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床第之間

作者:kbm  於 2017-3-14 22: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婚姻診所|通用分類:愛情婚姻|已有1評論

關鍵詞:夫妻關係, , 合一

希伯來書 13章4 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

通常作者對於自己所寫的題材能否吸引人,是頗有把握的。有些話題根本不需要噱頭、無須花樣,也不必多做介紹就能吸引讀者的注意。但這樣的話題並不多。

今天要觸及的就是這樣的話題。我敢肯定今天所講的內容將會是這一系列講道中點擊率最高的一篇。

為什麼?因為一提到「性」,大家就會豎起耳朵認真聽。這讓我想起曾經收到的一張賀卡,封面印有一個大大的「性」字,一打開,裡面寫著:「終於引起你的注意了,生日快樂!」我注意到在公開場合談到「性」時,一般人會有兩種反應;有人以大笑來掩蓋他們的緊張不安,有人則是立刻安靜下來。

其實每個人對這個話題都很感興趣,而且會經常想到 「性」。每當男人談到女人,或女人談到男人時,都是在談論男性與女性的最基本區別。當小女孩向小男孩笑一笑,小男孩就會「啊呀!」表示憎惡;小小年紀就開始面對男女之別。他/她們對異性的態度將隨著年齡漸長而有所改變,可是他們的話題仍然離不開兩性之間的區分。

任何佔據我們很多時間或激發我們不同思維和夢想的事,都值得公開討論。還有,我要指出:性是很多人痛苦的戰場。我們生活在性泛濫的世界中。電視播放的長篇連續劇節目往往讓觀眾以為「日常生活本該如劇中人一樣。」我們受文化的牽動,遠遠超過我們所願意承認的。

因著各種不同的原因,很多夫妻的性關係並不和諧:

1. 有時是因為過去不正當的性行為而心存內疚。很遺憾的是婚前仍是處子之身的夫婦越來越少了。關於青少年性行為的統計數據雖然略有不同,但趨勢是非常明顯:年輕人很早就有性經驗了。例如:美國男孩到15 歲時已有性經驗的百分比是50,到 19 歲時,這數字已攀升到 70%。與同年齡的男孩子相比,女孩子的數據只是稍低一些。他們無視傳染性病危險的警告,太多的青少年受到同儕的影響而隨波逐流,不能自拔。

青少年很早就有性行為所帶來的惡果是:婚前性關係成為他們在婚姻中的罪擔。一位男士說,婚前與多位女朋友發生性關係的羞恥感一直揮之不去。有時他與妻子行房時,這些夢魘還會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回答。這些夢魘就是聖經真理所指:「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那些大學生在大學兄弟會的周末狂歡派對里,沉迷於酒色放蕩之中,將要為濫交所種下的惡果付出代價。「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箴言20章17節)追求短暫的偷歡,就要付出極大的代價。

我這樣說不是在警告人們,而是為宇宙中毫不留情的道德法則做個註解。神是輕慢不得的,那些年幼無知的(或活力充沛的、或隨你怎麼說)年輕人寧可選擇亂搞短暫的性關係,而不是享受一生忠愛不渝所帶來的裨益。他們將會為自己的決定遺憾終生。

貞操有時限嗎?

很多夫妻都要面對貞操的問題,因為他們都曾經有過婚前性行為。在福音派教會裡成長的年輕人當中有很多這樣的情況。他們知道聖經的規範,沒有濫交。他們沒有隨便與別人上床,具有高道德標準;希望將來有個基督化的婚姻生活。他們可能每個主日都去教會崇拜,想建立基督化的家庭是好的動機,但他們在訂婚後卻發生了婚前性行為。

也許有了第一次婚前性關係是個極大的錯誤,他們向肉體的軟弱投降。失身後,她哭了,他也有罪惡感,於是他們一起禱告,向神認罪;彼此承諾不再犯。他們確實做到沒有再犯,但只是一陣子而已。人性就是如此的軟弱,性慾是那麼強,而他們也真心相愛,在軟弱之下,於是他們又犯錯了。第二次更享受罪中之樂,兩人的罪惡感也少了些。但他們還是一起認罪,願意要靠主剛強。這樣持續了一周,他們又再明知故犯,之後就順其自然,不再抗拒了。

同時他們還是照樣去教會,照樣接受婚前輔導,照樣願意建立一個基督化的家庭。結婚後,從外表來看他們很幸福。她參加唱詩班,他擔任教會執事。然後他們有了孩子,從表面上看真是一個模範家庭。

在福音派教會中,上述的情況不斷發生。教會的年青人在「先上床,后結婚」之下進入婚姻。但他們是在訂婚後才上床的,並沒有和其他人上床。這有什麼不對?

