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得自由了
羅馬書 六章 1-7 節
「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 4 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主耶穌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 8 章 36 節)
很多人不願作基督徒,他們常常給出許多理由。其中大部分的理由可說是某種借口或是一些誤解。不過其中至少有一個理由很值得我們做一番考慮。
一位女士說:「牧師呀,你可不了解。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是這個樣子的,我覺得我根本改變不了。」
一位男士說:「你從來都沒被酗酒的問題挾制過。你不知道那種經年累月,一天都少不了酒杯的日子是什麼滋味。我想我是不可能改變的。」
他說,「我沒法饒恕她,她竟然做出那樣的事。「
女子說,「我不能饒恕他。」
他們都告訴我,「別跟我扯什麼耶穌的那一套。事情就是這樣,永遠都改變不了。」
問題是:「真正的改變有可能發生嗎?「
讓我們從理論回到現實:人真的能改變嗎?
也許能,也許不能。很多人都認為答案是不能。很多基督徒害怕答案會是不能。
在今天的信息里我要告訴大家:人可以真正地改變。但是信不信由你。若是你說,「這是老生常談」,我也不會怪你。尤其是如果你從來沒有來信靠過耶穌,你更有理由懷疑真正的改變是否可能。你不必聽信我的話,只要自己來看看,再決定救贖的福音是不是真的。主耶穌對你的邀請不會改變:「你們來看」!(約翰福音一39節)
一個人可能實實在在地改變嗎? 一隻豹豈能改變牠身上的斑點呢?有人說過這樣的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你覺得一個人已經習慣了一種行為方式以後,還有可能突然改變方向,作個新人嗎? 如果一個人的生命數十年來一直被罪纏累,軟弱不堪,他還有可能得釋放,成為自由人嗎?
麥道衛父子的故事
你曾聽過佈道家約瑟.麥道衛(Josh McDowell)和他父親的故事嗎? 麥道衛小時候遭遇了極其羞辱的痛苦經歷。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有個酒鬼父親。他的同學和小城裡的人都熟知他父親喝醉酒掉進陰溝里的那副德性。麥道衛從內心恨透父親的一切行為,巴不得能想出什麼法子讓他死掉。
父子兩個都活在痛苦黑暗的深淵裡。你認為這樣的人可能徹底改變么?
關於聖經,麥道衛對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這回事更是嗤之以鼻。他決心要下一番工夫來證明聖經是不可靠,不正確的。然而他的研究結果卻讓他真正認識耶穌基督。由此他的生命受到震撼,在六個月到十八個月期間,他的行為開始有巨大的改變。其中最顯著的就是他可以饒恕自己的父親。
當約瑟.麥道衛接受耶穌為他的救主時,有一股強大的愛的能力充滿了他的生命。他描述當時的感受,就像神把他裡頭的那些積恨全都翻轉過來,完全倒空了一樣。他就雙眼看著父親,誠懇的說出:「爸爸,我愛你。「
有好一陣子他那自慚形穢的父親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直到有一天他擠出這句話問兒子:「兒子,你怎麼可能愛一個像我這樣的父親?」在將近一個鐘頭的深談中,約瑟告訴他:「爸爸,六個月前我還很恨你,看不起你。可是經過研究探討以後,我現在相信耶穌基督的確是神的兒子,是我的救主。我接受了神的饒恕,祂就住在我裡面。祂改變了我,拿掉了我的積恨,讓我愛你。「
