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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 百年詠史(54) 張志新(1)

作者:江浩百年詠史  於 2018-5-9 23: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百年百首詠史|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2評論

風雨神州苦暴秦                     萬夫辟易自全身 (2) 
竪眉拍案斥奸佞 (3)                傲骨橫空驚俗塵 (4)
重典安能抑正氣 (5)                割喉猶懼洩顰伸 (6) 
垂馨千祀奇巾幗                     一瓣心香祭志新
註(1)張志新(1930年12月5日-1975年4月4日),女,天津人,1975年被遼寧省革命委員會經過公開審判處死,1979年被中國共產黨平反並被追認為烈士後開始聞名中國。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六年,直至被執行死刑。關於她的筆錄目前尚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開。
註(2)她把帶血的頭顱,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讓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一份血寫的報告》
註(3)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參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此時精神已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因此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註(4)1969年,批鬥會開始批鬥張志新,張志新回答:「強迫自己把真理說成錯誤是不行的,讓我投降辦不到。人活著,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氣壯,不能奴顏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別人,也不許別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不管出現什麼情況,都要堅持正義,堅持真理,大公無私,光明磊落……」9月18日,張志新因「現行反革命」罪名被捕,一度羈押6年。在監獄中,張志新寫下《一個共產黨員的宣言》
註(5)張志新在監獄備受折磨,用鐵絲鉗住她的舌頭和嘴巴,把拖布往裡面噻,背上背著18斤重的鐵錘,腳上帶著腳鐐,遼寧省的政治官員多次在獄中毆打張志新,將其頭髮拔光,政府官員多次派遣男犯人對其實行強姦、輪姦。之後張志新寫下遺書,準備自殺。被發現後,嚴加監視,並召開批鬥會,批判她「以死向黨示威對抗運動」。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書送到監獄,張志新平靜地說:「離不離婚,對我來說已沒有什麼意義了。」 
註(6)張志新在行刑前經過多日「小號」(一種只能坐,不能躺臥的特小牢籠)及割喉等酷刑的折磨,已經被逼瘋,用饅頭沾著經血吃,坐在大小便裡。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在瀋陽市東陵區大窪刑場被執行死刑,時年45歲。 一個女管教員目睹慘狀旋即昏厥,而割喉命令出自毛遠新。
顰伸,疾苦的叫聲。元.戴錶元.採藤行:「藤多力困一顰伸,對面聞聲不見人。」

在毛時代,敢說真話者往往要付出生命作為代價,我相信,能有著像林昭、遇羅克、張志新諸烈士的見識的人不少,起碼我本人在六十年代末就有類似的想法,甚至比他們走得還要遠,但我們大多是怯懦的人,在那種環境下,根本不敢跟好友甚至家人透露這種危險的思想。被知心好友出賣,被家人「大義滅親」,在那個年代是司空見慣的事,驚弓之鳥們敢不引以為戒?
在胡耀邦主政的較為寬鬆的幾年裡,報刊雜誌刊登了一些她們遇難前後的遭遇,納粹分子也好,日本軍國主義分子也好,跟我黨的專政機關比較起來都宛如君子,他們甚至不懂得在喉嚨上動手腳,以致臨刑者肆無忌憚地大喊口號。記得唐代酷吏周興曾自誇道:「被告之人,問皆稱冤,斬決之後,咸悉無言。」我黨更絕,死刑犯一律瞠目結舌,連「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都不讓你說,遑論呼冤?
中國的女姓在面對暴君暴政之時,往往比男子表現得更堅韌,更剛烈,更勇於承擔本屬於男性的責任,在文革殉難者中可列出一長串名字,林昭、張志新,黎九蓮、王佩英……在此向她們獻上一瓣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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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ryu 2018-5-10 04:39
罪孽罪孽!
回復 江浩百年詠史 2018-5-11 02:54
ryu: 罪孽罪孽!
罪惡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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