完全錯了!神是輕漫不得的。這些人帶著道德的罪惡感進入婚姻,因為他們沒有真正持守神的規範。那些藏在深處的記憶,如同隱形的白蟻,不斷啃食破壞他們婚姻的根基。他們的婚姻會破裂嗎?不一定會。他們需要處理這些隱藏的記憶,認罪悔改,否則他們沒法享受神賜人在婚姻里的美好性關係。

2. 有時因為對聖經關於性愛方面的教導不足,而引致虛假的罪惡感。這實在是另一個極端。我們為了持守高的道德標準,就把性看成又臟、又邪惡的事。年輕人帶著負面的印象和錯誤的觀念進入婚姻。他們覺得夫妻同房是:1) 必須要做、又不得不做的事,好像擦玻璃或割草一樣的家務;或 2) 有如參加一項運動比賽,根據他們的表現來打分,或 3) 性是一種又臟、又難以啟齒的事。以上三種看法皆不正確。其實,它們根本不合乎聖經對性的教導。

要知道,性關係是婚姻中最美妙的部份之一。雖然性愛不是結婚的唯一理由,但卻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凡持有其他說法的人,他們都沒有仔細研讀聖經。就像摩西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連合」需要由好幾件事來維繫婚姻,在本篇證道中,我要提出七項原則。一個健康的性關係,就是摩西所教導「連合」中的一部份。

在這裡,我不會提到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任何違背聖經對淫亂的警告。世人對性的看法,與神的看法不一樣。凡神所說的都是不變的標準,以及對是與非有絕對的原則。假裝不知道神的標準,並不表示那些標準不存在。但這不是我主要的論點。

第二、「如何做愛」的系列。雖然那些應用,看來很重要、很有幫助。說到底,我不認為聖經在性的議題上,會教導「如何做愛」。聖經是有教導丈夫和妻子,應如何關心對方的感受。在所羅門的雅歌里也提供一些好的例子,教導夫妻應該表達他們在肉體上的需要。但聖經所說的,與坊間所提供「如何做愛」的竅門,有很大的差異。何況,我們還有其他很好的資訊,可以幫你回答這些問題。

成人專屬?

那麼,基督徒如何看待婚姻中的性愛?答案是:「我們應當與神的看法一致。」在這一講里,我們會從聖經中查考神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同時根據聖經的教導歸納出婚姻中性愛的七個基本原則。

這是一篇只為成人預備的信息嗎?不是。這裡所提的,絕對適合青少年。公開討論性愛的問題,會不會破壞他們天真無邪的思想?這個問題很好,答案是「不會」。可別小看現在的青少年,他們懂的比我們年輕時多了去了。那些在家裡不許說的,甚至連最髒的話,他們也可能聽過。今日的青少年受環境的耳濡目染,變得很早熟。我們不能抱著駝鳥的心態,佯作不知,而是應該坦誠地與他們討論,不用避諱,也不必尷尬地回答他們的問題。以下這七項原則,可以與孩子們一起分享。若是引發一些疑問,更好。合乎聖經原則的性教育應該從家庭開始。

原則1:性愛是神的旨意(創世記 1章27-28節)。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 的活物。」 —— 創世記 1章27-28節

在這七項原則中,這一項最重要。性愛是神的旨意。若你無法仍同這一點,我所說的對你而言就毫無意義。因為我認為:

若性愛是神的旨意,那麼必定是好的,不是壞的。 
若性愛是神的旨意,那麼我們就可以談論它。 
若性愛是神的旨意,那麼我們就可以享受它。 
若性愛是神的旨意,那麼在享受它時,必有神在其中。 
若性愛是神的旨意,我們就不必感到羞恥。

許多人認為性是既骯髒、又羞於啟齒的話題,很多基督徒也持有這種態度。有些人甚至認為不該在教會中討論性愛這個主題。

是神創造了人類的性別,祂比《花花公子雜誌》的創辦人休 . 海夫納 Hugh Hefner更明白什麼是性愛。神在起初,照祂的形像創造了男人和女人。創世記第 1 章清楚指出「神造男造女」,意思是:神所造的男人和女人,要在情緒上、知識上、生理上有別。男人和女人不同,因為神造他們是有區別的。

在2千多年的教會歷史里,有很多教會領袖避談性愛這個主題。他們認為在感官有快感的事兒都是邪惡的;婚姻,充其量也不過是人類不願意有,卻又不可缺少的事而已。男人和女人對性愛的需要,能夠忍就忍,而不是享受閨房之樂。於是夫妻之間享受不到神賜人在婚姻中的福氣。當神要夫妻享受彼此的性關係時,他們卻心存恐懼並竭力抑制自己的感受和需要。

