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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會原理(40)

作者:戎小捷  於 2018-2-4 22: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歷史哲學|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第七節  文明社會風俗影響力坐標圖示

    以上我們討論了原始風俗與三大社會系統的親和性,那麼,在一個文明社會中,風俗習慣與和其並列的另三大社會工具系統的關係又如何呢?可以想象出,如果在一個文明社會中,三大社會工具所具有的影響力假設不相同的話,那麼,風俗習慣必然和社會中占強勢的那個社會系統有著較強的親和性,而且,這個社會系統居於強勢地位的時間越長,風俗習慣和該社會系統的親和性就越強、越牢(因為,沉澱在風俗習慣中的那個強勢社會系統的公律、定律、法則、規則等將越多、越深)。與之相對應,如果在一個文明社會中,三大社會系統大體處於一種均衡狀態,那麼,風俗習慣與它們三者的親和性也就大體上一樣了,因為此時在風俗習慣中積澱下來的三大工具系統各自的定律、法則、規則的數量、強度差不多是一樣的。另外,由於自身的天然屬性,風俗習慣的改變具有極大的滯后性。假如社會上占強勢的社會工具系統變換了,那麼,風俗習慣不可能馬上跟著改變,因為它消化、積澱新的占強勢地位的那個工具系統的基本公律、定律、法則、規則是需要一定時間的。由此我們也可知道,一個新的社會系統要在社會上替換另一個社會系統的強勢地位,它所面臨的反抗不僅是另一個舊的強勢社會系統,而且還有與舊強勢社會系統緊密相關的風俗習慣——社會的穩定系統。由此我們也就可以明白,為什麼在一個文明社會內部,文明類型(詳見第九章)的改變是難乎其難的。實際上,即使只是文明形態(詳見第十章)的改變,也會受到風俗系統的強大阻力。例如當代中國文明形態發生轉變(改革開放)已經三十多年,但在風俗系統有著巨大影響的家庭領域、教育領域,還是傳統的行政規則在起決定作用(分數等級制)。

    這裡,為了對文明社會風俗系統影響力的特點有一個更形象化的了解,我們同樣把風俗系統影響力的方向及作用力大小用圖形坐標表示如下:

 

 

 

 

 

 

 

 

    為了討論方便起見,我們暫且假定在某個文明社會中只存在著行政系統和風俗系統(見上圖),那麼,只有當行政發展曲線位於ABCDEF諸階段時,風俗系統的影響力才能顯現出來。並且,風俗影響力的方向是與行政作用力的方向相反的,圖中向下的AB′、CD′、EF′諸線段即表示風俗力量的作用方向。我們再假定,在這個文明社會中行政系統和風俗系統的力量大致處於一種均衡的狀態,而在文明風俗系統中,「遵循先例」的規則系列又只佔到風俗規則中一半的比例,因此,風俗系統(因遵循先例而導致的)對社會分工變化的實際阻力就只相當於行政系統力量的一半(如圖中所示:AB=½ABCD=½CDEF』=½EF)。這裡還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風俗力量的大小的絕對值,直接取決於行政力量大小的絕對值,也就是說,由行政力量導致的社會分工變化的幅度越大,風俗力量表現出的阻力也就越大(儘管這個阻力始終不超過行政力量的½)。即,行政運作曲線的台階越高(陡),風俗阻力就越大;或者說,台階越小的改革,其遇到的阻力相對越小。

    我們再來看一下另一種情況。現在我們假定在某個文明社會中只存在著一個市場系統和一個風俗系統,而市場系統的運作曲線斜率為50%45度角),如下圖所示:

 

 

 

 

 

 

 

在上圖中,我們假定在某一發展點上,例如A點,市場系統的影響力的大小和方向如線段AD所示。由於AD是斜著向上的,因此,它可以分解為垂直向上的AB和水平向右的AC兩條線段。垂直向上的AB線段代表著分工變化的幅度,而水平向右的AC分工沒有變化。所以,風俗力量就僅表現為對AB線段的阻力,而對水平向右的線段AC沒有牽涉。同樣,在這裡,風俗力量的絕對值也僅等於市場力量分支AB絕對值的一半,方向為垂直向下。

如果與行政—風俗的圖形結合起來考慮,那麼,假設行政—風俗圖中AB的長度等於市場—風俗圖中AB,那麼,由於風俗的阻力在行政—風俗圖中是在某一極短的時間內釋放出來(圖中a點),而在市場風俗圖中是在某一較長時間段內逐步釋放出來(圖中a點到b點),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即,相對於行政力量導致的分工驟然變化而言,市場系統導致的分工緩慢變化所遇到的風俗阻力要小一些(雖然在一個相同的較長的時間段內,行政和市場這兩者最終導致的分工度變化是一樣的,即行政圖中的AB等於市場圖中的AB)。

最後,我們簡單說一下風俗系統對理念系統的影響力及其大小。一言以蔽之,在一般情況下,如果理念系統中任何一個理論體系宣教的觀念和舊風俗反差越大,風俗系統的阻力值也相應地增大;如果所宣教的觀念和舊風俗反差越小,則風俗系統的阻力也越小。若在危機時期,則某個理論的心理補償作用越強,則風俗阻力越小;心理補償作用越弱,則風俗阻力越大。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為了簡便,我們在上面的討論中都沒有考慮某個風俗所存續的時間長短和當時的社會家庭結構這兩個重要的因素。正像我們在前面討論影響風俗力量的強弱的因素時(本章第五節)所指出的,一個存續了幾十年的風俗和一個存續了幾百年的風俗,二世同堂的家庭結構和四世同堂的家庭結構,在面對同樣變化幅度的改革時,其阻力是不一樣的,後者要遠遠大於前者。如果考慮到這些因素,那麼,上面我們所描繪的坐標圖就需要做相應的修改了。當然,影響風俗阻力的因素還有許多,這裡我們就不一一註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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