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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近看美國],品中美文化

作者:春花秋月何時了  於 2017-10-1 07: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讀[近看美國],品中西美文化             

   近讀林達的書信集——[近距離看美國 ]頗有收穫,作者以在美國的生活經歷為我們勾畫出了一個活生生的美國。如人所說:這是弛今為止看到的對美國最客觀、真實的介紹了。對我們了解美國無疑是十分有益的,尤其是那裡西方特色的歷史文化尤其引起了我的興趣。
   首先是美國的開國者和中國歷史上農民起義的領袖截然不同,他們並沒有在推翻了老皇帝以後,自己當新皇帝。「打下了江山,卻不坐江山」,這在我們的傳統文化看來,簡直不可思議。
  在作為建國綱領的[獨立宣言]中申明:「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所以,「政府的正當權利,是要經過被治理者的同意才產生的」。宣言明確表示:「 政府是人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天賦權利才組織起來的,一旦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有破壞作用時,人民有權力改變和廢除它」。
  擁有了權力卻不坐享權力,而是把自己置於百姓的監督之下,唯恐權力被濫用,使人民再次淪為統治者隨意宰割的羔羊。並且把民主自由的理想切實的體現在現實社會中,充分彰顯了建國者當初的遠見卓識。如作者所說:200多年以後的今天,我們用挑惕的眼光看來,也不得不為之折服。
  美國的開國者在製造國家機器的同時,就決定同時制定一些限制聯邦政府權力,保護個人自由的條款,成為憲法的核心部分。正是這個精巧的設計使得政府和人民時時處於互相制約的狀態之中。在這其中老百姓享有充分的自由則是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以任何理由都是不可以侵犯的,只有法律說了算。
    這種制度正如柏楊先生所定義的「民主社會」的體制,因為它是以大多數人的意志為社會的取向。在這種社會中,政府不過是國民掌控下的管理國家的工具。作為開國領袖的華盛頓本人就是莊園主,他沒有仇富的思想,更沒想著製造階級矛盾,掌控窮人,進而實現「全面專政」的獨家天下,而美國人民也沒有把華盛頓當成「大救星」。應該說理智的領袖加上理智的人民,才有了今天發達的美國社會,這是順理成章的。
  而中國文化中則缺少這樣的設計。舊中國是以貧苦農民為主體的落後的農業國,新中國的建國者巧妙的利用了多數人仇富又盼富的心理,用強制的瓜分富人財富給窮人的方法,贏得了多數人的擁護,建立了政權。
  使得老百姓一開始就處在政府的救助與恩賜之下。受人恩惠,感恩戴德不能算錯,況且中國人素有「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美德。但是放棄自身所有的基本權利,做出「永遠忠於,無限忠於,世世代代忠於」的承諾則有失理性。不客氣地說:這是一種死心塌地的奴才形態,它實際上是傳承了老百姓在朝廷面前的叩頭謝拜,俯首為奴的心理,是社會進步的背離。
  而政府開始就以救世主的姿態雄居於百姓之上,扮演了一個大救星的角色。領袖說的話就是最高指示,他的謙虛謹慎也好,肆無忌憚也罷,都成了「治國安邦的」的「偉大的壯舉」,法律或成為擺設。
  政府因為擁有壟斷性的絕對的強勢,使得老百姓在政府面前往往處在卑微的境地,很難實現對其監督與制約。雖然我們的憲法中所謂「民主自由」之條款也應有盡有,現實中卻難以落實。這種體制正如柏楊先生所定義的「權威社會」即「專制社會」的體制。在這種社會中是由官方意志來決定社會的取向。
  「一元化」的領導制度是「權威社會」的特色體現。「一元化」雖然能避免分權,便於形成「江山一統」的局面,但是由於權力過於集中,往往造成一個人大權獨攬。個別地方的「一把手」以一級政府的法人自居,以一方百姓的主人稱王,誰能監督他。這樣的體制給貪官污吏提供了方便,讓他們如魚得水,為所欲為,甚至為非作歹。如果不爛出個大窟窿來,就難以發現,造成的巨額損失最終是納稅人買單。
  這種「權威社會」的文化形態追根溯源,從近處說是封建社會的遺毒,從遠處說是奴隸制社會的餘孽。
    美國人把言論自由看做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在憲法中申明:「言論自由與真理無關」。作為一個全新的國家統治者,一開始就打破有史以來的統治者的行為習慣,把民眾的尊嚴毫無保留的確立在憲法中,是何等難能可貴!
  美國的開國者之一,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弗遜認為: 「最終的安全是在新聞自由之中。」意思是說:只有保證言論自由,一切都是透明的國家才是安全的。這些話我們今天看來仍然閃爍著睿智和理性的光輝。
  而我們的言論自由和過去相比雖然寬鬆了許多,但是仍然具有諸多局限性。唯恐言論自由會引起「天下大亂」,影響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危及權力者的「核心利益」,因而承擔風險。這和當年造反打天下時「捨生忘死,要為天下的工農爭自由」的立場相去甚遠。
  和中國人不同的是在安全與自由面前,美國人還是選擇了自由,並且是不惜代價的保留自由,這是需要勇氣的。因為你確定了任何一種自由,都會有人濫用,例如美國屢禁不絕的驚心動魄的搶擊案以及曾經震驚美國的「辛普森案」。
  1994年,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殺妻一案成為當時美國最為轟動的事件。此案的審理一波三折,辛普森在用刀殺前妻及餐館的侍應生郎·高曼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由於警方的幾個重大失誤導致有力證據的失效,最終辛普森以無罪獲釋,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本案也成為美國歷史上疑罪從無的最重大案件。
  作者認為:「美國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複雜社會現狀下,讓它的人民享有這樣的自由,這等於把這個國家變成一個風險巨大的世界自由實驗室,走進去作一番觀察,確實很長見識。但是如果只從一個角度去欣賞它的成功,或者只從另一個角度去嘲笑它的失敗,都意義不大」。
  在介紹社會的公共秩序時作者寫道:「在美國什麼人都有,其中不乏有自私自利和唯利是圖的人,但是,這並不是美國的基調。在美國,個人意願和社會公德是相輔相成的,所以社會公德心在這個「個人至上」的社會反而非常普遍。公共場所乾淨整潔,公共設施安全可靠,公共秩序井井有條。來美國幾年,不僅沒有看到公共場所的爭吵,甚至沒有看到過爭先恐後。剛從國內來的人,出去購物遊覽,在排隊付錢,上車等時候,都會讓同行的家人或朋友不斷關照,「等一等」、「別搶先」。我們在國內已經習慣了搶先,不搶先就上不了車,買不到票。在這兒是要互相謙讓的,爭先恐後讓人側目。這段描述和我們對美國的印象基本吻合。
  誠然 ,沒有哪一個國家和民族是完美無缺的。民主社會有人濫用自由,而專制社則會有人濫用權力。中美文化的社會實踐都告訴我們:民主和自由是一對雙刃劍,如何楊其長而避其短,使之相得益彰,恰到好處,檢驗著一個民族的智慧與能力。用這段話做本文的結尾我看最合適。

 

                                                                                                                                              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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