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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共妻」謠言在中國是如何生成的

作者:successful  於 2019-11-26 02:3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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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1920年代:「共產共妻」謠言在中國是如何生成的石岩 · 2019-11-25 · 來源:《東方歷史評論》

一類謠言往往能表露人們原有的信仰和偏見;另一類則深藏著陰謀。這些看法,頗能印證「共產公妻」一說的流布:其久經闢謠而經久不息正是傳謠者強烈感情的外露;政敵之間以「共產公妻」互相攻擊則為民國時代的政爭、黨爭增加了一道花邊。花邊遠不是根本性變化。根本性的變化是湖北某縣農民無師自通地在「耕者有其田」之後加上「多者分其妻」。

  

  「共產公妻」是一個流傳甚久的說法,「共產」和「公妻」時而連用,時而分開,「公妻」有時又被「共妻」所取代。要從語義上對傳聞中的「公妻」作出清晰的界定幾乎是不可能的,「公妻」像一隻筐,承載著各種荒誕不經、不講道理的說法和想象。僅舉一例:1932年,北京大學校長蔣夢麟因離婚與再婚,被時人批評:「名目雖是成就一夫一妻制度,其實就是打破一夫一妻制度,若再進一步說法,就是公妻了,因為棄妻再娶,非但法所不禁,並且視為當然,大家樂得丟了家中的黃臉老婆,再去尋個年輕貌美的摩登女子來儘儘義務。」

  人們通常認為,「共產公妻」之說是國民黨及保守勢力用以污名化中共的說法。其實此說之流布早在中共建立之前。1913年12月,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在政治會議的訓詞中說:「自辛亥革命以來,共產共妻之說騰諸國人之口。」那時,「共產共妻」被視為共和派、維新派、改良派的主張。

  到1920年代,「共產公妻」之議達到頂峰,且與革命掛起鉤來。張申府在1927年底至1928年初觀察到,「自從俄國革命以來,繼之以中國革命,而世人所呶呶不已的,卻是公妻一層。」

  大革命失敗后,「共產公妻」成為中共的「專有」污名,在抗戰期間、國共內戰之時,乃至1949年之後,不時引發小規模的騷動。1938年,新四軍第二支隊四團三營進駐江寧,路過葛庄時,被該村五百多名赤膊露胸的大刀會眾攔住去路,聽說新四軍「殺人放火」「共產共妻」,他們要與新四軍決一死戰。1949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四川大足縣前半個月,鄉民因懼怕「共產共妻」,爭相嫁女。大足縣的轎夫從早忙到晚。有的新娘十七、八歲,有的才十三、四歲,「路遠的一天抬七、八個,路近的要抬十個以上。大足縣一天至少也得抬上好幾百人」。1956年,華中師範大學歷史系學生趙明義因「鳴放」被打成「右派」。趙妻受脅迫與村幹部發生性關係並與趙離婚,這讓趙明義想起1949年之前廣為流傳的「共產公妻」一說,遂在同學中牢騷,散布: 「共產黨的基層幹部都在搞『共產共妻』。」此時距1949年已有六、七年的時間,「共產共妻」之說還存留在一名本該「不語怪力亂神」的大學生的印象中,並在激憤狀態下被喚起,可見當年這一說法流布之廣,進入人們潛意識之深。

  與「共產共妻」之說共存的是闢謠的聲音。李大釗寫於1918年的《再論問題與主義》,《新青年》雜誌1921年刊登的《俄羅斯研究•勞農俄國的婦女解放》等文,都曾為「布爾扎維主義」實行「婦女國有」闢謠。1934年,紅軍政治部翻印的《俘虜工作須知》,亦曾專門指導戰士如何駁斥「共產共妻」傳聞。

