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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房價的無恥謊言(7): 賣樓花?

作者:王博談美加  於 2018-6-1 00: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王博談美加|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溫哥華, 房價

今天,我從市政府的政策層面,揭穿溫哥華房價問題的謊言。

從中國大陸移民過來的華人,以及居住在溫哥華的華人,都覺得買賣樓花很正常,是不是?

但是,如果你到美國去看一看,你就知道,美國各地幾乎看不到有賣樓花這件事。在西雅圖,賣樓花就是不合法的!

為什麼成熟發展的美國房地產市場,嚴格限制賣樓花?因為賣樓花,其實是開發商與買家之間的一種賭博行為,縱容這種行為的後果,一定是讓投機者把房價越炒越高的。

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可以賣樓花,那麼一個並沒有足夠開發能力的房地產企業,就可以在沒有什麼資金和實力的情況下,靠著買房人的錢就來搞開發了,形同房地產項目中間人。這個中間人,因為實力不夠,當然要到處借錢,錢一旦借的太多,開發的成本就特別高,最後肯定是要想辦法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去的,結果就是房價高企。

房價高,首付就高,一般人買不起,年輕人也多半買不起,而那些敢於買房的人,明明看著價格那麼貴,而且還只是一項張圖紙也要搶著去買,不就是想著這房子一做好就會漲嗎?如果這樣還不叫炒房子,那是叫什麼?

當然這樣做一定也有風險。這不,去年的時候,就有人買了樓花,結果這個項目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竟然就黃了,而投資者買樓花的錢收不回來了,政府也一點辦法也沒有。

而在西雅圖,有各種嚴格的法律條款,保護房產買賣交易中的買方,包括嚴格的公寓單位擁有者保護法 《PROPERTY OWNER PROTECTION LAW》 ,這些法律條款,不讓房地產開發商賣樓花,而且迫使他們更傾向於開發整體出租公寓,而不是出售型公寓。

比如去年,美國西雅圖就幾單公寓樓住戶,狀告開發商的案子,結果都打贏了,開發商倒了大霉,賠償了買家一大筆錢。

所以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在西雅圖,沒有足夠的實力和信心的房地產開發商,根本就不會輕易開發出售型公寓,而是更傾向於開發自己管理或者由物業管理公司整體管理的、只出租不出售的公寓,這樣一來,公寓市場的價格,想炒也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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