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全球,把非理性的愛國民眾罵為"愛國賊"的,好像除了中國,還沒有其它國家。縱觀中華幾千歷史,除了近年來,也沒有哪個時代把非理性的愛國民眾罵為"愛國賊"的。
"愛國賊"是中國輿論界紅人,在北大讀過書的日本人加藤嘉一的發明。2011年6月他特地針對中國愛國民眾出了一本中文書《愛國賊》。他在序言中說:「我來下個定義:愛國賊"是"為愛國而賣國的人",換句話說,"客觀上的賣國主義者"。"賣國賊"和"愛國賊"的相同點是其言行的實際結果——損害國家利益。」他舉了個例子來說明什麼是"愛國賊"。他說,2005年北京海龍大廈,有幾百人集中在門口前的廣場,拿著橫幅,喊著口號:"反對右翼教科書,篡改歷史"、"反對小泉參拜靖國神社"、"抵制日貨!"、"愛國無罪"等,還對日本使館丟塑料瓶等。
他接著說,"暴徒化"的中國民眾給日本人民留下了不好的影響,對中國國家不利,所以這些中國民眾實際上是"愛國賊"。從此中國愛國民眾就被戴上了"愛國賊"的帽子。
2012年,中國有些地方出現了反日遊行示威,日本人加藤嘉一帶著很多被他蠱惑了的中國精英到處宣揚中國愛國民眾是"愛國賊"。然而,他卻閉口不提日本民眾在同一時間的反華示威中也攻擊過中國使館,把煙火射進中國使館中,在使館前燒汽車,甚至把中國使館大門都燒毀了。這些行為也引起了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怒,加藤嘉一卻沒有說這些日本人是"愛國賊"。他承認:「害怕遭到右翼分子等指責和批評,擔心自己的身份和立場,就開始"明哲保身"了。」
很奇怪也很可悲,一個日本人,不敢得罪本國人,卻敢在中國罵中國人反日示威是"愛國賊",既不害怕也不擔心,還有政府和精英力挺,還有人讚揚他勇敢大膽、針砭時弊。
越南前幾年發生的反華運動,其暴力和血腥等程度不知要比中國的愛國運動厲害多少倍,還殺死了不少中國人,為什麼越南精英們沒有罵這些"非理性"的越南民眾是"愛國賊"呢?
所有國家的民眾在示威抗議活動中難免有非理性的行為甚至暴力發生,活動往往也有組織者。例如,利比亞的反美示威把美國大使都殺了,韓國的愛國反日運動比中國暴力得多。但是利比亞也好,韓國也好,其它國家也好,沒有一個本國精英罵"非理性"的本國愛國民眾是"愛國賊"的。也沒有人動不動說背後有黑手。
就在現在,數以萬計的菲律賓人正用中國的手機,串聯呼籲抵制中國產品,菲律賓的媒體和精英不但沒有嘲笑本國民眾用中國手機抵制中國,反而一片歡騰。反觀中國一些人,為什麼總喜歡自己人作賤自己人?在中國,有了加藤嘉一這個日本人投的原子彈,還沒有對外,自己內部就炸得一塌塗地了。中國人一向喜歡內鬥,有了加藤嘉一在一傍扇風點火,斗的更歷害了,日本人、美國人、全世界的人都在看中國"內鬥內行"的笑話。
今天,那些抵制肯塔雞的,充其量也就是不理性的愛國者。其中沒犯法的,教育開導就可以,犯法的,法辦就可以,怎麼可以說他們是"愛國賊"呢?愛國賊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指控和罪名,你可以說這些非理性的民眾無知、愚蠢、被人利用,但不能說他們是賊,是"愛國賊"。
即使後面有人挑動,也不過是極少數,查清后處理就行,怎麼可以把多數人罵成"愛國賊"呢?
如果只把非理性的愛國民眾說成"愛國賊"倒也算了,但現在有一種無限擴大化的趨勢。無形中只要一愛國,就給戴上"愛國賊"的帽子,只要為中國說話,就是五毛,搞得好像愛國是無恥,賣國卻有理了;中國人不能為國家說話,只能罵中國,否則就是為政府背書。看來,加藤嘉一投在中國的這顆原子彈比廣島的原子彈還厲害。
有些人為加藤嘉一辯護,說"愛國賊"這個詞不是加藤嘉一發明的。確實,"愛國賊"一詞來自1922年中國劇作家陳大悲的獨幕劇《愛國賊》。但陳大悲諷刺的是"賣國的買辦們不如賊",和愛國民眾完全沒關係。中國近代史上,爆發過很多次反日反美運動,其非理性和過激行為遠遠超過今天。無論那個時代,都沒有人給其中一些非理性的愛國民眾貼過"愛國賊"標籤。
把中國愛國民眾說成"愛國賊",確確實實是日本人加藤嘉一的發明,幾年來,在全中國瘋狂流行,搞得中國象回到了文革,到處是對愛國民眾的口誅筆伐。
有人說,"愛國賊"的殺傷力比賣國賊大的多。這種說法豪無依據,是日本人的蠱惑。中國社會對少數民眾非理性的愛國行為比任何國家都敏感。一有非理性愛國行為出現,政府公知媒體就群起而攻之,在這種情況下,非理性愛國行為能有多少殺傷力?相反,政府公知媒體對愛國民眾這種文革式的大批判和大圍剿,對廣大民眾的愛國熱情才真正是殺傷力巨大。
其實,中國大多數的民眾都是理性愛國的,有過激行為的只是少數,有違法行為的更是極少數。絕不能把極少數和少數等同大多數。甚至走極端,只要一說愛國就是愛國賊。
中國人在愛國時,不需要把別國人的感受作為評判標準。加藤嘉一的邏輯是:中國人"愛國反日",引起了日本人的不滿,有損中國形象,所以損害了中國的國家利益,因此是"愛國賊"。我們不禁要問加藤嘉一,日本人"愛國反華"時有沒有在意中國人的感受?越南人"愛國反華"大開殺戒時有沒有考慮過中國人的感受?
當然,所有人都有愛國的權利,美國還有"愛國者法案"。但是,愛國絕不應損毀別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影響別人的生活和生意。絕不能無法無天。
國有國法。對待示威活動中的過激違法行為,很簡單:該罰就罰,該禁止就禁止,該法辦就法辦。造成的損失,該賠就賠。如有不懷好意的幕後推手,一旦查實就進行處理。
"家有家規"。對示威活動中的種種過激行為,應該堅決反對,堅決批評。同時強調遵紀守法、提倡理性抗議,這是媒體、精英、和大眾的責任。
這樣應對非理性的愛國行為和愛國民眾,才合情、合理、合法。過份解讀部分人的過激行為,上綱上線,把他們罵做"愛國賊",那就是中了日本人的蠱。
縱觀全球,縱觀歷史,把愛國的民眾罵為"愛國賊"的,由外國人發明,由本國精英紛紛效仿,絕無僅有,是中國近年來綻放的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