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名人

作者:李公尚  於 2020-2-24 23: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公尚文集|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2評論

名人

李公尚

名人是歷史上的經典,現實中的時尚,社會上的趣味,生活中的佐料。呃!對了,名人還是家庭中的興奮劑,餐桌上的開胃品,父母口中的「能不夠」,孩子眼裡的「了不起」。不能想象,人們的身邊一旦沒了名人,那日子會多麼無聊乏味,生活又是怎樣暗淡無光!

名人是值得津津樂道的。因為名人優點很多。比如「名利」總是相連,有名自然獲利,名人都是既得利益者,不懼利深禍速。還有「名望」也是通好連襟。有名必有聲望,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德高望重」,因此名人總是有號召力和公信力。「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孔老先生兩千年前就樂此不彼了。廣告公司最愛請名人代言,借名人之望收事半功倍之效。還有「名氣」,也是情人閨蜜。有了名,總是大氣磅礴。名人最拿手的就是煽動地氣、哄抬人氣。至於天氣,能呼風喚雨當然最好,縱有不便,抬頭看看天,說句「今天天氣,哈哈哈」,也比常人風趣幽默。況且名人多從風雲人物脫穎而出。天時、地利、人和三者齊全,名人底氣十足,能不成氣候嗎?另外「名分」,也是和衷共濟的。有了名,無論幹什麼都能有份。世人都願和名人結交,本來八竿子打不著的,拐彎抹角地邀請名人捧場,分其一份,便可借其名得其所。名人的女人們更是深諳此道,無論新情舊怨,只要爭個名分,麾下野種都光宗耀祖。如今「排名不分先後,以出場順序入列」,或「大小新舊平等,以姓氏筆畫為序」,讓「小三」「小四」們尤其得利,名分在,「陽光雨露總潤禾」。其他還有很多,如「名節」、「名目」、「名師」、「名言」、「名著」等等,名人的優點總之是數不勝數的。無法讓人不羨慕。

名人有這麼多優點,有沒有缺點呢?其實還真不多。數來數去也就只有一條,那就是還活著。《尚書·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話似有歷史的局限性。後人在現實中發現,「人出名,不可活」,更符合實情。因為「自作孽」沒包括「人出名」,而「人出名」則涵蓋了「自作孽」。」名人只要還活著,其名利、名望、名氣等,都要大打折扣,而且多呈遞減趨勢,所謂「活得越久,名聲越差」。苟延殘喘到活不下去時,「名」已消耗殆盡,人們茶餘飯後仍要幸災樂禍地借其消遣:「看看,這就是名人!要是早點死……」名人一旦出名,就踏上了不歸之路。法國有句諺語:「出名等於慢性自殺(Les gens sont connus pour leur suicide chronique)。」義大利也有一句俗話:「做名人是自戴枷鎖(Essere una celebrita significa indossare il giogo)。」都和中國的俗語「人怕出名豬怕壯」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名人無論如何都應該去死。要想名,得捨命。人死名周,是做人的完美。死去的名人像通脹的物價,絕筆的藝術品,還有關門弟子的傳承,名聲和行情總是看漲。何況人們都有「為死者諱」的宅心仁術,人一旦死了,縱有不名之處,也會隨之隱去。因此,名人死得越早越好。

然而名人卻是不願死的,個個都要堅守著這唯一的缺點苦熬下去。法國的孟德斯鳩說「名人都想做聖人以圖永生,卻不願到天堂去忍受寂寞。」(《波斯人信札》Letters Persanes 1721年。)說明名人們都是「死去元知萬事空」的,活著即便沒有機會進階為聖人,好歹可以消費名人的好處。如果死了,名人的優越被別人盡可享受了去,自己只領受一個空名。所以名人都不願去死,甚至怕死。這就是絕大多數名人最終成不了聖人的原因。不過話又說回來,真成了聖人,也不見得能好到哪裡去。你看聖人哪個不是被後人剝其皮,剔其骨,軀殼被填滿後人需要的東西,任由後人為所欲為地利用和展覽?不死,堅定地做著名人,或許鬧個「三七開」,再不濟,就算「毀譽參半」也還留個全屍。做了聖人,連個全屍都留不下,這其中的優劣,名人不會不琢磨吧。

名人對常人的影響,是無懈可擊的。但對自己的影響就未免難堪。名人的物理構造和常人無異,衣食住行和吃喝拉撒一點也少不得。試想常人在公共廁所里恰好與名人相遇,帶給常人的娛樂性、安慰性和舒適性就比名人多得多:「啊哈!原來你也要上廁所,是不是比我們更……」名人可能還沒用完廁所,其如廁的形像,已經在娛樂中傳開了。名人的褲子可能還沒提好,廁所外就應運而生了名人在廁所內的桃色緋聞或風流韻事了。名人和名狗的唯一差別是:名狗不知道羞愧,即便在賽狗選美大會上當眾解便,也只是搖搖尾巴悠然自得,而且會有專人不辭辛苦為它打掃乾淨。名人可就沒有這樣好的禮遇了。