麥道衛的回應也許超出你的預計。他的父親不止接受了兒子愛他的事實,還這麼說:「兒子,我在你生命中所看到的改變,如果神也能同樣做在我身上,我也要信靠祂作我的救主。」
之後他父親的生命也完全改變了,好像神伸出手來在他裡頭點燃了那盞燈。他也沒再碰過酒。僅有一次,酒杯觸及他的嘴唇,他很快地又把它推開了。
是的,基督信仰使這種人也能徹底地改變。如果基督信仰不能真正改變人的話, 我們便是在玩一個宗教遊戲而已。
九十度右轉彎
我們從羅馬書第五章往下讀,需要來個90度大轉彎。因為羅馬書第六章講的是一個不同的主題。第五章說的是神如何叫人稱義,第六章說的卻是神怎樣使人成聖。前者是指你在神眼中被宣稱為義,後者是指神借著行動使你的生命成聖,名副其實成為義人。這兩件事中間是有區別的。
稱義是在你信靠基督那一刻發生的事,不會再重複。
成聖是當你時時刻刻將你的生命降服在主面前的一個過程。
稱義是在你信靠基督那一刻發生的事,不會再重複。成聖是當你時時刻刻將你的生命降服在主面前的一個過程。
稱義讓我們從罪的懲罰里得赦免。
成聖讓我們從罪的權勢挾制里得釋放。
稱義是一件發生的事件。
成聖是一個過程。
稱義只會發生一次。
成聖是漸進的,而且是連續性的。
稱義不會重複發生。
成聖必須不斷重複。
稱義是一瞬間成就的救恩。
成聖是一生的不斷改變。
稱義是把基督的功勛加給你。
成聖是把基督的性格加給你。
稱義
成聖
這兩個教義雖有分別,卻是彼此緊緊相連。稱義引導我們成聖。真正在主里重生得救的信徒會受聖靈的引領,生命愈來愈聖潔。羅馬書第五章與第六章的連接點就在這裡。第五章講我們如何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第六章講這個新的關係自然會產生的生命的改變。
一、一個問題 (羅馬書六章1 節)
使徒保羅先從一個問題開始:「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這問題似乎怪怪的。顯然在早期的教會中有些信徒流傳一種教導,誤認為一旦你得稱義了,就可以隨心所欲的過日子。有這種看法的人主張廢棄道德律法 (antinomianism), 可說是一種 「屬靈上的無法紀」,他們似乎是「基督教的享樂主義者」。這些人自以為 「反正我是個基督徒,死後會進天堂,現在我怎麼活都沒關係。」他們口口聲聲說愛神,卻又活在罪重;他們說自己跟隨耶穌,卻不願意照祂的教導去行。
這種看法扭曲了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讓有些人妄稱他們犯罪的時候反而會讓神的恩典加增,因為反正神都會饒恕,他們的罪等於致使神的恩典增加了!這是人為了袒護自己的惡行而想出來的狡辯歪理。這種自欺欺人的想法進而會誘使信徒推出下列的結論:
「我乾脆犯姦淫罪吧,反正神會赦免我。」
「我可以大發脾氣,因為神會饒恕我。」
「我可以好吃懶惰,神也會饒恕我。」
「我說不說實話都無所謂,只要時候向神求赦免就行了。」
「我可以生氣,變得苦毒,懷恨,煩惱,因為我知道神仍然愛我。」
多多少少我們都這麼想過。我要講的重點是,這種思維並不合乎聖經,而是濫用了神的恩典。
就是這樣的思維引起許多人反對「永遠的救恩」(Eternal security)的教導。人們的論點是:「你若相信永久的救恩,何不為所欲為的去犯罪呢?反正你會進天堂呀?」可悲的是,有些信徒的確是這樣做了。他們陷入極深的罪惡里,卻不當回事,因為他們相信自己還是安全得救的。儘管如此,羅馬書第八章還是教導我們救恩的永久性。然而人的敗壞的確顯示出人心的詭詐。
接下來我們換一個方式來問這個問題:
我們何不活在罪中,盡情享樂,讓神再饒恕我們呢?
