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武漢市財政局的1.26億專項資金撥付給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答覆后,張國綱先生很高興,就帶著七位老人到了武漢市審計局,要求武漢市審計局對此進行審計。不久武漢市審計局給予了張國綱先生一個《武漢市審計局關於張國綱等8人反映武漢市「解決私房歷史遺留問題專項資金信訪事項的答覆意見書》。從標題看,這些部門都是想把所有的問題儘可能的往「信訪」這個框子里裝。該《答覆意見書》是這樣說的:「張國綱等8人:首先感謝你們對審計工作的信任和支持。2012年11月26日,你們向本機關反映武漢市「解決私房歷史遺留問題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落私資金)"是否專用的問題,請求對該專項資金進行審計。我局高度重視,責成相關處室組成調查組,專程到相關單位調查了解情況及相關政策。通過查閱有關會計賬簿、憑證、相關檔案資料和政策法規,對反映情況中屬本機關職能範圍內落私資金是否專用等事項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調查情況如下:經查,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私房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武辦發[2006]28號)文件精神,2008年武漢市財政局將落私資金1.26億元納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門預算,市房管局資金支付採取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各區房管局經財政部門批准開立了落私資金專戶,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撥付資金。調查未發現武漢市落私資金存在違反專款專用的情況。你們如有落實私房政策的其他問題或具體事項,請按規定向市區房管部門或其他相關單位諮詢或申請辦理。再次感謝並希望你們一如既往支持和關心審計工作!」
這個《答覆意見書》講了幾件事:1、市審計局到房管局去查過(不是審計);2、查閱了「會計賬簿、憑證、相關檔案資料和政策法規」;3、支付方式是「國庫集中支付」;4、區財政局批准區房管局設立「落私資金專戶」;5、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撥付資金。總結了這個《意見書》的內容后,我就拜訪武漢市審計局。
市審計局的領導大意是:專項資金的使用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工作,就像修建高速公路或者大橋,等到完工後我們會審計的。
我說:審計分成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及事後審計。審計工作不可能等到結束以後再審計,那麼出現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處理而給國家人民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領導說:審計工作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進行審計。市政府沒有安排我們審計,我們現在可以不審計。
我們一起查閱了《審計法》及《審計法實施條例》,確實沒有授權個人提出申請審計的權利。所以,審計局針對個人提出的審計申請是可以不予受理的。這一點我同意領導的意見。但是,我們有向審計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權利,也有舉報的權利。對於這一點,領導也同意。行!以後我會依法行使我們的權利的。經過與市審計局領導交換意見后,我可以確定審計局針對張先生作出的《意見書》變成以後鎖定市區房管局、市區審計局、市區檔案局的有力武器了。
針對「國庫集中支付」的運行模式,審計局的領導是這樣解釋的:「國庫集中支付」就是錢在財政局,房管局是不接觸錢的,房管局批准一戶,財政局就撥款一戶。
聽了市審計局的領導的解釋后,我有些失望。這個不是我想要的結果,按照市財政局的說法,1.26億是進了市房管局的荷包,現在怎麼還是在財政局呢?我又給市財政局寫信息公開申請,市財政局的領導說:這件事應該找市房管局,然後要陪我去市房管局。我拒絕了!我不需要和房管局的人談什麼,給他們一個信息公開申請就行了。
一般說來周一、三、五的早上十點左右,私房業主們都會到市房管局柯老辦公室的外面一間大房交換意見。柯老的辦公室的大門和窗戶正對著進出房管局的必經之路,市房管局值班的副局長經常一大清早就到柯老的辦公室的門口檢閱一下他們的部下。在我拿到了1.26億的具體數據拿到以後,我就向武漢市房管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寄出去以後,我也一大清早的到市局柯老的辦公室去,有時沒有事也去坐坐。因為柯老喜歡書法,所以我也在那裡向他學習毛筆書法。雖然我不斷地在找市房管局的晦氣,但我從不無理取鬧,說話客客氣氣,這樣副局長們也樂意與我交談除了維權以外的任何事。一天,某副局長心情大好,我也順桿爬的拿出一個房屋檔案複製件,指著卡片上「系統產」幾個字向他諮詢:什麼是「系統產」?
副局長楞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拿起柯老桌上的電話,打給產權處,問他們什麼是「系統產」。一清早嘛,那時就我們兩個人在辦公室,非常安靜,我聽見電話那一頭的答覆是:我們房管系統不合法得到的房產都是系統產!我裝作沒有聽見。
副局長肯定不會原話答覆我的,他隨便忽悠我一下,我也裝作被忽悠了。副局長心裡高興,我的心裡也高興。趁著局長心裡高興,我就又稍微刺激副局長一下:1.26億我會追到底的。
副局長沒好氣的說:現在房價瘋漲,要我們拿出保障房出來,又不撥款,我們哪裡有錢呢?
哦!雖然副局長您沒有明說,但我已經知道近8800萬到哪裡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