名人的影響常把名人放在眾人的放大鏡下供人們欣賞把玩。就像細菌的猖撅常讓細菌被放在顯微鏡下讓專家研究一樣。然而名人卻沒有細菌的幸運:細菌的變異可以被人為地干涉,而名人的名聲則是越描越黑。到頭來,名人總是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於維修正在消耗下降的名譽上,以為自己正名。對於被人消遣,名人最明智的選擇,是緘口無言,沉默忍耐。但名人卻又大都做不到。因為名人一旦沒了聲息,人們就真以為其光榮謝世了,於是其名聲在人們的奔走相告中又增添了「畏言自裁」的色彩。因此名人為了證明自己尚存人間,花在正名上的時間和精力,通常比用在過日子上多得多。然而名人越想為自己正名,越證明其活著是錯誤的。

名人為了提高形象,不得不一半假正經,一般假不正經。當人們追捧名人時,名人就需要假正經,以表明「君子不器」。「大道者,形而上也」,決不拘於一技之長,一時之名。心裡卻在算計自己該受追捧的地方絕不止這一點。於是一邊充分承接並享受人們的追捧,一邊又假意回應說名譽是屬於大家的,不屬於個人。大家可以追捧地更猛烈些,以便大家都開心。而當人們不追捧名人時,名人就開始假不正經,聲明「君子和而不同。」「君子周而不比。」甚至「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總之,要驚世駭俗,千方百計地鬧出點動靜來,引人注目。要知道,名人如果沒有人追捧了,那可是生不如死的。

提起名人,人們難免多有品評。這讓名人最為氣惱。因為名人假定人們的議論大都是無中生有。但人們不對名人品評關注,名人就更加氣惱,氣惱人們目中無人,竟把名人忽視得有中成無。愛爾蘭作家王爾德(Oscar·Wilde)說:「世界上只有一件事比受人們評判更糟糕,那就是不被人們評判。」因此名人對常人的議論,一概鄙為不入流。而常人不談論名人時,名人就更鄙視常人都不入流。自視為上流人士的名人不願常人入流,或許是為常人打算的情懷:常人入流后最多居於下流。下流之外雖是等外品,卻比被罵為下流好聽。

名人出名到一定程度,就有權胡說八道了。且每每多有仗義執言,直抒讜論的疾言厲色,兼呈抨擊時弊,犯顏直諫的道貌岸然。名人胡說八道,絕少為了一己之私,大都是「立言為公」,指點江山。名人以為自己經歷了所有常人的一切酸甜苦辣,胡說八道起來非常理直氣壯。常人喜歡追捧「名人名言」,不是因為名人的話真實可靠,而是因為名人胡說最能惹是生非,挑起公斗,製造傾軋。因此,名人在胡說八道之前,都會閉上眼睛預先領略一番「掌聲響起來,我的心中有無限感慨。」名人不胡說八道,會憋出病來的。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名人卻是不願被群分的。鶴立雞群,特立獨行,是名人的本色。一旦被劃為某一類,就很難獨顯其名。人們都說文人相輕,卻不知名人也未必相重,甚至還很相恨,且老死不相往來。名人評價名人,都是以被評價的名人是否對評價者尊重為依據。而名人罵名人,就以罵人的名人以不屑尊重被罵的名人為依據了。英國作家蕭伯納罵名流時常常把其他名流都捎上:「我以自己的思想和莎士比亞的思想作比較,發現除了古希臘的荷馬之外,沒有一個著名作家像莎士比亞這樣讓我徹底鄙視。哪怕早已被我鄙視的司各特爵士也比不上他。」瞧!一句話就把幾位同類全罵了。《史記》載「孔子適周問禮」,李聃教訓仲尼「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譯成白話就是:「你所說的,不過是死人的東西,早就過時了。」一點面子也不給。名人質疑名人,被質疑的名人總是痛恨質疑的名人,而名人不去質疑名人,不被質疑的名人就沒完沒了地去質疑別的名人。看來名人是不能搭夥的。

奉勸人們不要去做名人,怕已經來不及了。反被那些想成名尚未成名的人罵為酸葡萄。只好私下竊議:常人無不盼望成為名人,且又無不盼望名人出事。名人無不以為自己名正,卻又無不為自己正名。為名人計,既然踏上了不歸之路,及早製作遺言遺囑,總是萬全之策。為想成名尚未成名的人規劃:現在就撰刻好成名后的墓之銘昭示於天下,或不失為一條即刻成名的捷徑。

2020220

於美國弗吉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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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綠野仙蹤 2020-2-25 02:29
出名後有了話語權,就可以出租了,例如李玫瑾故意替嫌疑人講的歪理邪說,就是為了尋租。
回復 Polar_bear 2020-2-25 08:04
沒錯兒,一出名就膨脹,一膨脹就忘乎所以了。村子里就有不少才露尖尖角的,就要炸撒腳丫子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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