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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所說之心,不是指心臟,而是說,心識是一種功能。
「功能」之說,是無著菩薩在《攝大乘論》中所提。
「識是一種功能」,由此引出一連串「唯識學術語」,
如,種子、現行、薰習等。
親愛的朋友,你在下面的閱讀中,
不要被唯識學的概念嚇住了,
因為在你面前,這些名詞術語只是些紙老虎罷了,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努力,來攻下它們吧。
對唯識術語,分述如下:
『識』的含意,可由下列三種意義,來進行說明。

(二)『識』的三義
『識』的三義是說『識』是由三種要素組成的。
1、第一義:
『識』非物質而是一種功能。
『識』,廣義地說有幾個名稱:心、意、識、了。
但此四種名稱,全是指一種無質礙性的功能。
「法相宗」認為:
積集之義是『心』;
思量之義是『意』;
了別之義是『識』。
(這裡所說的『識』是狹義之『識』)。
『識』,有這些功能,
但第八識和前五識,卻沒有思量功能噢。
雖然各識可以通稱為,心、意、識、了,
但從功能偏重方面說,
(1)第八識集諸法種子,生起諸法,「法相宗」名之為「心」。
(2)第七識恆審思量,執著『自我』、『法我』,名之為「意」
(即,計著人之實有為『人我』;計著法之實有為『法我』)。
(3)前六識了別境相,名之為「識」(狹義之識)。
以上數者,其實只是一種能變的性質而已。
性質原本是離開名相言說的。
但唯識之教,卻不得不『即用顯體』而論說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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