願我們能看清這個關鍵。性愛是神起初為受造物所定的旨意,是祂創造人類的性別。神造男、造女使其各有差異,是要彼此能被這些差異互相吸引。

原則2:性愛是神賜給人類的禮物(創世記 2章18節)。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

亞當在伊甸園裡很孤單。神在創造了其他的一切后,才創造了亞當。所有的動物都由亞當命名。伊甸園是他的遊樂場,他可以吃園中所有的果子,他身體一切所需,在樂園裡都能得到,他生活在一個完美的環境中。只是他很孤單。

在樂園裡怎麼會孤單呢?這個人一無所缺。他是神創造的第一個人類,所有的動物都要聽命於他。他若是覺得熱了,可以在水晶般清澈的湖中游泳;若是餓了,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若是不累,可以去探險;若是想睡,可以躺在青草地上;若是感到無聊,可以在園中漫步。

但若是想與人閑聊…那亞當該怎麼辦?雖然,他可以和動物說話,但動物卻不能回應他。每一餐飯都得獨自享用,每一晚都得獨自睡覺,每一個夢境都只有他一人。他雖然住在樂園裡,卻孤單一人。

創世記第 1 章記載神創造大地,神看一切創造都是好的。光是好的,地是好的,海是好的,菜蔬是好的,星宿是好的,鳥和魚是好的,所有的動物都是好的。神所造的一切甚好。

在所有的受造物中,只有一樣不好,「那人獨居不好」(創世記 2章18節)。在完美的創造中,只有一樣不夠完全。其他都很完美,只有這一點不同。

亞當很寂寞,在一切完美的受造物中,只有這一點不夠完美。

神以造一個女人來解決亞當的寂寞!當亞當一看到夏娃,就知道夏娃是他所需要的。

創世記 2章23 節:「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許多譯本沒有把希伯來文版的意思翻譯完整。就是當亞當看到夏娃時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希伯來文聖經還表達了「終於」的意思。

「我的意中人啊,你在哪裡?」

想象一下當時的場景:亞當從沈睡中醒來,還躺在地上,忽然看見全身赤裸的夏娃,他完全呆住了,從頭到腳,目不轉睛地打量著,想要搞清楚她是誰,是什麼,從哪裡來,有名字嗎?

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她與亞當所命名的動物都不一樣,她不是兔子,不是長頸鹿,不是大象,不是一匹馬,不是一個兀鷹,不是羚羊。在亞當所命名的動物種類中,找不到像她一樣的生物。

但他馬上意識到,她長得跟他很像,但又完全不一樣。她能像他一樣站立,她的臉也與他相似,但又有點不一樣。她是誰?從哪裡來?

一個微笑化解了迷團。這個女人站在那裡,等著他說話。她看來很害羞,但帶著微笑;對亞當來說,他好像認識她很久了。她是誰?浮在他腦子裡的第二個問題是:不知道她認不認識我是誰。他認為她應該知道他是誰,但這簡直不可能。真奇妙!他們還未開始對話呢。

這樣相視無語了一會兒,亞當笑了一笑,心裡想:「這就是我一直期待的,我該好好認識她才行。」

於是人類從這時開始了。

人類當時的表現是何等的尊貴。而現在,我們卻普遍地認為性愛是很普通的、或是需要美化、或是應該避而不談,何等的不同。請讀創世記第 2 章。亞當先是感到驚訝,漸漸地就快樂起來。夏娃擄獲了他的心。亞當一看到夏娃,就知道她是屬於他的。

我想要說的是:性愛不僅是神的旨意,它也是神賞賜給人類的禮物。神不僅創造了人類的性別,祂更把性愛這個禮物賜給人類。任何貶低性愛的說法,都不合乎聖經的原意。

原則3:神創造人類的性別,意味著神要男女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 2章24節)。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二人成為一體」是什麼意思?就是:夫妻二人肉體的結合。就在那一刻,夫妻要成為一體。那個時刻、那個地方,所表達的愛與激情,是神聖的。不同於兩人一起談話,也不同於兩人並肩做同一件事、或兩人同住在一個屋檐下。二人成為一體,絕非你生命中的任何一件事可以解釋的。無一能與之相比。是獨一無二的,只有夫妻二人才能享受,並且在神的眼中是看為神聖的。是在婚姻里才能有的行為。

請讀創世記 4章1節,「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了孕,生了該隱。」這裡說得很明白,除了一點以外,都很容易懂。希伯來文聖經沒有英文譯本那句「同房」。希伯來文聖經是說「亞當認識夏娃」。英文新譯本直接的翻譯是指性關係,以「同房」取代「認識」,失去原有的部分含意。

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親密的認識,借著個人的經歷去認識。它是指超越知識及理性的認識。正如「我認識華盛頓總統」和「我認識我妻子」不同。前者是從歷史上認識,後者是在一起生活了數十年的認識。再者,我知道華盛頓,但我越來越認識我的妻子,我的妻子也越來越認識我。

