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知道幕後黑手之一是田雙娥,但如何入手對付她呢?她是分管信訪的,幕後定了個調子,她的下屬自然會按照她的意圖來辦事。我想起了「應聲蟲」的故事:很久以前有個人得了一種怪病。每當他說話時,肚子中便有東西應答他說的話。有人告訴他一個辦法,就是讀《本草綱目》。讀什麼應聲蟲就應什麼,當讀到某一種藥材而肚子中沒有迴音時,就立即停止,然後服下該葯,這樣應聲蟲就會被除掉了。
我就採用一個最笨的辦法,就是把法院的錯誤羅列出來,一個一個的問法官。他們隨意忽悠的沒準就讓我發現了新的問題,如果他們說得非常有理的我就去掉。這個做法也就是看看應聲蟲是如何反應的。
比如:我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審法院的《合議庭評議筆錄》記載的「現在李(指傭人)已有七、八十歲了,再不能在婚姻方面成為一種所謂的不明不白的皮絆關係,第三、認定第二配偶,」問法官「因為傭人有七八十歲了,就應該給她認定一個『配偶』關係,如果…….」我還沒有說完,法官馬上說:你只能說你自己,不能搞到我這裡來了。我打斷了她的話說:如果給你爸爸「認定」而不是判決一個「媽」你怎麼想?你們法院敢「認定」,我憑什麼不能說?我就說了,你還能有什麼招?法官低下了她高貴的頭,再也不敢接我的腔了。
下一次我再問法官一個問題:《合議庭評議筆錄》記載合議庭參加人已經清楚的對當年開庭的情況做了描述「楊:從開庭情況來看,李構成第二配偶事實不清,提供的證人都是死人,證人的子女書證的分量不大,直接參加婚禮活動人都死了,四八年至今,李與冷(我祖父)的關係,冷家的親戚總該有些知道的,那天吳律師提到的手錶和接生人並不能證明婚姻關係,四八年¯二房並不算什麼醜事,沒有必要不公開,從談話中給我的印象是一種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而我並不認可楊的看法,因為我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我祖父是被陷害的。本文我不想花太多的筆墨敘述這個案子。這個案子的資料已經給一個作家去寫我們的家史了。我僅僅只是介紹我的上訪經歷。
這樣一個一個的問題問,終於形成了近200個法院無法回答的問題。有一天,我拿著一份二審卷宗的一份《關於冷伯華訴冷仲華房屋析產繼承一案的複查報告》岸法(91)民經申字第38號問武漢市中院接待的法官黎偉雄主任:「這個《複查報告》怎麼沒有日期?」當時我的注意力還只是注意在日期這個小問題上,誰知他拿起這個資料一看,忽然驚呼起來「你怎麼拿到這個東西?」我口裡雖然平靜地說「對,我拿到了!你現在已經沒有辦法了。」心裡一陣陣高興,這個肯定是個「大傢伙」。回家后再仔細一讀,果然是個「大傢伙」!因為一審法院已經承認錯誤了。1992年就知道錯了怎麼直到現在還不改正錯誤呢?這個也就是以後的有力武器。
經過和法院各類人員頻繁地接觸,法院終於沒有人可以接我的話往下談了。我可以大氣的對法院的任何一位法官說:以前我是仰視你們,後來是平視你們,現在是俯視你們!你們沒有一個人可以談得贏我,而我已經不是當年僅僅只能和你們打平手的角色了。
雖然我嘴上有道理,但人家可以縮在烏龜殼裡不理你。你就是打了他的臉他們也會說:沒有打到,不疼。我一直就是這樣認為:簡單的重複就是死亡,必須升級。我就在武漢中院信坊接待室門口拉一個白布,這樣一個人就可以操作了。上面橫著寫上「武漢」,下面豎著寫上「冤冤冤」。只要有人拍照自然會明確我說的是在什麼地方發生了冤情。當然這個布條對武漢市房管局依然有效。雖然我和法院斗,但時不時的刺激一下房管局,保存著一種烈度。為了保持敘述和法院鬥爭過程的完整性,我將在以後完整介紹和房管部門爭鬥的過程。
書歸正傳。我一拉橫幅,法院馬上就有人開始研究如何處理我拉橫幅的這件事,然後找到應對的辦法。他們也曾經想採取過激的辦法,但又怕這件事鬧大了,所以只有任憑我拉。實際上內部也在商量是否要重啟程序。我知道這個情況后,就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給個時間他們。
然而有一天,我剛剛走到信坊接待室的外面,有一個平時對我挺不錯的法官從裡面沖了出來,口氣非常急切也非常嚴肅的對我說:冷明,你快回去,找個事做,你搞不贏他們的。我嘴上說:謝謝你的好意,我知道該怎麼做。暗自嘆了口氣,我現在這個時候還能夠找什麼工作呢?其實他們還真得怪美國總統奧巴馬先生。本來我移民美國的排期還剩幾個月了,我這種有強迫症的人正著急如何能夠把和法院的事辦完,誰知道奧巴馬政府一下子把排期往後延了兩年,這下好了,我已經停止的職業不可能再接起來做,現在就把和法院斗的事當個課題研究。我也滿心高興這種排期的倒退。當這個法官沖著我將這番話的時候,我已經讀懂了法官的意思:那就是法院又把我拍死了。毛澤東主席說得對:「反動的東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拍死了我怕啥?我又不是第一次被拍死的。看來我得再增加一點壓力,那就是到中院的大門口去拉橫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