  筆者所見,「共產共妻」之說進入學術視野,始自熊權對「『革命加戀愛』小說史前史」研究。在熊氏著《「革命加戀愛」現象與左翼文學思潮研究》一書中,有專門章節涉論「共產共妻」。熊權將「共產共妻」根源回溯至柏拉圖的《理想國》及《共產黨宣言》中的相關言論,並將「共產共妻」在中國的迅速傳播與1927年武漢的「裸體遊行」傳聞掛鉤。筆者認為,在中國,「共產公妻」之說的來源要比熊權梳理的線索豐富。如前所述,在民初,「共產共妻」的污名曾扣在共和派、改良派頭上。1910年代,自由主義者關於婚姻/兩性關係的一系列主張,與「公妻」說的發酵亦有密切關係。從1910年代開始,自由派知識分子關於婦女問題、戀愛問題、離婚問題、男女問題、男女社交等諸問題的討論,為1920年代更為激進的主張準備了輿論場和受眾。至於「裸體遊行」,李炎勝、周軍都做過專門的考察。李炎勝傾向於認為「裸體遊行」確有其事,但各報刊對此事的報導多有不實之處;周軍則在比對武漢、上海、天津等地不同報刊的報導及各種相關回憶錄的基礎上,將「裸體遊行」歸為「傳聞」和「宣傳」。本文認為,「裸體遊行」是「共產公妻」之說傳播過程中的一個結點,但並不是唯一結點。一個經久不息的謠言,需要「新材料」的不斷注入。每一次「新材料」的注入都跟當時的歷史情境有關,「裸體遊行」之說興起的時機大可深究。

  另一個與「共產公妻」密切相關的觀念是「杯水主義」。「杯水主義」在1920年代左派知識分子譯介的蘇俄小說、本土的「革命加戀愛小說」及時代親歷者的回憶錄中都能找到蹤跡。研究者注意到了柯倫泰小說對於中國左翼作家的影響;陳碧蘭回憶錄則證實了「杯水主義」在莫斯科東方大學的存在。「杯水主義」的影響是否限於留蘇學生及左翼文學?「杯水主義」在1920年代的中國曾引起怎樣的漣漪效果?以往著述尚不能圓滿回答這些問題。換言之,對於「共產公妻」之說的生成和流布,已有研究設置了一些「路標」,但仍有很多問題有待解決:為什麼此說不斷被闢謠卻依舊經久不息?謠言從何而起?有沒有事實的影子?在謠言的產生和流布過程中,什麼人曾參與其間?「共產」與「公妻」是如何被聯繫到一起的?「公妻」與革命有什麼關係?

  求解這些問題要穿越「觀點」抵達「社會」。「公妻」必然牽扯婦女問題。而婦女成為「問題」,正是晚清以降的時代風貌之一。從晚清開始,大量新銳刊物曾把婦女/戀愛/兩性關係列為議題。這些刊物是觀念發軔的地方。但如果止於新銳刊物,與「共產」「公妻」相關的話題,將只是社會「亞文化」的一種。在從激進的亞文化群體「外溢」到社會大眾的過程中,大眾傳媒、小說、戲劇等起到了孔道的作用。在這一方面,現當代文學的研究者對1920年代的「戀愛小說」「革命+戀愛」小說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啟發。小說家以日常經驗為材料,對世道人心、風俗倫理的變遷常有敏銳把握,新的性觀念常能在小說中找到蹤跡。然而如果止於小說,「公妻」一說的影響力將仍局限於識字/讀書階層。是什麼力量讓「公妻」之說廣為流傳?從1910年代起,《申報》要聞版常見軍政要人討伐政敵實行「共產」,該報副刊版的「遊戲文字」則常見「共(公)妻」的不經之談,這樣的呼應關係提示我們:「公妻」是「共產」的花邊,其功用是發酵、膨大公眾對於「共產」之荒誕與恐怖的想象。因其荒誕不經,「遊戲文字」極易成為坊間談資,讓「公妻」從「文字」到「口傳」,獲得更大的傳播半徑。比「遊戲文字」的傳播半徑更大的是謠言。從1910年代起,不斷翻新的謠言讓「共產公妻」家喻戶曉,成為巨變時代的人們對於革命的諸多魔幻想象之一。

  本文從「觀念」入手,試圖勾勒觀念、言說向謠言「漸變」的過程,以及謠言如何催生「行動」。

  

