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出去后不久,又陪著一位中年男子進來。工作人員介紹說:這是我們的楊金芳處長,專門負責這一塊的,由他給你解釋。
楊處長裝著讓我介紹一下情況,我想就從頭到尾的介紹,楊處長看來沒有那個耐性,在我介紹情況沒有多久就打斷了我的講述,直接介紹制發武編【2012】70號文的目的。他說:以前國土局和房管局是一家,後來分成兩家,按理房管局應該有這個編製,我們也在考慮要不要給他們恢復。他們以前沒有「信訪處」這個編製,我們也對他們進行了處理,現在根據實際情況,特別是信訪工作的壓力很大,他們提出了申請,我們就根據實際情況給了 他們這個批複。
我拿出我早已通過信息公開申請獲得的紅頭文件對楊處長說: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依據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武政辦【2009】202號文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設立的,該《通知》的第三條「內設機構」已經確定了13個內設機構,信訪處就是超出13個的第14個內設機構。
楊處長說:我們只同意他們在辦公室的牌子下掛「信訪處」的牌子。
我說:不是並列?
他說:不是。
我問:人員一樣?工作內容一樣?
他承認是這樣。
我問:李克強總理說編製只能減少不能增加,你們增加了編製。另外,一樣的工作、一樣的辦公室、一樣的人員,掛兩副牌子不是增加老百姓的困難嗎?咱老百姓去了他們那裡,我們是否先要確定同一個人是在「辦公室」的名義還是在「信訪處」的名義下接待我們?
楊處長說:信訪工作是一個嚴肅的工作,而且任務越來越繁重,壓力也越來越大。接著他從國內形勢到國際形勢,從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到信訪的現實性越講越遠。
我以前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領導們通過談國內國際形式,把話題越扯越遠,甚至天文地理、名人軼事,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忘記了我們的目的或者不太好意思再堅持原來的主張。我可不會這樣,來之前我已經確定好了我的目的就是一句話或者幾句話。這次的目的就是一句話,要求他們說清楚為什麼要給武漢市房管局一個編製,不管他們扯多遠,我馬上就可以回到原來的位置。我說:你們的批複明顯違反了李克強總理的指示。我對楊處長說: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您告訴我有哪一個法律、法規允許你們這樣做?你能夠告訴我嗎?請…
楊處長心裡不爽,聲音也提高了,說到:那麼多的文件我哪裡有時間給你去找?我做這項工作有三十二年了,難道我不知道?
我說:你知道不知道我需要不知道,但我希望知道你們是依據什麼法律法規來作出這個決定的。
楊處長說:我們是黨的序列,《信息公開條例》對我們不適用。
我說:信訪局也是黨的序列,但一樣負有信息公開的職責。何況雖然你們的編委主任是武漢市市委書記,但你們屬於雙重領導。你們在市政府大院上班就證實了你們依然是屬於市政府領導。你們的官網上在「法律法規」欄目下羅列的法律法規就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說明該條例適用於你們。
楊處長說:你說我們違反了規定,拿出依據出來。
我說:你開玩笑吧?你工作了三十二年都拿不出依據出來,要我現在找依據給你?不過我給你的依據很簡單,你們的做法違反了李克強總理的指示。
我們兩個人講話的聲音越來越高,以至於很多人以為在吵架,非常安靜的辦公大樓的樓道里也出現了圍觀的人。我估計楊處長今生可能都沒有遇到一個平頭百姓會和他爭論「編製」。
我對楊處長說:現在到了正午,你給不出依據。反正我最近也沒有什麼事,我會每天給你寫一份信息公開申請的。
楊處長說:那是你的權利。
簡單的和楊處長打個招呼我就離開了大院。回到家以後,我就每天給武漢市編辦一份信息公開申請,如:編辦對武漢市房管局未獲得授權就掛「信訪處」牌子進行處理的記錄信息;武漢市房管局「信訪處」與「辦公室」系並列關係的記錄信息;「信訪處」工作範圍需要備案的記錄信息;武漢市房管局在其官網上公示的工作範圍就是其備案「工作範圍」的記錄信息;武漢市房管局「信訪處」工作範圍超出了其公示的範圍,是否由貴辦處理的記錄信息….。這樣的申請隨便就可以提出來。
第一份申請寄出去后,十五個工作日很快就過去了,武漢市編辦當然不會給我回復。我也耐心地等過完了十五個工作日後,就到武漢市法制辦去複議武漢市編辦。法制辦的工作人員看完了我的行政複議申請后,搖搖頭說:你這個複議我們做不了。我問為什麼?工作人員說:編辦比我們級別高,我們不能複議他們。
我問為什麼他們也不肯說。我以前和他們打交道太多了,也算是「朋友」了。我想了想,覺得既然市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很為難,算啦,另外找個地方複議-----到湖北省編辦複議。
我把行政複議申請書寄出去,該幹嘛幹嘛。過了大概一個月,省編辦給我打電話,要我查看武漢市編辦提供的證據及資料。在我確定他們可以給我看這些資料后,我就到編辦去查看資料。等我到了省編辦后,工作人員把資料給我看的時候,我忽然感到深深的自責,原來我忘記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