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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苦期靈修第六日 聖殿:主耶穌生在律法以下

作者:kbm  於 2019-3-13 05:0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預苦期靈修系列|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律法, 猶太人, 耶穌, 聖殿

  「按摩西律法滿了潔凈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路加福音2章22節)。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4章4節)。主耶穌是生在律法以下。今天,我們可以說祂是在一個正統的猶太家庭長大。我們知道這一點,因為約瑟和馬利亞將主耶穌帶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將祂獻給主。即使他們很窮,他們仍然遵守律法,獻上兩隻鴿子為祭物。「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班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路加福音2章24節)。

  多年後,主耶穌在給登山寶訓時,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章17節)。我們的主耶穌完全順從父神的一切命令。這些命令中的第一個是割禮。「滿了八天,就給孩子行割禮,與祂起名叫耶穌;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天使所起的名。」(路加福音2章21節)。第二個命令是將祂呈獻給神。「按摩西律法滿了潔凈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祂獻與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或用一對班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路加福音2章22-24節)。就是向世人說,「主啊,這孩子是屬禰的。身為父母,我們根據摩西的律法,立約將這孩子撫養長大。」

  主耶穌出生於猶太人,一生都在猶太人中生活。《新約聖經》的第一節經文,馬太福音1章1節:「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後裔子孫原文都作兒子下同),耶穌基督的家譜。」主耶穌是終極的「亞伯拉罕的後裔。」

  作為一個善於觀察的猶太人,主耶穌知道所有關於獻祭和祭司的事情。在神偉大的計劃中,祂必須遵守律法,連最小的細節也不能疏忽。祂的一生已遵守和實踐了祭司及獻祭的要求與真正含義。主耶穌是偉大的大祭司,祂已為世人開闢了進入神面前的道路。祂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作贖罪祭,以祂的寶血為我們付清罪的代價。

  我們不需要遵守律法,因主耶穌已為我們成全了律法。
  我們不受律法的約束,因為主耶穌生在律法以下。

  Philip Bliss (布立思) 的一首福音歌曲能夠真正詮釋這真理:

  免於律法 – 哦,多快樂的光景!
  耶穌已流出寶血,並且有赦免;
  祂甘受律法的詛咒,罪的擊傷;
  基督一次舍己,赦免眾罪愆。

親愛的主耶穌,因著禰的順服,使我們從律法中得釋放。
現在,我們在禰裡面完全得自由。我們要永遠榮耀禰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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