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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從前當真有過這麼一個倉頡,那麼倉頡就是第一個過文字生活的人了,因為他既然是黃帝的「史」,總不見是自備資斧或枵腹從公的吧。
從此以後,這門生活就不住的翻新花樣:有的替人做文字的傭工,也同別的傭工一樣靠工資過生活,上至內庭供奉的文學侍從,下至同門房跟班一律看待的私人書記,都屬這一類;有的簡直把文字作商品,跟顧客作現錢交易,上至賣碑諛墓,下至掛招牌,訂潤格,都屬這一類。總之,無論什麼方式的文字生活,都是「自古有之」,不見得「於今為烈」。
但是這門生活是一向就叫人瞧不起的。從前人說,「一為文人,便無足觀」,就無非因其「人」靠「文」為生的緣故。
現在則只消提出「文字商品化」五個字,也就立刻判定了這門生活的罪狀。
不過,我們仔細查一查自來文人的生活,就可曉得這樣的判決未必一定是公平。
因為說「文字」和「生活」兩件東西決不應該連在一起,那就只有兩個辦法:一是叫文人簡直不要生活,那當然是不可能的;又一是要文人做文字工作時別謀生活。
是的,我們查一查從前文人的詩文集,不但沒有稿費可拿,版稅可抽,並且還得自己拿出錢來刻。但是他們是怎樣寫成這些詩文的呢?這裡邊就有個分等了。
在那種「資本」雄厚的文人,他從蒙童館慢慢爬上翰林院,先得墊一筆大大的本錢。到了翰林院待詔應制的時候,雖然也不論字算稿費,卻已有俸銀可以養活,及至散館放外缺,這才不但從前的老本可以撈回,並且可以終身不愁衣食,於是他就有閑情別緻來做他的「不朽之業」了。
至若資本不厚,或者官運不亨,那麼下焉者就不得不做馬二先生,自將鋪蓋挑進文瀚樓,選選墨卷,偷閑到湖上看看女人,買幾個制錢的處片嚼嚼,到底飽不了肚皮。
上焉者就算做到昌黎先生那麼的文名,也還免不得賣碑諛墓。然而賣碑諛墓就要算是文人的一大恥辱了,而其實跟前一種文人比較,也不過生意規模的大小不同而已;究竟誰是清高,誰是卑鄙,那也沒有什麼尺度好做標準。
到了現代,情形當然又兩樣:「文字」和「生活」這兩個詞兒的連結更不能不密切。故若社會上暫時還需要文字這東西,而文人們又不願受人豢養的話,那麼我們似乎不便借口「文字商品化」的惡謚根本否定文字的生活;問題只在你所出的是何等商品,你的商品是什麼質地,你的商品能有幾何社會價值。
清代詩人趙翼的《後園居詩》有一首道:有客忽叩門,來送潤筆需,乞我做墓誌,要我工為諛;言政必龔黃,言學必程朱。吾聊以為戲,如其意所須,補綴成一篇,居然君子徒;核諸其素行,十鈞無一銖。此文倘傳后,孰能辨賢愚?或且引為據,竟入史冊摹。乃知青史上,大半亦屬誣。
又一首道:頻年苦貧乏,今歲尤艱難。內子前致辭:「明日無朝餐。」一笑謝之去:「勿得來相干,吾方吟小詩,一字尚未安。待吾詩成后,料理虀鹽酸。君見長安道,豈有餓死官?」
這兩首詩恰好可代表舊時文人的兩種生活態度。前一種可說是「為生活而文字」,只要「潤筆需」拿得到手,就不妨「聊以為戲」的。后一種則可說是「為文字而文字」,如果「一字尚未安」,那就「明日無朝餐」也要不管的。我們看目前的情形,這兩種態度大概都有人承襲。前一種「聊以為戲」的態度,我們當然認為要不得。就是后一種態度,雖然已比較的難得,也仍不能認為滿意。一來,長安道上雖可沒有「餓死官」,文場之中卻難免要有餓死鬼,所以這不管「明日無朝餐」的精神固然可取,而必要等到長安道上奔走之餘再來做文字,那怕就不見得有好文字做出來。二來,我們也要問,這「未安」的「一字」安了之後到底有什麼好處?倘如說你一
字安了之後,也不過落得你自己的心境一時安適,那麼你也大概犯不著害得尊夫人明天沒有早飯吃吧。
所以,這自古有之的文字生活裡邊果真有「新生」可尋的話。我以為應該從這兩種態度以外去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