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漠視的醜陋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到國外旅遊觀光的人多起來。然而,個別人舉止欠佳,有失體面,引起外國輿論的非議早已不是新聞。
不同的文化背景自然會有行為習慣的差異,俗話說「入鄉隨俗」,這不僅有利於新環境的融合,同時也是對他人的尊重。如果讓人家反感甚至於厭惡,那就值得我們反省了。
多年來,儘管我們為弘揚道德文明做了一些努力,中央還專門成立了「文明辦」,各地推出的做「文明公民」等類似的文明公約也隨處可見。但是由於缺乏法律的約束力,大多流於形式,在現實生活中作用不大。
著名作家柏楊先生在其「醜陋的中國人」一文中,諷刺了國人多項不文明的舉止。儘管曾引發異議,但是,他為我們敲響了痛改陋行的警鐘,其自報家醜的勇氣卻值得肯定。
不可否認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大潮的衝擊下社會道德滑坡的大環境,與生活改善相悖的是社會文明每況愈下。如何扭轉舉止文明的頹勢,有效地監管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我們是否可以出台一個「文明十條」,把那些常見的,不遵守公共秩序,玷污環境的壞習氣包括進去。尤其是那令人噁心的「隨地吐痰」,「隨地撒狗糞」,「亂扔垃圾」等陋習,違者受到法規的相應處罰。
從1886年法國出台了全世界第一個禁止隨地吐痰的立法,隨地吐痰這一幾千年來人類的習慣行為終於被定格為不文明的行為,一百多年來在世界範圍內得以認同。
據說在香港,亂拋垃圾,隨地吐痰,一律罰款1,500元。所以有人調侃:為何一到香港就「忘了」隨地吐痰,就是因為香港是個什麼都「動真格」的地方。
在澳門,為確保城市環境清潔衛生,隨地吐痰者罰款500澳元。
而在台灣則到處可見「隨地吐痰罰款7500新台幣」的告示。
絕大多數人只把隨地吐痰視為不良習慣,而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卻將它視為一種「罪行」。並制定了嚴格的法律,600美元的重罰,使得新加坡隨地吐痰的現象基本絕跡。所以,今天我們對這些陋行興師問罪,應該說是眾望所歸了。
我看不妨先從一線城市開始,然後再逐漸鋪開。一旦有人因此受到處罰,一定會對整個城市乃至全社會起到警示作用,保准比選十個「道德模範」出來還要管用。如果連這點小事都管不了,我們還能做什麼呢?
近幾年來國內媒體陸續報道商家歧視本國人的現象,有關傳聞不絕於耳。
據2004年9月11日的《京華時報》報道:9月9日,62歲的香港金毅華特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王笑菊女士,去北京雅寶大廈300號商鋪加工貂皮圍脖。女店員問她是否是中國人,得到「是中國人就請出去」的回答。她斥責該店員,被一男子打傷,令這位帶來千萬元資金準備作投資的女企業家黯然神傷。而引發這個惡性事件的起因竟是王女士堅持自己的「國人身份」。
2006年5月30日,大連市民吳先生攜女朋友和幾名外國友人組團「北京一日游」時,被當地「東吳絲綢館」門衛以他是中國人為由拒之門外。上海市民盧先生和朋友也被一家日式酒吧的迎賓小姐以「不做國人生意」為由拒之門外。
2007年,常熟市民沈先生氣憤地向媒體揭露了,在一家酒吧被告知「我們酒吧是不接待中國人」的遭遇。
2008年,華人不得入內的「韓國人專用網吧」驚現青島。
100年來,「華人與狗不準入內」的牌子重重地壓中國人的心頭,因為它是我們屈辱的象徵。可是,令人驚訝的是,在當今之中國居然有「中國人不能入店」之店規存在,而且那個店竟然還坐落於我們的首都北京。它不但是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其傷害了國人的民族情感和尊嚴,是對國人的極大侮辱。
有人憤慨地說:個別商家如此膽大妄為,已涉嫌違法。也有人說:允許一家「中國人不能入店」的店存在,是有關管理部門之恥。
隨著市場經濟的縱深發展,追求品牌和效益的最大化,可以理解。 例如把消費者分出檔次,進行差別化的服務,出現所謂「vip」{重要人物}客戶,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亮出「中國人不準入內」的招牌則不屬此類,是對國人的極大侮辱,是決不應該被允許的,同時也是違法的。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對這類違法行為的容忍,從一個方面暴露了政府的瀆職。
然而,如果換一個角度,站在自省的立場上,「中國人不準入內」的牌子是否也可以視作對國人醜陋舉止的深惡痛絕呢?