二、 一個答案 (第2節)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保羅在這裡用的是最強的負面感嘆詞:「斷乎不可!」,也就是說 「絕對不可以!」,或是希臘語說的「願這樣的事永遠都不會發生!」。欽定本聖經進一步,將它翻譯為「願神禁止!」意思是「願神禁止我們有任何這樣的念頭!」。
因為這種意念簡直是荒謬無稽,叫人無法接受。
「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這章的經文關鍵詞就在「死了」這兩個字上面,請你把它圈出來。保羅所講的精髓就是這個真理:我們在罪上死了。注意這是過去式的時態,表示這是已經發生的事,我們不必等待它發生。因為「死了」不是現在式時態,也不是將來式時態。它也不是勸誡我們,或是命令我們,說「該向罪死吧!」 這是一個簡單的,已成就的事實:如果你是個信了主耶穌的基督徒,你就已經在罪上死了。這是基督徒的定義。
什麼叫做「在罪上死了呢?」 —— 簡單的定義就是「你已經從那在你生命中掌權的罪中得釋放得自由,不再受它的挾制了。」羅馬書第六章清楚地告訴我們,罪是一個惡毒的奴隸主。在我們認識主基督以前,我們是罪的奴隸。第2節經文曉諭我們,當我們信靠主耶穌基督以後,我們就從罪的權勢下被拯救出來,變成自由人了。(對那個騎在我們頭上,仍要管轄我們罪的權勢,我們已經是個死人了。)如今我們已經歸屬於耶穌基督的權柄之下。
試想你在一個古老的奴隸市場里。倘若你是一個奴隸,你就必須聽從你的主人,他說什麼,你就得做什麼,毫無選擇餘地。因為他是你的主人,你對他的聲音是有「活的」反應的。倘若在拍賣時你被賣給一個新的主人了。從你被買贖的那一刻起,你的舊主人在法律上就不再有任何命令你的權力。他可以繼續對你說話,但是你不需要服從。他可以繼續命令你去做這做那,你也不需要對他有反應。你已經向舊的主人「死了」,開始對新主人「活過來」。你也許會選擇再去順服那箇舊主人的聲音,忘了他不再有挾制你的權力,那是多麼的不幸?今天你已經有了新主人!
讓我們把羅馬書第六章做個濃縮的簡述:我們已經向我們的舊奴主(罪)「死了」,並且向我們的新主人(耶穌基督)「活過來」。那麼我們為何還自願要去服事罪呢?為什麼不來事奉耶穌基督呢?
從主前到主后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基督徒,你的生命有兩部分 – 主前和主后,也就是分為你在信主以前和在得救贖以後兩個部分。要講你的人生,就是講你從信主前如何轉移到你得救贖時的故事。所以第 6 節經文說的這句話-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 特別重要。你的「舊人」乃是昔日之你,照著以往的方式生活的你。你的舊人包含你昔日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行為,以及你待人處世的種種動機和方式。這一切現在都不存在了!這一切已經與基督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你已從主前進入主后的生命,為何還要回到信主之前的生活呢? 你的生命不再屬於從前的日子了。
保羅為什麼要講得這麼婆婆媽媽呢?原因是我們都有一種傾向,喜歡活在兩個世界里。在老我與新生命之間,在罪的王國與神的國度之間,我們腳踏兩條船。在基督和昔日的我之間我們想兩者兼得。保羅說你不能這麼做。這是行不通的。這也是不自然的,且會使你在靈性上變成雙重人格。沒有人能腳踏兩條船同時走兩個不同方向的。終了你必須選擇其中的一個方向。
然而我們多麼容易地就落入這樣一種矛盾的光景里。當我們犯罪時,我們很會自圓其說,為自己辯解。於是我們容許自己保留某種惡劣的態度,存著苦待人的靈,或是惡習不改,放縱情慾,或是暗裡崇拜什麼偶像,或是驕傲自大,或是羨慕嫉妒,還有自覺或不自覺的,千百種有形無形的罪。我們當作無所謂,自以為一隻腳已經踏進神的國度,神就必須饒恕我們。其實這是濫用神的恩典。
這類的想法做法顯示了我們並不明白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是什麼。也表示我們完全不了解得救的真正意義。也有可能我們原本就沒有真正得救。一個真正重生的人,在他生命中必定會有一個明顯的標識,那就是他對自己的罪會愈來愈敏感,而他討神喜悅的慾望也會愈來愈強烈。
三、是水的洗禮,還是屬靈的洗禮?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 (第 3-4 節)
這兩節經文解釋了一個極為重要的教義:信徒如何與耶穌基督合而為一,如何不再活在罪中。這裡的關鍵詞在「洗禮」。經由洗禮我們與耶穌合而為一,經由耶穌我們更且從罪的權勢之下釋放得自由。不過一談到「洗禮」就會引發強烈的爭論。這裡的「洗禮」是什麼意思?它是指水的洗禮嗎?還是指聖靈的洗禮呢?