從會議室到卧室

這種二人成為一體的行為,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彼此之間有深厚和私密的認識,毫無隱瞞,全是赤露敞開的。他們看到彼此的本相,帶著些微的羞愧,那時他們能面對面,眼對眼、手對手、身體對身體的連合在一起。一個男人可能會吹噓他在會議室里如何威風,但在卧室里,一切都無所遁形。一個可能會擺架子,模仿別人的女人,但在那時,她也要赤裸裸的面對她的男人。

認識一個人遠不只停留在性關係上。但發生性行為,卻不可不更深認識對方。當你隨隨便便就與另一個人上床,你不可能真正認識那個人。但你從二人成為一體中,可以發現一些從其他地方無法發覺的東西。你的身體不僅僅是你偶然居住的帳篷。你本人比你的身體意義大多了;但你也不可輕忽你的身體。當你與別人發生性行為時,在昏暗之際,對方看到你赤裸的身體,沒有人曾經這樣看過你。在婚床上成為一體,去認識對方,與世上任何一種認識都不相同。

這也意味著根本沒有所謂的隨便性行為,那隻不過是好萊塢的迷思。無論如何,每當男人和女人的身體在一起時,不管他們有沒有結婚,都不只是隨性的、暫時的。它也許是充滿樂趣或是歡愉的,也許是很粗俗、很實體的,它也許伴隨著燭光或輕柔的音樂,也或許它是發生在卧室或是熱氣球中。這些細節都不重要,但它卻不是隨便的,男人女人行房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

這是神為何如此厭惡姦淫罪的原因。這也就是為什麼使徒保羅這麼說:當一個男人與娼妓行淫,即使他們日後不再相見,即使只是一夜之情,但他仍與她有過一體的行為(哥林多前書 6章16節)。當男人這樣做的時候,在神看來那關係是永久的。它不是婚姻,而是二人成為一體的永久關係。即使事後那個男人認罪悔改了,二人成為一體的永久關係仍然存在。這也是為什麼根本就沒有所謂單純的婚外情,不傷害人的姦淫罪。

原則4:在婚姻里,性愛是聖潔與美好的(希伯來書 13章4節)。

希伯來書 13章4 節說:「婚姻,人人都應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第一句話告訴我們神如何看待婚姻。神要我們尊重婚姻,那是不可污穢的。請注意,當神說到「床」時,不是指你在床上睡個午覺!而是指在婚姻里要受到限制,神說在婚姻里的性愛是聖潔與美好的。

在婚姻里性關係到底有多重要?摩西在申命記 24章5 節指出:「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托他辦理什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閑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你看到了嗎?新婚的丈夫可以不必從軍出征一年。為什麼?因為他要留在家裡,使他所娶的妻快活。「快活」的含意很廣:包括在新婚時,彼此更多認識,學習如何化解衝突,處理財務,決定生兒育女。但其中有一部分,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部份,是學習如何在床笫之間給對方帶來快樂。這是新婚的第一年最重要的一部份。

床笫之間

但這並不容易學習。做愛是藝術多過科學。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身體構造的基本知識。你不需要成為一個火箭專家就能學會基本操作。要成為一個懂得做愛的人,則是另一回事。那需要時間,加上耐心,加上經驗,再加上多年在卧室之外所建造起來的良好關係。

記得有人曾對我說,結婚越久,越能享受性生活。當時我翻白眼,怎麼可能呢?就好像「吃菠菜對你有好處」以及「打在孩兒身,痛在父母心。」這樣的評論。畢竟還有什麼比度蜜月更刺激的呢?Judy Markey在她的專欄中說:「根據研究的結果,五個小時的激烈游泳,可以使年過四十的男士的性能力像個二十歲的小夥子。」她說的一點兒也沒錯。

「當你讀完上面那句話之後,首先想到的是:誰想要二十歲小夥子的性生活?這在暗示著什麼?沒有技巧,沒有老練的姿勢配合對方的需要,他多半時間都花在問對方有沒有傳染病的尷尬問題。另外,二十歲的小夥子認為在沙發床上做愛是個好主意。」 (You Only Get Married for the First Time Once, 第133頁)

年輕人自以為很懂性愛,可以將性關係玩弄於股掌之上,認為自己比別人有更多的性知識。但是做愛的意義遠遠超過了技巧或新姿勢的層面。它完全在於那溫柔的激情,是夫妻之間才能領會的神情,那種別人看不見的眼神,就算別人看見了,也不一定會明白是怎麼回事。床笫之愛,意味著把自己的全部毫無保留的交給對方。這是你在蜜月期間無法做到的。更準確的說,二人必須經年累月共同生活以後,才能做到的。從這個角度看,在持守一生一世的婚姻之內(你根本不用當心性病),性愛確實會是越久越美好的。

