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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會原理(5)

作者:戎小捷  於 2017-12-31 23: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歷史哲學|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第四節  進一步的定義

這裡我們需要強調一下,我們說蒸汽機的出現、人造衛星的上天以及有害化學產品的消失取決於市場系統和行政指揮系統及理念勸導系統,但並不是說有了市場系統和行政指揮系統及理念勸導系統就一定會出現蒸汽機和人造衛星及好的化學產品。市場機制和行政指揮機制及理念勸導機制已經存在了數千年,而蒸汽機和人造衛星、好的化學產品則是近幾百年、幾十年的事情。

實際上,我們這裡所要闡明的是,市場交換機制和行政指揮機制、理念勸導機製造成了社會分工協作的可變性,而這種分工協作的可變性則是一切技術進步的前提條件,不管這種技術進步本身是低級的(陶器、瓷器的專業化生產)還是高級的(汽車、計算機的製造)。

在這裡「前提條件」的含義是什麼呢?難道新的工作種類的產生、或某些社會成員改變自己的工作種類,也就是社會分工協作的可變性本身還能構成一個問題嗎?是的,它本身確實能構成一個問題,而且是構成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讓我打個比方。這就好比語言本身並不能產生出科學的思想體系,但語言卻是一切科學思想體系能產生出來的前提條件。同樣,人類分工協作的可變性本身並不會產生出技術進步,但它卻是一切技術進步產生的前提條件。語言本身很普通,以致人們往往忽略了它對科學理論產生的重要性;分工協作的可變性也太普通了,以致人們也往往忽略了它對技術進步的重要性(人們往往只看重科學理論對技術進步的重要性)。

那麼,拋開具體的事例,我們再來詳細地、抽象地討論一下,行政指揮機制和市場交換機制、理念勸導機制的存在,是如何產生出社會分工的可變性的。

以行政指揮機製為例,要想改變社會的分工協作,只要由指揮中心(不管這個指揮中心是一個君主、或是一個數十人的小型會議、或是全體社會成員的大會決議)發出一道新的命令就可以了,其他的社會成員就會按照這個新的命令去從事新的社會分工與合作。也就是說,只要指揮中心能不斷發出各不相同的新的命令,全社會的分工協作就能產生出巨大的可變性。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動物社會和原始社會。動物社會,一般也存在一個「指揮中心」,這個指揮中心也能不斷發出「命令」。例如一個螞蟻社會,蟻王就是指揮中心,所有的重要指令都是由蟻王所分泌的不同的化學物質做出的,其它的螞蟻都按照這些不同的化學氣味的命令去行動;但蟻王在什麼樣的「季節」(這主要由大自然的環境溫度來決定)分泌什麼樣的化學物質是由它的遺傳本能基因決定的,因而是一成不變的,因此整個螞蟻社會的分工協作在這種固定的「命令」下也就是一成不變的,它們在固定的季節中總是做著固定的工作。我們再來看原始社會,在一個原始社會中,也會有指揮命令,但指揮命令是由長老們做出的,而長老們又是根據祖傳的經驗作出指令的,祖傳經驗的可變性不大,因此長老們指令的變化性也不大,從而導致整個原始社會的分工協作的可變性也不大。

我們再來看一下市場機制是如何影響社會分工的可變性的。說來也十分簡單,對於市場交換系統來說,只要某個社會成員生產出了某種更好的產品,那麼其他的社會成員就會紛紛放棄原先較差的舊產品而去購買這個社會成員的好產品,或者紛紛去模仿製作這個新的產品,從而造成舊產品生產者的改行,新產品生產行業的誕生。也就是說,社會分工協作由此而發生改變。而動物社會和原始社會中均不存在這樣的市場機制,因此社會分工的可變性也基本不存在。   

對於理念勸導機制或理念系統來說,它或者靠某個理論的強大說服力去說服社會上的全體人員(文明社會的早期經常如此),從而直接導致社會分工協作的改變;或者去說服那些在行政系統或市場系統中起主要決策作用的人們(高層領導人或鉅賈富賈),從而通過他們而間接地對整個社會分工協作的變化產生重大的影響。而我們知道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一個社會中往往同時存在著各種各樣的思想理論,各個理論往往有著重大的差別甚至大相徑庭;每個思想理論都可能在不同的情況下各領風騷數年或數十年,這也同樣會導致社會分工的可變性。而在動物社會中,當然不存在什麼理念系統,在原始社會中,由於分工協作靠的是老傳統,而老風俗傳統的可變性遠遠低於上述的理念系統。在原始風俗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環境下,分工協作不易改變,新技術的進步完全靠偶然的因素來發展,而且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停滯,因為它受制於整個風俗傳統的容納能力。

綜上所述,動物社會之所以一成不變,是因為其社會分工不可改變,因此它才沒有發展變化。原始社會之所以發展緩慢,是因為其社會分工雖然是可變的(具備變化的可能性),但由於其變化主要依賴於偶然性,缺乏變化的必然性、主動性(原因詳見第六章),因此它雖然是可發展的,但又是發展極其緩慢的。而文明社會中的社會分工不僅是可變的,而且由於某種原因,文明社會中產生了一種促使其分工協作主動變化的內在機制,於是,它的分工就越來越細,越來越複雜,社會產品的種類越來越多,或同一產品由越來越多的人共同生產,因此,文明社會就成為一個社會分工協作變化發展迅速的社會,成為一個突飛猛進的社會。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一個社會中如果具備了市場交換機制、或行政指揮機制,或理念勸導機制,那麼這個社會的分工協作就具備了可變性。而分工協作的可變性又為新技術的實施提供了前提條件。

我們現在就可以給文明社會下一個更進一步的定義了:如果在一個社會中,行政指揮、市場交換、理念勸導這三個機制至少出現了一個,那麼我們就說這個社會屬於文明社會。換句話說,凡是至少具有這三大機制之一的社會就屬於本書的研究對象——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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