  1914年10月11日是麥儷昭被行刑的日子。在被肩輿抬著示眾一圈之後,這位諢名「佛動心」的美貌女子被執行槍決。她的同案犯、「姦夫」廖鐵蘊僅判9年有期徒刑。這樣的判決是廣東宣撫使龍濟光直接過問、「紳商多請予嚴辦」和「輿論幾至眾口一詞」的結果。13天後,1914年10月24日,麥儷昭登上《申報》要聞版,被曆數平生。按照《申報》的記述,「擅文墨」「滿口新名詞」的麥儷昭簡直就是民國時代的閻婆惜:她因愛戀「省中某校畢業」「年少貌美善談」的廖鐵蘊而厭棄丈夫,並捏誣其夫為亂黨。

  幾天之後,《申報》副刊「自由談」的主編王鈍根把麥儷昭的故事寫成時事新劇《佛動心》。自1914年10月26日起,到這一年的年底,該劇本在「自由談」連載。在曾受教於廣方言館的王鈍根的筆下,麥儷昭是「公妻主義」的提倡者和無政府主義組織心社的成員。該劇第一幕《心社》是一個鬧哄哄的集會場景。身著西裝的麥儷昭在會上發表演說:「我們中國向來野蠻極了,一個女子定要配著一個男人,一個男人定要配著一個女子,配了一個不準再配別個。我們人類的自由剝奪盡了,簡直比狗還不如」「野蠻社會的夫妻好比專制國的總統是終身任期的,女子一嫁了丈夫便如受了無期徒刑」「我們的配合,原是活動的、習時的,沒有什麼形式上的手續……今天我合這個男人在一塊兒,也許明天合那個男人在一塊兒,這就叫每日維新,隨時改良」。

  這裡的「心社」當指劉師復創立的無政府主義社團晦鳴學社的外圍組織。無論晦鳴學社還是心社,其成員都是劉師復的親屬和好友,麥儷昭在心社集會上的演講很有可能是王鈍根的戲說。與宗教主義、家族主義及主張共產主義的晦鳴學社不同,心社的社約純然是個人「立身處世」的標的,其十二條社約包括:不食肉、不飲酒、不吸煙、不乘轎及坐人力車、不用僕役、不婚姻、不稱姓族、不作官吏、不作議員、不入政黨、不作海陸軍人、不奉宗教。其中,「不結婚」的理由是:「夫男女情慾,不過生理上之作用,與飢食渴飲,同為一絕不足奇之條件」「夫二人相配之事,純為二人之自由」「男女二人之配合,必體力年齡性行智識等等」「而人之體力智識,無永久不變之理。及其既變之後兩人之情意,必有不適,自當隨時離異」。將戲說和社約對比,可見兩者的差異:王鈍根將「不結婚/廢婚」等價為「公妻」,又將「公妻」這頂帽子扣在維新派與改良派頭上。殊不知,主張「不結婚」之時,劉師復早已「告別維新,走向革命」。但王鈍根的戲說和劉師復的主張亦有近似之處:劉說「夫二人相配之事,純為二人之自由」,到王的筆下,成了「今天合這個男人在一塊兒,明天合那個男人在一塊兒」。更重要的是,「不結婚」是無政府主義者所主張的「女界革命」的論點之一,而無政府主義者所主張的「女界革命」很早便與「共產革命」掛鉤。

  1907年至1908年間,《天意》和《衡報》創刊於日本東京,在提倡「女界革命」之外,兩報系統介紹無政府主義和早期共產主義。1907年,刊登於《天義》的《論女子當知共產主義》一文寫道:

  作女子的,因為想這碗飯吃,不曉得受了多少苦,也不曉得吃了多少虧……我現今有一個好法子,叫你們不要靠人,自然就有飯吃。這是甚麼法子呢?就是實行共產……大家齊心起來……把在上的人同有錢的人,一律廢盡……凡吃的、穿的、用的,都擺在同一個地方,無論男人、女人,只要做一點工,要那樣就有那樣,要多少就有多少,同海里挑水一般。這就叫做「共產制度」。