丈夫希望妻子知道的事,妻子希望丈夫知道的事

有一次,我在一個為新婚夫妻所舉辦的退修會擔任講員(與會的多半是二十多歲的夫妻),我請丈夫們寫下,他們以為女人最該知道關於性愛方面三件事。我也請妻子們寫下三件事。

回應非常具有啟發作用。

以下是丈夫認為他們的妻子需要知道的:

男人不該常常在性事上採取主動。 
好的氣味很重要。 
不必一成不變的按照書本行事。 
要了解男人和女人在性愛方面的慾望。 
男人需要多做一些。 
要知道男人是人,不是動物。 
男人比女人更容易有性衝動。 
什麼時候該穿性感的蕾絲內衣。
不要害怕採取主動。
時間和感覺要選得合適。 
創意是很重要的。 
我很希望能使她滿足。 
在這段時間把其他的煩惱和問題放下。 
放鬆,享受吧。不要以為那是一種責任。 
越多越好。 
性愛對我來說,並不如她想的那麼重要。 
喜歡即興,例如,就在廚房。 
男人也會頭痛的。 
越頻密越好。 
什麼氣氛之下能使她的丈夫興奮(在戶外、燭光等等)。
他們的性關係與他們平日的關係有關。

以下是妻子們的回應:

女人需要在行房之前要感到被愛和被需要。 
慢慢來。 
只要抱著我。 
對女人來說,愛撫很重要。 
女人需要感到被愛,丈夫愛她,也愛她的身體。 
女人喜歡溫柔。 
在丈夫不講理或羞辱她之後,女人不願回應丈夫的要求。 
妻子必須想要做愛,才做得出來。 
基督徒婚姻也可以有享受肉體和性愛的生活。 
每次做愛,只因為了愛,而非其他原因。 
女人很難在短時間有回應。 
在什麼地方做愛,真的很重要。 
做愛時最好沒有小孩在旁邊。 
培養情緒與性愛本身同要重要。 
當女人太累不願行房時,不表示她在拒絕丈夫。 
先跟我說話。 
女人需要時間培養情緒。 
只有擁抱和親吻也行。 
早上必須先刷牙。 
在緊張了一整天之後,不是好時機。 
要有前奏曲,要先談話、牽手等等,在早上、或更早幾天都行。 
這是很隱密的,不可公開與人談論。 
性愛不只是「那個動作」而已。 
花時間一同有娛樂活動,會很有幫助,在一起的時間不可只為了要行房。 
要有情調,使我們都感到愉快和滿足。

是藝術,不是技術

從這些回應可以得出幾個很有用的結論。最明顯的就是:男女之間對性的看法大不相同。從這些回應可以很明顯地看出,男人的重點是放在動作本身,女人則是對周圍的環境比較敏感。男人要女人知道那個動作有多麼重要,女人則是要男人了解做愛,不只是性交而已。

有些人在讀了這些回應之後,會覺得真實的溝通實在不可能。「他說…她說…他想…她想…他喜歡…她喜歡。」但請勿失望。神本來造男造女就有不同;這些差異,使得婚姻永遠不會過時落後。我們不斷被異性吸引,異性看來似乎與我們很相似,但仍有很大的不同。

這讓我們看到第二點。要達到和諧的性生活,是需要終生努力維繫的。由於男女在各方面有如此大的不同,難怪丈夫感到被剝奪,妻子感到有壓力。夫妻當如何縮小這些差距呢?彼此有良好的溝通,需要有幽默感、有耐心,要讀有關認識男女差異的好書,使你得到啟發。

通常,要認識對方是需要時間的。以上寫過回應的年青夫妻都不需具名,否則很難(並非不可能)讓他們寫下來。請記住,做愛是門藝術,不是技術,既然所有的偉大藝術作品都是多年努力的成果,難怪我們也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學會這門藝術。因此需要雙方費時多年,才能學會如何使彼此得到滿足。

原則5:性愛在婚姻中是正常合宜的(哥林多前書 7章3-5節)。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哥林多前書 7章3節

哥林多前書第 7 章是新約聖經中談到婚姻最長的一章。第 3-5 節說到性關係的重要性。保羅設下的基本原則是:「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第 3 節)。你注意到「分」這個字嗎?保羅用了很強烈的字眼。丈夫有責任滿足妻子在性方面的需求。妻子也有責任滿足丈夫在性方面的需求。

為了避免讓你覺得這是個重擔,保羅在第 4 節說:「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你的身子不是你專屬的。你結婚以後,你把你的身子給了對方。雖然這身體還是你的,但不只是你的,也是屬於你的配偶的。丈夫,你的妻子擁有你的身子;妻子,你的丈夫擁有你的身子。