答案是:兩者都是!從一個層面來說,每當新約聖經提到洗禮時,總會出現水的洗禮這個畫面。因為對第一世紀的早期讀者來說,洗禮這個詞很自然地讓人想到水的洗禮,這本是信徒加入基督教會的第一個儀式。先得救了,然後受洗,之後就成為信主門徒中的一員。「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使徒行傳 2 章 40-41 節)
然而從另一個層面來說,新約聖經里的水洗禮也象徵某種屬靈的真理。「洗禮」的意思是沉浸水裡或落到水裡,背後的含義是「融為一體」。當你完全浸入水裡的時候,象徵你全人與耶穌基督已「融為一體」。使徒保羅並不是說,你只要把身體泡進水裡,就能讓自己「住在基督里」。在你信靠耶穌為救主的那一刻,你就進入基督里了。但是浸水的洗禮是一個完美的象徵,代表你已經信靠耶穌為救主,與祂合一了。
沒有文字的講道
我為信徒施洗的時候,我總會告訴會眾,洗禮是一篇沒有文字的講道,就像是一個啞劇。當一個人站在水裡,他代表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當他被水浸沒時,顯示的圖像是耶穌被埋葬在墳墓里。當他被拉出水面的時候,是代表耶穌從死里復活。所以每當有人受洗的時候,他們就是在「傳講」一篇無聲的信息。
這個真理就是羅馬書第六章的背景。「洗禮」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包含了我們和耶穌基督在受死,被埋葬,及復活的事上完全融合與認同。當我們來到主耶穌那裡信靠祂時,聖靈便使我們與基督在死,埋葬,和復活的事上聯合了。浸水的洗禮把這個真理活生生的顯現在我們眼前。
那麼這個真理與前面那段經文的大前提有什麼關聯呢?我們可以這樣來看:
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第一節)
2.斷乎不可!這是荒謬的思想。(第二節)
3.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第二節)
(隱含的提問:我們何時在罪上死了的?)
4.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同時也在罪上死了。(第三節)
我們那老我的生命也與耶穌一同埋葬了。(第三節)
我們從死里復活,得到全新的生命。(第四節)
讓我們用一個更戲劇性的方式來描述一下:
那是個炎熱的星期五,在耶路撒冷,下午3點。有三個男子被掛在三個十字架上。從遠處我們看不清楚他們的面孔。當我們逐漸靠近的時候,中間的那一個卻好面熟——好奇怪,竟有似曾相識的感覺。中間的那個人到底是誰呢?他有點像耶穌,然而他,的確,他的臉好像是……啊,那怎麼可能!那明明是耶穌,可是那張面孔……卻是你的!
你在十字架上和祂一起死了!
你在墳墓里和祂一起埋葬了!
你和祂一起從死里復活了!
