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雨,中午吃過飯,我泡了一壺茶,坐在餐廳的椅子上,看後院的雨。
我家後院緊連著一個很大的森林公園,中間有冬青樹做成的樹牆,牆上爬滿了粉色的玫瑰。
雨中的玫瑰讓我想起了「梨花帶雨」的美景,也想起了雨打芭蕉,還想起了「英格蘭的玫瑰」黛安娜。可能是因為我在前面的博客中專門寫過這兩件事情,寫雨打芭蕉的那篇文章叫《我在加拿大得到的幸福:音樂一般的雨》,是一個系列文章中的一篇,講我為什麼喜歡溫哥華的雨。
我一邊聽雨,一邊聽YOUTUBE的節目,有新聞就在講,美國的億萬富豪愛潑斯坦,在監獄上吊自殺了,雖然這個人與我毫無關係,但是我還是覺得有點愧疚,因為這種新聞對我這樣的老百姓來說,竟然變成了一種「娛樂」,似乎有些殘酷,但這是事實,相對於所謂的富人來說,這的確是老百姓最大的「優越感」之一。
溫哥華有非常適合玫瑰生長的氣候,我在後院樹牆邊上種植的是爬牆玫瑰,經過人工的引導,兩三年的時間,玫瑰就把樹牆變成了花牆,芬芳美麗,從五月燦爛到九月。
我前天的文章里提到了帶著露珠的紅玫瑰,那是不同的品種,它花朵大,花瓣多而厚實,幾乎沒有刺,看起來就很性感,是情人節用的那一種。
中國的唐詩宋詞裡面都有提到過玫瑰,但是古人從來不用來當作為愛情的表達,因為古人稱它為「刺客」和「徘徊花」 ,古代的中國的玫瑰不是現在的這個樣子。中國古人喜歡的花卉是牡丹,講求的是「大富大貴」。現在在情人節里廣受歡迎的這種玫瑰,是中國月季花與歐洲玫瑰以及野薔薇雜交的品種,是200多年來不斷選種和培育的結果。
我看過一些介紹玫瑰的文章,都在強調玫瑰花起源於中國,或者乾脆就說中國自古就有玫瑰和月季,有唐詩為證。
這讓我不禁聯想起昨天在網上一篇文章《我不想做華裔》,很長,但是很多人看,評論也多,我耐著性子看完了,才知道它其實是想說:我不願意別人稱我是「美國華裔」或者「美國華人」,最好給我把「華人」「華裔」 去掉,就叫我「美國人」。
我就在想,這個人如果是在墨西哥,儘管就在美國的邊上,如果別人稱她是「墨西哥華裔」,她可能會說:我不想做墨西哥人。
這就像今天的玫瑰,因為成為了人們的最愛,而中國月季因為和它沾了八輩子的邊,就要把今天的玫瑰說成是「源於中國」一樣。
照這種「源於中國」的「吸功大法」,美國是可以直接稱為華裔的「祖國」的,因為根據哈佛大學的歷史學家認證,明代的鄭和最早在1421年就到達了北美洲,另外還有很多專家都相信美洲的原住民來自亞洲,與蒙古人同種,這樣華裔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反客為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