當我們在小組中討論這個原則時,引起一陣笑聲和瘋狂的評論。但一位弟兄說得很有道理。他說:當你把你的身體給了妻子,你就要在身體上服事她。同樣的道理,當妻子把她的身體給了丈夫,丈夫也該滿足她。她的服事有如丈夫受傷后,妻子為他裹傷。這個服事非常重要,因為這個服事是不可由別人取代的,是別人看不到的。這個服事很重要,因為你們二人都樂在其中。在神的眼中也視之為一種服事。

一個「隱密的」服事

這個服事至少有四種方式:第一、符合神造男造女在身體上的需要。哥林多前書7章9 節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這火不是指地獄之火,而是指性慾之火。婚姻使性慾之火,有合法的出路。

第二、當你與你的配偶分享肉體上的關係時,也能培養彼此的親密關係。有時已婚的人,覺得夫妻在行房之後的關係變得更好了,比較容易交談,比較容易分享內心的感受,比較容易面對生活上的難題。當你們在身體上結合之後,情感上的距離就縮短了。不是說性愛可以解決婚姻上的難題,而是在一個健全的婚姻中,性愛幫助事情變得更美好。

第三、再度肯定你與配偶之間的委身。就好像又站在祭壇前,再次宣告二人的誓言,說:「我願意把自己毫無保留的交給你。」我們常常向別人提供自己的時間、忠告、勞力、金錢、笑容、嘉許、擁抱或者是嚴厲的警告。我們願意花時間在眾多不同的人身上。但我們只有一樣東西是向一個人擺上的。那是婚姻中最神聖的禮物,是很私密的,是在關上房門之後才呈現出來的,只有神和對方才能看到,比性愛本身更加珍貴,那就是你,借著你擺上自己的身體表達出來。當你給對方這個禮物時,就是再次肯定你們彼此委身和服事的誓言。

第四、你借著行房來建立配偶的自尊,來服事對方。外面是爾虞我詐的社會,每個人的日子都很難過。很多男人覺得生活在一個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世界。就像有電視連續劇』歡樂酒店』 (Cheers) 中的克理夫所說:「這是一個狗咬狗的世界,我就像被狗爭奪的肉骨頭。」很多妻子覺得很難勝任身兼母親、妻子、和職業婦女的角色。工作不如意時,(他或她)要到何處尋求安慰與慰藉呢?若不能在家中得到安慰,要去哪去找呢?當諸事不順時,二人的行房傳遞了一個信息,說:「我仍然愛你,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丈夫若是無法在別的地方以勝利者的姿態出現,他需要知道他在卧室中仍然是個優勝者。若妻子放下她的職業照顧家人,但兒女們卻毫不領情,她需要一個私密的地方讓自己放鬆、流露真我、感到深深地被愛和被保護。在那個神聖的地方,她可以服事她的丈夫,也被她的丈夫服事。

男人和女人二人成為一體是意義深遠而又尊貴的時刻;與世人借著身體動作來追求自我滿足的觀念是迥然不同的。

保羅在第 5節,說:「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提醒夫妻不可長期分房睡,以致雙方無法在性愛上彼此服事。這是很實際的建議。夫妻要如保羅所說的,安排行房的時間。尤其是男人,在與妻子分房太久以後,很容易被撒旦試探犯罪。

原則六:一個健全的性關係能建立穩固的婚姻和免受淫亂的試探(箴言 5章18-20節)。

所羅門建議他的兒子:「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我兒,你為何戀慕淫婦?為何抱外女的胸懷?」這幾節經文談的是同一件事。箴言第 5 章是對姦淫罪的警告。所羅門警告他年輕的兒子,要防備使他陷入淫亂的女人。她會用甜言蜜語引誘他,使他最終走向羞恥與毀滅。在這裡中,所羅門形容婚姻之愛是甜蜜的,他的信息不但對我們這個追求性慾的世代有警世作用,更永遠都是至理名言。

在這裡,你看到忠貞婚姻的案例。要與你幼年所娶的妻留在家中,她又年青、又美麗,她是屬於你的;別愚蠢到去看別的女人。要享受你現在所擁有的妻子,讓她的身體滿足你,與她一起享受如痴如醉的愛情。

若你懷疑這些話是不是合乎禮儀規範,請仔細讀雅歌。那是聖經中對相愛中的男女最細膩的描述。其中有情慾,卻是純情的;很坦白,卻是貞潔的;有性愛,卻是尊貴的。根據傳統,拉比(註:猶太人對老師的稱呼)不準年紀在 30 歲以下的單身男子讀雅歌書,因為容易激發起他們的性衝動。在我們這個時代,傳媒、雜誌有關性愛的內容比起聖經中的雅歌更為露骨。如果覺得雅歌隱晦難懂,那是因為我們不明白其中所表達的生動含意。