保羅的意思就是:你的確在那裡!雖然你距離耶穌釘十字架的髑髏地有2000 年之遙,但是借著信心你與基督聯合,發生在祂身上的事的確也真實地發生在你身上了。這是亙古以來的奧秘,難以解釋。聖經實實在在這樣教導我們。
但是借著信心你與基督聯合,發生在祂身上的事的確也真實地發生在你身上了。這是亙古以來的奧秘,難以解釋。
並且因為耶穌復活,你也有復活的新生命。第四節經文指的是一個嶄新的生命,而不僅是一個改進的生命。得救不是一種「屬靈的改建」,而是徹底地拆毀原來的一切,打新的地基,建造一個全新的建築。
四、實際的應用
第5 節到第7 節經文清楚地說明這個真理應用在我們日常生活里的巨大涵義。
1、與基督聯合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第五節)
「聯合」這個詞的意思原是指「生來就連接在一起」。也就是說與基督聯合,無法分開。有人用連體雙胞胎分享同樣的器官來作比喻。朋友,你和耶穌有多親近呢? 你若認識祂,祂的生命就是你的生命,祂的力量就是你的力量,祂的思想就是你的思想,祂的能力就是你的能力。
2、釘死舊人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第六節)
簡單地說,神將我們的舊人釘死的目的原是「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有一版英文聖經這麼說:「我們知道昔日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你信靠主耶穌的那一刻,你的舊人就死了。
可能你不知道,或者沒有感覺到,也可能你察覺到了一點。只是你自己並沒有這樣要求,也不見得希望舊人完全死掉。也許你以為可以要耶穌,也可以保留昔日的你。但這是行不通的。你不能魚與熊掌,兩者兼得。
也許你以為可以要耶穌,也可以保留昔日的你。但這是行不通的。
如果你的身體被當作罪的工具,就成了「罪身」。罪通過你的舌頭說醜惡的話。罪借著你的手去行惡。罪通過你的眼睛去看不聖潔的事。罪經由你的耳朵去聽閑言和誹謗的話。罪借著你隱私的肢體部分做出不道德的事。罪借著你的腳帶你去不該去的地方。罪通過你的嘴唇醉酒貪食。沒有基督,你的身體確實會成為無助的,「罪的工具。「
然而現今罪的權勢已經被破壞了。就像發動機沒有火花塞,馬達缺少了點火裝置, 電器沒有插頭,罪既然失去了權勢,你的身體不能再受罪的驅使 —— 除非你選擇這麼做。
有能力不犯罪
我們仍然會犯罪嗎?會的。有必要犯罪嗎?沒有。
那麼是什麼東西使基督徒犯罪呢?是他自己的取決和意願,是他選擇向罪屈服。
奧古斯丁曾做過這樣的解釋:
在他墮落以前,亞當……有能力犯罪。
在他墮落以後,亞當…… 沒有能力不犯罪。
在基督里信徒……有能力不犯罪。
在天國里我們將……沒有能力犯罪。
今天我們在基督里的處境是「有能力不犯罪。」不過取決在於我們。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擊敗了罪這個仇敵。罪住在你的身體里,試圖繼續控制你,但是你不需要再向它屈服。除非我們故意讓罪來驅使我們,我們才會被擊敗。保羅的苦口婆心,主要是問這個問題— 為什麼會有人心甘情願,再去做罪的奴僕呢?
罪住在你的身體里,試圖繼續控制你,但是你不需要再向它屈服。
換句話說,現在我們本可以過得勝的生活,雖然我們沒有一直活在得勝的光景中。因為我們仍要面對屬靈的爭戰,做出負責任的抉擇。這遠勝過先前我們還不認識主耶穌基督的日子,那時我們沒有選擇餘地,身為罪的奴僕還不自覺。
3、脫離了罪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第七節)
我們與主聯合,最大的祝福就是能脫離罪,從罪中得釋放。昔日我們為罪的奴僕,現今我們借著基督已成為自由人了。
我們與主聯合,最大的祝福就是能脫離罪,從罪中得釋放。昔日我們為罪的奴僕,現今我們借著基督已成為自由人了。
