:為了你這個申請,我們兩三個月以來一直在搞這個事,其他的事都放下來不能做。這件事就這樣了。
我說:你開玩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