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身外之物的判斷,我一貫抱有「喜歡就好」的原則,同時這也是我一貫甄別東西的準則。就像吃飯,沒有最好的,只有是否合胃口的一樣。下面是我昨天花一百元在地攤上買的一幅劉文西的畫,為鑒別其真偽,也為了證明自己的判斷,我特意從官網上找出一幅和我這幅落款一樣的畫作參照,我的結論是此地攤貨確是劉文西先生的真跡。可以誠實地說,我的努力很單純,我感興趣的不是利益,而是對自己能力的肯定。至於該畫值不值錢,值多少錢,並不是我考慮的範圍。
其實地攤上真有許多好東西,只是是否有收藏價值以及對這種價值的定位。這首先要看買家的定位和心理的期望值是什麼,如果買家只是圖個喜歡,問題就簡單多了。一路走來,我買了許多真真假假的東西,可喜可賀的是,他們都是些我把玩至今仍然愛不釋手的東西,而無論真偽。就算是小賭怡情吧!
人活一輩子,總得有幾樣愛好,我這人吃喝嫖賭都不沾,但追求美好的東西一直是我孜孜以求的目標,並從未放棄過。比如寫東西就是對人生得不到的東西的一種訴求,那麼對有文化底蘊物件的佔有慾卻是發自靈魂深處的吶喊。對女人也是如此,到了我這個年齡,早已超出了性的狹隘,有的只是對美好嚮往的表白。
1.印章和落款
2.上面是我買的地攤貨
3.選自劉文西畫集的真跡
4.從官網劉文西的畫集中選出的一幅拍賣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