那麼究竟是什麼因素會讓我們又去犯罪呢?只有一個可能的原因。我們重蹈復撤,因為我們以為那樣做會帶給自己快樂。也許我們的想法有點實際,罪的確可以帶來一段時間的歡愉。醉酒時我們會快樂一陣子,犯姦淫時會歡快一陣子,縱慾時會興奮一陣子,發怒時會帶來短暫的過癮感受,心存苦毒也會帶來某種滿足感,偷盜而沒被人發現時會覺得好玩,貪食過分很開心,第二天卻會有罪惡感。 罪帶給人歡樂……然而僅僅可以持續短暫的時光。撒但送的蘋果裡面都有害蟲病毒。
撒但送的蘋果裡面都有害蟲病毒。
有一次我在講道中隨意插了一句話:「你可以是個酒鬼,樂個一陣子。」聚會結束時有一位朋友遞給我一張紙條,上面寫著:「雷牧師,你說錯了!喝醉酒可以快樂一陣子,可是一旦你成了不能自拔的酒鬼,你的人生就落入絕望里,毫無樂趣可言了。」這位女士不是憑空說話,因為她曾經度過那種絕望的日子。
但是耶穌基督拯救了她。祂將她從酒鬼的光景里釋放出來。因著耶穌基督的大能,她不再作罪的奴僕。以前她只知道與絕望為伴,憎恨自己,如今她卻是完全得釋放,深知自由的甜美。若是你不信,可以直接去問她。她就是羅馬書第六章所講的真理的一個活見證。她在罪上死了,借著耶穌基督她又復活,得到嶄新的生命。今天她能活出不同的日子,是因為她已經完全不是從前的那個她了。
主耶穌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 8 章 36 節)有許多信徒都可以作見證。
主耶穌能消滅罪權勢 (He Breaks the Power of Cancelled Sin)
有一首很著名的詩歌,是衛斯理(Charles Wesley)寫的《萬口歡唱》( O For a Thousand Tongues to Sing),歌詞如下:
1. 但願萬口歡聲高唱,頌揚救主我王,
讚美我神恩愛深長,並祂莫大榮光。
2. 耶穌之名能消驚恐,堪慰心中愛情,
好似妙樂進入耳中,欣得生命安寧。
3. 主除過犯滅絕罪權,斬斷罪奴鎖鏈,
主血能潔至污不堪,主血使我完全,主血使我完全!
4. 大愛之神恩慈無量,助我到處宣揚,
聖名榮尊,舉世無雙,傳遍全地四方。
其中第三節第一行歌詞可作為我們這課研讀的總結:「主除過犯滅絕罪權,斬斷罪奴鎖鏈。」
那些得主耶穌基督在他身上消滅了罪的權勢,還他自由的信徒,他們的喜樂無人能比擬。神的兒女啊,你當歡欣,因為對你的指控已被撤銷,捆綁你的鎖鏈已經斬斷了,監獄的門已經敞開。你是自由人了。為何還要回到牢獄去呢?
神的兒女啊,你當歡欣,因為對你的指控已被撤銷,捆綁你的鎖鏈已經斬斷了,監獄的門已經敞開。你是自由人了。
得釋放的牢犯將重回牢獄嗎?斷乎不可!
你將回去過老我的日子嗎?斷乎不可!
奴僕將回去侍奉昔日的主人嗎?斷乎不可!
富人將回去過貧苦的日子嗎?斷乎不可!
快樂的人將回頭過悲哀的生活嗎?斷乎不可!
集中營的生還者會回到集中營去嗎?斷乎不可!
基督徒將回到罪的陷阱里嗎?斷乎不可!
保羅說,「斷乎不可!」
聖經說,「斷乎不可!」
教會說,「斷乎不可!」
天使說,「斷乎不可!」
聖靈說,「斷乎不可!」
讓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說,「斷乎不可!」
常有人批評教會,說我們所傳的恩典福音會使人生活放蕩,不嚴謹。對這個問題,幾百年前有位清教徒的牧師就問他教會裡的會眾:「我們當中有沒有人是過著放蕩不羈的生活,讓別人有藉口不信耶穌的?」這是一個很棒的問題。那位牧師也從他的觀察經驗中發現一件事: 十個聖人行義所產生的影響,可能被一個人生活不聖潔的榜樣全都破壞。
在我講完這篇道之後,有一位婦人來見我。她流淚地對我說,「牧師,你不知道那個信息對我有多大的影響。我現在的生活實在很不討神的喜悅。」於是我和她一同禱告,求神幫助她改變,好作主耶穌的見證,成為黑暗中的亮光。
世上最快樂的人就是那些轉臉離開罪惡,雙腳踏上天國道路的神的兒女。
在這篇講道的起頭我問了一個問題:人可能真正地改變嗎?答案是,借著耶穌基督人是可以徹底改變的。你已得自由。如果你本來的生命是走下坡的,現在就能改變方向。因著神的恩典,你的生命能改變。世上最快樂的人就是那些轉臉離開罪惡,雙腳踏上天國道路的神的兒女。
朋友,如果你本來的生命是走下坡的,現在就能改變方向。因著神的恩典,你的生命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