  在這段引文中,不乏對「共產」望文生義的「本土化」理解。而這樣的文本在為一部分人勾勒美好願景的同時,勢必引起另外一些人對於「共產」的恐慌。無政府主義者所理解的女子與「共產」的特殊關係在另一篇文章中寫得更加清楚:「女子私有制度之起源,與奴隸制度之起源,同一時代,均共產制度破壞之時代也,故群婚制度與共產制相伴而生,掠奪婚姻制度與奴隸制相伴而生」「今日之一夫一妻之制,無異於買賣結婚,均掠奪結婚之變相……處現今之世,欲圖男女自由之幸福,則一切婚姻必由感情結合……然欲感情之發達,必先廢金錢……故女界革命,必與經濟革命相表裡……何謂經濟革命?即顛覆財產私有制度,代以共產」。為增強說服力,此文將「馬爾克斯、焉格爾斯合著之《共產黨宣言》一節」作為附錄。

  據萬仕國、劉禾考證,《天義》在中文世界首次發表了《共產黨宣言》第一章和《共產黨宣言》序言的譯文。查兩文的譯文在《天義》發表的時間是1908年3月,晚於上述《經濟革命與女子革命》一文附錄中節譯的《共產黨宣言》片段。我們能否據此說:共產主義之介紹到中國,一開始就與「女界革命」聯繫在一起?

  主義的傳播者很知道自己所處的時代。劉師復將主義的實現寄託於傳播「激烈行為」和「平民大革命」。其中,他對傳播有特別的強調:「傳播乃吾人無時無地可以或息之事業。」心社曾在報刊上辟專欄「心社析疑錄」,解答讀者疑惑,更有社員為表示思想「前進」,在報上發假離婚廣告。如此造勢,無疑會刺激公眾對於「廢婚」「公妻」的想象。

  傳播的重要性也被當權者深知。「心社析疑錄」不久即不見容於棲身的《天民報》和《平民報》。1913年,該社被廣東宣撫史龍光濟查禁。這也是全國各地虛無黨、社會黨的共同命運。在民初相對寬鬆的政治氛圍中,當局對虛無黨、社會黨的封剿卻異常嚴厲,或與其主張對社會結構、倫常的劇烈衝擊有關係。也是在1913年,經過「二次革命」的風波,在發表於《申報》的政治會議訓詞中,袁世凱說:「然亦非一講共和二字而天下遂無不可共和之物也,乃一般人民將共和二字聯錯。而自辛亥革命以來,共產共妻之說騰諸國人之口,則搶掠人之財產、姦淫人之妻妾,及其他種種強盜行為,幾視為法律所許而莫敢過問。」在這裡,袁世凱將共產共妻歸於一般人民錯解「共和」的惡果。

  從清末到民初,「共產共妻」的帽子曾被扣在無政府主義者、共和派、維新派、改良派的頭上。政治人物、輿論領袖對這一污名的隨意使用造成了人們將「共產公妻」與新興政黨和新派人物掛鉤的思維定式。

  在1910年代,「共產」和「公妻」在《申報》上有兩副面孔:「共產」現身要聞版,多是這樣的消息:「近據各處呈報孫文黃興之徒捏造謠言、巧辟邪說、印刷冊單,由海外潛寄內地,希圖煽惑擾亂治安,請飭查禁等情。溯自辛亥革命以後,廣東、湖南、江西、安徽、江蘇、福建等省全在亂黨勢力範圍,託名共和,實行貪暴,其所舉動無非敲詐紳商、殘殺良民,謬解平等自由之學說,倡為公妻公產之妄談,顚倒是非,造言惑眾。」 「公妻」則以副刊「自由談」為舞台。除了上文提到的時事新劇《佛動心》,「自由談」上還有很多關於「公妻」的遊戲文字:

  1912年6月13日,好事者在「自由談」的「遊戲文字」欄目為「嶺南公妻會」代擬簡章:「凡黃花閨女、青年嫠婦、以及廣田自荒之姬妾、要需面首之健婦,均得入會為會員」「凡欲租妻者,既經選定以後,當立承租約一紙存會。如一夫租數妻或數夫租一妻均可」。

  1913年12月26日,一篇署名「東塵」的文章提議財政部「頒布命令,凡民間女子年在十五歲以上三十歲以下、略有姿色者,悉數收歸國有,行全國皆妓之制,聘請各埠著名烏龜、老鴇,教之以歌舞、導之以媚術,三月學成,派往通商口岸……行社會主義,開世界公妻之制,所得皮資國家收其半而以其半給還民間」。在這篇「遊戲文字」中,「公妻」已經跟「社會主義」掛起鉤來。

