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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立即恢復死刑

作者:reflexes  於 2022-1-19 23: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 不自由,毋寧死!」 其實對於生活在專制社會的普羅大眾來說,不能苛求每一個人都把自由看得比生命重要。而對於已經生活在自由民主社會的每一個人來說,生命自然而然上升到最重要的地位。All lives matter。
最近接連發生了兩件可悲的事情,1月13日下午1點50分左右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一名年僅24歲的女碩士研究生Brianna Kupfer正獨自一人在一家傢具店上班突然被一名進入店內的陌生男子用刀捅殺。1月15日上午9點30分左右,40歲的亞裔女性Michelle Go一名黑人在紐約時代廣場地鐵站推下站台,讓毫無防備的她被進站的列車撞死。
現在講所謂的政治正確,殺了人最多就是關起來。在監獄里不但要為他們提供吃的住的,免費的醫療,還不能讓他們勞動,其實就是讓納稅人繼續花大把大把的錢為殺人犯買單。
殺人償命不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同時也只有殺人償命才能對故意犯罪殺人起到懲罰與威懾作用。只有立即恢復死刑,對故意殺人犯處以極刑才能還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人一個公道,才是對每一個生命真正的珍視,才能讓社會真正成為一個自由,公正和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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