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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白事」

作者:春花秋月何時了  於 2017-9-12 11: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小議「白事」       

                      
    「白事」是指為逝去的人送終的習俗,也稱「喪事」。各地辦「白事」的風俗有所不同,規模與檔次也風景各異。但是,就「厚養薄葬」的理念而論,我以為是越簡單越好。     
    這個星期天還沒吃早飯,就聽到了喧囂的嗩吶和鼓樂聲----又有人家辦「白事」了。居民社區人口稠密,每臨「白事」大都要鬧騰一番。為甚者要持續三天,吵的四鄰不安,實在是有些強人所願。有講排場者不止於嗩吶管樂,還要請來歌手。什麼流行歌曲、戲劇經典選段輪番上演。高潮處喝彩聲迭起,「喪事」成了「狂歡」,真讓人瞠目結舌。
    聽說有些地方倡導文明的喪葬方式,對喪事過程中的一些封建迷信陋習進行專項整治,倡導波瀾不驚的送葬方式,我舉雙手贊成。
    2015年6月17日,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逝世。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胡錦濤等頂級領導人悉數出席了八寶山革命公墓的遺體告別儀式。並降半旗致哀。 
    而就在半個月以前的6月1日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中翻沉,導致442人遇難。6月9日,追悼會在湖北監利容城殯儀館舉行。其報道中只是簡單的提及了「東方之星遇難者家屬參加追悼會」。沒有一位國家領導人參加,更別說「降半旗」了。
    有網友感嘆:一個正常死亡的國家領導機構退休的公務員,比意外災難中,被活活淹死的442位各界人士的生命還尊貴。下半旗這樣重要的國家行為,竟然可以成為特權群體的高層遊戲。
    降半旗是以國家行為對逝者的一種致哀。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規定:四類人去世后可降半旗誌哀;第一是國家級黨、政、軍、人大一把手;第二是全國政協主席;第三是對國家作出傑出貢獻的人;第四是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其中,是否符合第三、四類人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最後決定。
    喬石符合《國旗法》這個標準,享受了首都及全國各大行政區以及香港、澳門特區下半旗致哀的禮遇。但是在意外災難中橫[hèng]死的400多位各界人士該咋辦?《國旗法》上沒有!
    為什麼國家領導人不會去參加東方之星號客輪的追悼會,因為它不符合我國當今權貴社會的屬性。確切地說它不符合我們的「賤民文化」。
    殯葬禮儀作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總難免留有階級社會的歷史烙印。而我們的殯葬文化中則明顯帶有「官貴民賤」的文化屬性。千百年來綿延不絕,以至於今天還潛移默化於我們的社會生活中。不能不說是一個莫大的遺憾。在社會不斷發展進步的今天,這種「賤民文化」在我們這個言必稱「人民」國度中居然堂而皇之,豈不咄咄怪事!
    據古文字學家說:「民」字最早的意思是奴隸,統治人民叫做「牧民」,和牧羊差不多。後來,雖然孟子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也始終只是一個口號。因為沒有制度保障,民的地位始終沒有根本性的改變。
    「賤民文化」中最可怕的是國人深入骨髓的賤民意識。紅太陽下山已經40多年了(注),今天仍然可以聽到,呼其「萬歲!萬歲毛主席!」的頌歌。表面上看是近幾十年養成的習慣使然,而其背後則是「賤民意識」在翩翩起舞。
    要樹立人人平等的新觀念,迫切要求國人抬起頭來。樹立現代公民意識,懂得捍衛基本的民主權利,著力促進社會現狀的改變。削減官權,提高民權,使人民正真有選擇、監督和罷免官員的權力。發出追求社會民主的最強音!把「賤民意識」扔進歷史的垃圾堆吧!別再讓它「萬歲」了,好嗎?

    (注)紅太陽落山:文革中毛澤東被譽為「最紅最紅的紅太陽」。

                                                                                                                               201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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