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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苦期靈修第二十七天 神要我在哪裡?

作者:kbm  於 2021-3-15 19: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預苦期靈修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宣教, 傳福音

  馬可福音5章18-20節

  18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稀奇。

  那個受盡污鬼折磨的人被耶穌拯救以後,一心只想跟著耶穌。
  你能怪他么?換了我,也會有一樣的感覺。

  可是耶穌叫他留在原處。這不是一種懲罰,而是一個更高的呼召。「你回家去告訴家人親屬吧。」那是他開始作見證的地方。沒有人比他的家人因為他被鬼附身而付出更高的代價,吃了更多的苦。他的生命有何改變,他們會是最好的評判者。

  那個得新生命的人留下來,與他自己的家人親屬共處會更有益。他們都需要他,他也需要在那裡。他對耶穌的請求無疑是誠懇的。或許他害怕,「你若離開,我會又陷入過往的生活樣式里。」他的擔心是很自然的。然而他不了解,借著不斷向眾人傳揚神的作為,他的新生命會更穩定,更茁壯。

  孩子們喜愛玩 「示範說故事 」。主耶穌指示我們「去傳講福音 」。到你最認識的人那裡去講你最熟悉的事----神為你做的事。主耶穌把那人留在後頭是出於祂的仁慈。在眾人的面前,他將是一個又真又活的見證,提醒人們神有大能。從你所在的地方開始,傳講你知道的故事。宣教士傳福音都是這樣開始的。耶穌找到了一個被鬼附身的人, 卻造就了一個宣教士。

  去,傳揚耶穌。
  任何人都能這麼做。

  「神要我在哪裡?」

  這個故事幫助我們回答了這個問題。答案是,神就要我們留在原地。如果祂要我們去別的地方,祂隨時都能讓我們去。說不定我們是商店裡,辦公室,工廠里,俱樂部,教室里,家裡,或鄰里中唯一的基督徒呢。那樣,我們就將會是神差派到那兒的宣教士。周圍的人就是我們的宣教工場。我們和故事裡的那個人面對同樣的挑戰:「去,告訴別人基督耶穌為你成就的一切。」最好的宣教工作總是從家裡開始。每個人不是宣教士,就是傳福音的對象。你是哪一種呢?

  回到你的教室去。
  回到你的工廠去。
  回到你的辦公室去。
  回到你的商店裡。
  回到你的公司去。
  回到你的同學那裡。
  回到你的家人那裡。
  回到你的鄰里。

  回去告訴他們,神為你成就的事。
  向他們傳講,再傳講。

  主啊,願我永遠不以基督的福音為恥,願我永不忘記耶穌為我成就的一切。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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