相信許多人和我一樣,幾十年前就在課本上看到過舊時的中國,上海公園門口懸掛有侮辱性的「狗與華人不準入內」的牌子。大家都義憤填膺過,是改革開放帶來的思想解放,為我們了解與認識這個歷史的弔詭提供了路徑。
據史料記載:1868年,在位於黃浦江與蘇州河交匯之處的英租界外灘上,建起上海開埠以來的第一座公園。園內樹木成蔭,草坪碧綠,滾滾浪濤拍打在鐵欄之下,美不勝收;這裡的音樂亭,每周還舉行幾場軍樂演奏,並擺開上百張雪白的帆布椅,供大家坐下來欣賞;特別是到了夏季,在涼爽的海風中觀美景,聽音樂,令人心曠神怡。
然而,在中國土地上的這座公園,卻只對外國人開放。其實,開園之初中國人還是可以進去遊玩,直到1885年,也就是十七年後,才貼出告示稱:「中國人與帶狗者不得入內」,後來又演化成「華人與狗不準入內」的牌子。成為中華民族備受欺凌的標誌性記憶。
對此,長期以來,我們的輿論只偏重於抨擊殖民主義者的強權統治,卻對為什麼會產生這種不平等的原因語焉不詳,缺乏反思。無論傳統史書,還是新興媒體中,大抵如此。
關於國人在遊園中不守公德的行為,1919年出版的《上海遊覽指南》也有記載:「此公園建築之初,西人亦本有中外與共之意。因華人既人數眾多,占其良好之坐位,復因無公德心之華人,箕踞眠卧,遍地吐痰,以致見憎於西人,大下逐客之命」。
1928年9月出版的《常識大全》,表述得更為直白:「公園本來是公眾遊覽的地方,為什麼從前的外國公園,不準中國人入內去游呢?實在因為中國人太沒有公德。痰隨地亂吐,花隨手亂折,小孩子到處撒尿撒屎。其他如瓜子殼呀、香蕉皮呀散布滿地。所以外國人就掛起禁止『華人與犬不準入內』的牌子。唉!這不是中國人的奇辱大恥嗎!」
時任輪船招商局總辦的洋務派名人唐廷樞,氣憤不過,曾為這事專門質問租界工部局。工部局的答覆是:「中國人不講衛生,狗進去隨地便溺。」原來問題的根源,居然出在我們自已身上!
外灘公園於1928年徹底開放,消息傳來,人人高興。有媒體呼籲,請同胞們遵守:▲勿隨地吐痰▲勿到處小便▲勿動手摺花▲勿亂棄渣滓等6條文明舉措。但國人不知反省,使有識之士的疾呼,被淹沒在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中,救亡圖存的聲音壓倒了一切。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對帝國主義治外特權的強烈憤慨,往往代替了理智,只知道仇視西方列強,卻不知檢討自身的素質缺陷。
綜上所述,可見所謂「華人與狗不得入內」事出有因。只說是帝國主義的壓迫和欺凌,不說是少數人的醜陋舉止給我們自己臉上抹了黑是不全面的。
近年來,國內不少的富人選擇「移民」,到國外去定居、發展。人們可以自由地選擇生活的地域和環境,表明我們的生活是富裕了,也體現了社會的寬鬆和進步,與毛澤東時代的「寧可餓死一千,也不放走一個」相比較,簡直是天壤之別了。
一位曾在海外生活,最終回國定居的藝術家說:「有錢在哪生活都一樣」。一句普通的感言,卻無意中道出了自己的深切感受——祖國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哪生活都一樣」,說起來輕鬆,為了這一天,我們的祖國曆經了三十年的風雨兼程,付出了極大的犧牲和代價才走到了今天。回首三十個春秋,恍若隔世,也讓人感慨萬千。
在豐衣足食的日子裡,更凸顯了那些粗俗舉止與社會文明的格格不入。你看那隨處可見的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隨地便溺的遛狗者,不講社會公德且悠然自得。不禁令人感嘆, 這應該是今天「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富起來了」的樣子嗎?我們忍痛割丑還要等到哪一天呢?
當我們無奈的鄙視這些不文明行為的時候,也應該看到這些表象的背後,是我們的社會「一切向錢看」導致的腐敗叢生。社會生態持續惡化,讓這些不文明舉止,淪為不屑一顧的「小事」。苛責於社會,不如摒棄怨氣,從我做起,拿出點忍痛割丑的勇氣來,我們的社會文明一定會有所改觀!
20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