以神為中心的感官享受

請讀所羅門對他所愛的人的描述:

「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在帕子內好像鴿子眼。你的頭髮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你的牙齒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凈上來,個個都有雙生,沒有一個喪掉子的。你的唇好像一條朱紅線,你的嘴也秀美。你的兩太陽,在帕子內如同一塊石榴。你的頸項好像大衛建造收藏軍器的高台,其上懸掛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我的佳偶,你全然美麗,毫無瑕疵」(雅歌 4章1-5節,7節)。

不需要任何牧羊的知識我們就能感受到他文字間充滿了激情。這是一首繪聲繪影,充滿感官享受、滿有情趣的偉大詩章。是純情的、貞節的。所羅門注意到他愛人的身體,他的眼睛被她的美麗吸引,字句之間毫無低下粗俗的言詞。時下的色情書刊卻大不相同,貶低婦女的尊嚴,將她們視為用完即丟的物品。

以神為中心的婚姻里,真的可以同時擁有感官上的歡愉和富有情趣的性關係嗎?絕對可以!問題在於我們聽信世俗的性愛觀多過聖經的教導。我們將神賜給人享受的性愛,任意踐踏。結果,使得我們對雅歌書中所描述的以神為中心的感官享受,反覺得很不自在。

進入我的園中

我們再看另一段雅歌。那是書拉密女在他們新婚的晚上所唱的歌:

「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裡,吃他佳美的果子」(雅歌 4章16節)。

所羅門回應書拉密女的邀請:

「我妹子,我新婦,我進了我的園中,采了我的沒藥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我的朋友們,請吃,我所親愛的,請喝,且多多的喝」(雅歌 5章1節)。

你知道這兩句經文所形容的是什麼嗎?那是新婚之夜,婚姻關係之圓滿寫照。請再回頭讀一遍。從字裡行間,生動的畫面中,意會其中所使用的文字。你可捕捉到其中的景象?不是,不是所羅門與書拉蜜女的身體,這些文字並沒有這樣的引導。但是,你能感受到二人成為一體的那一刻所帶來的力量嗎?哦,當然可以,這些文字喚起了至深而大有能力的愛情。

這些文字是純潔乾淨的,畫中有詩,詩中有畫,簡單甚至具有屬靈的意義。將夫妻二人的初夜,二人成為一體的歡愉,描寫得淋漓盡致。

這樣的魚水之歡,在神的眼中是聖潔的,是純潔的、是乾淨的、是美善的;滿有感官上的歡愉和情趣。我再說一次,這就是以神為中心的情愛,是每一對已婚夫妻都要達到的目標。

你願意你的愛情生活漸入佳境嗎?就從這裡開始吧,夫妻二人一起大聲誦讀雅歌,這樣做會使你們對神的話語和彼此更加感恩。會對聖經更加珍惜,因為看到聖經的教導是何等實際;借著聖經經文的啟示,與配偶交流,你們也會更加珍惜對方。

妻子如何能滿足她的丈夫呢?神已告訴你當如何行。丈夫們,你能常感到滿足嗎?在這方面很有經驗的所羅門,已經把話說得很明白了:享受你的妻子,而不是只享受她的烹飪而已。

原則七:在婚姻中的性生活,有如重回伊甸園(創世記 2章25節)。

當一對夫妻在婚床上行房時,他們又重回伊甸園,拾回當初的那分天真無邪。不只如此,他們也看到神的形像,他們從創造主的手中,看到人類身體原有的尊貴。

最後一個原則要回到創世記第 2 章。在人類墮落之前的最後一節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亞當與夏娃的婚姻生活:「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是人類最初的婚姻情況。

我曾經提過這節經文,說到赤身露體是我們難以承受的祝福。因為罪使得一切都變得污穢,我們甚至不願提及赤身露體。若是你在主日去教會參加主日崇拜時,發現每一個人都是赤身露體的,會感覺如何?實在很難想像。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我們來到了創世紀第二章的結尾,在那裡赤身露體開始成為羞辱可恥的代表。

但起初並非如此,在婚姻里的關係也非如此。當一對夫妻在婚床上行房時,他們又重回伊甸園,拾回當初的那分純真。不只如此,他們也看到神的形像,他們從創造主的手中,看到人類身體原有的尊貴。讓罪的咒詛被除去,只有在婚姻的盟約中才能經歷,這豈是小事?

許久以來,我們受到世人的影響,覺得性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慾望而已。把性視為傳宗接代的途徑。這些都不是聖經要表達的觀點。真理是:床笫之間的愛,使我們重回伊甸園的天真與無邪,使我們像亞當、夏娃一樣,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結論:兩個愛神的人在婚姻中的關係,二人成為一體,不只是為他們兩個人而已。也是為著神的緣故。借著二人成為一體的聯合,他們不但能從中得到滿足,也使神得滿足。在婚姻里的聯合,是我們借著身體榮耀神的一部分。

在婚床上敬拜神

這樣來看,在婚姻里的聯合不但是好的、是聖潔的,不僅從神的眼中看為是對的,也是神聖的,它也是我們對神的最真實的敬拜。敬拜不是只有在主日早上而已,聖經里所指的敬拜,乃是我們可以借著所做的每一件事榮耀神。主耶穌說:「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章40節)。當我們拿一杯冷水給口渴的人喝,就是做在主耶穌的身上;當我們把自己完全交給我們所愛的人,我們也就是把我們自己交給主了。

我們都很熟悉羅馬書 12章1節的內容。你可能在上兒童主日學時就知道了。「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通常我們把這節經文,只應用在「宗教活動上」,就像決定去非洲宣教,或將自己奉獻作全職的傳道人。我認為也可以應用在卧室中,那也是一種活祭。在那最好的時刻,在卧室里的行為也是屬靈的、是崇拜的一部份。這種事奉,是聖潔的,是理所當然的,是神所喜悅的。

主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地迦南的婚筵上。那一次的神跡,主耶穌永遠地使婚姻制度成為聖潔。主耶穌不單使婚姻制度成為聖潔,也使婚姻里的行為成為聖潔,純潔的,美善的。當我們如此相信時,就不會為了邀請神進入我們的卧室而感到羞恥。神會樂意在其中。

問題思考與討論

1. 為何有些基督徒一談到性,就感到很不自在呢?請列出好的與不好的理由,說明為何這個題目讓我們難以啟齒。 
2. 請回顧你成長的過程。你第一次從哪裡知道性知識?誰向你解釋兩性關係的基本常識?你同意「聖經的性教育是始自家庭」嗎?
3.有人說「基督徒不該談性」,你有什麼回應? 
4. 希伯來書 13章4節的經文, 告訴我們婚姻里的性愛,神有怎麼樣的教導?這節經文的警告是什麼? 
5. 請讀哥林多前書 7章1-5節。這幾節經文如何教導性的關係?什麼是夫妻對彼此的「合宜之分」?丈夫有權命令他們的妻子「守分」嗎?夫妻之間的行房如何能成為配偶的「服事」呢? 
6. 研讀前面所述「妻子應該知道的事」,以及「丈夫應該知道的事」。哪些你認為比較重要?為什麼?若你在小組討論,請大聲念出,並仔細討論,你們對夫妻之間有關於性的基本差異,所做的結論是什麼?你還能加上其他的嗎? 
7. 請讀雅歌 5章10-16節,7章1-10節。第一段經文是女人對丈夫的描述,第二段經文是丈夫對妻子的描述。你覺得聖經中這些經文給你的感覺如何? 從這些經文里我們能學到如何在婚姻中互訴衷腸嗎? 
8. 這一章說到性愛是神賜給人類的禮物之一。請列出你所能想到夫妻之間的性關係之目的何在? 
9. 你如何回應這個聲明:「夫妻在婚姻的床上二人成為一體,也是對神的最真實的敬拜。」這聲明如何擴闊你對崇拜的認識?這聲明如何增長你對真正基督化婚姻中,床笫之愛的了解?

研讀雅歌

這個計劃要達到兩的目的:第一、讓你認識這是聖經中最引人入勝的書卷之一。第二、幫助夫妻在一起時更有情趣。

要實行這個計劃,你需要有一本用現代語言的雅歌新譯本。例如 NIV 和合本,有「我的新婦」,「我的良人」,和「朋友們」;「我的新婦」是指書拉密女,「我的良人」是所羅門,「朋友們」是他們都熟識的人。

假設你有一本新譯本聖經,計劃如下:

1. 一起大聲朗誦雅歌。丈夫讀我的良人那一段,妻子讀我的新婦那一段,兩人一起讀朋友的那一段。 
2. 這個計劃一定要在私下完成,要認識到雅歌是一本很有情調的書。 
3. 花時間讀你自己那一段。你會驚訝經文用詞的坦白,對感官享受的描述。 
4. 若不能讀完整本雅歌,也沒關係。若你覺得需要暫停,儘管暫停也無妨。這表示雅歌的內容對你的婚姻生活已經產生了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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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ChineseInvest88 2017-10-10 20:43
聖經里遵守一夫一妻的例子很少,就是所羅門的詩再美,也無法解決兩個蒙恩罪人每天相處所有的困難和矛盾。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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