  1915年1月16日,有人按天文部、地理部、時令部、人倫部的分類,總結當時社會上的新鮮名詞,「公妻」和「花柳大王」「兩朝元老」同入人倫部。

  上述遊戲文字印證了謠言傳播的心理動機:許多謠言之所以甚囂塵上,並不是因為傳播者對謠言深信不疑,而是由於謠言內容讓人驚訝和好奇。對「共產公妻」的戲謔之詞在激發公眾荒誕不經的想象之餘,或許讓人們覺得,「共產公妻」並不可怕,因為太不著邊際,談資耳、笑料耳。但如魯迅所言,「吾國更有據一二小說所言為之信史者」,戲說也是耳濡目染。在政治人物和報刊文人的挪用和衍生之下,「共產公妻」這一污名的「打擊面」從一開始就是游移不定的,兼有奇談和戲謔的面孔,這正是滋生謠言的溫床。

  

  大眾傳媒上的喧囂、戲謔,從一個側面展現了這樣一種現實:從清末到1920年代,女性問題是一個熱點話題。最早被注意的是婦女在啟蒙和自強中的作用:「女學衰,母教失,愚民多,智民少,如實國之存者幸矣!」「天下積弱之本,則必自婦人不學始」「欲強國,必由女學」。這一時期,婦女社會身份(「國民之母」亦可視作社會身份之一種)得到了特別的強調,女性的性別意識並未受到過多留意。夏曉紅梳理了清末報刊、書籍中「女傑」人選的變化,發現「女傑」最初純為歐州人士,后增補了「祖國女界偉人」。在最初的版本中,「女傑」人選身份駁雜,三分之一為歐洲女皇,其後遴選標準集中於對天賦自由權的爭取和維護上,所選人物也更偏向革命。到了金天翮著述《女界鍾》的時候,俄國虛無黨女性成員赫然列入中外女傑的名單中。同一時期,本土女傑的人選多為「豪傑女軍人」、「中國民族主義女軍人」花木蘭、梁紅玉,救亡與自強的意味明顯。

  在寫於1903年的《女界鍾》中,金天翮說:「十八、十九世紀之世界,為君權革命之時代;二十世紀之世界,為女權革命之時代」,又說,「民權與女權,如蟬聯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在《女界鍾》中,金天翮討論了女子的參政權、婚姻權、教育權、品性、道德、能力,以期全面刷新一代女性精神。顯然,金氏之所以倡言女權革命是因為在他看來女子已經成為問題。

  這樣的理路為民國的激進思想者所繼承。陶履恭說:「所謂女子問題者,在今日已無國界可言,自歐至美,自美至亞,女子之申訴乎幾無寧日。」後世的研究者楊聯芬認為,「五四」時期知識界公認的諸多問題(勞工問題、女子問題、教育問題、家庭問題、婚姻問題、人生觀問題、文化問題)中,「戀愛問題」是「介于思想與行動、形上和形下、意識形態和日常生活之間」的樞紐問題。時代親歷者張崧年的說法更直截了當:「社會問題!社會有什麼問題?飲食男女四個字,有包不盡的么?但能把關係吃飯的事,關係男女合夥睡覺的事,布置得法,使無一夫一婦不得其所,無一夫一婦不得果其腹,饜其欲,無過也無不及——但能如此,社會還有什麼問題?」

  細查上述言論,金天翮主張的「女權革命」雖系出自本土的問題意識,但歐洲思潮的影響亦相當明顯。夏曉紅考證,金天翮所謂「女權革命之時代」有日本影響的痕迹。而「女子問題」在日本成為「問題」,又受到西方的影響,這種情況從清末一直持續到一戰前後。如果說最初是西方的「女傑」被激進知識分子引為中國女性樣板,一戰期間,千千萬萬為戰爭後勤努力工作的普通歐洲勞動婦女又帶給中國思想界關於婦女解放的新鮮靈感。日人永井柳太郎將1910年代之後歐洲婦女權利意識的勃興歸因於歐戰中婦女和男子承擔同樣義務,戰後則必要求同等權利。永井柳太郎之說曾連載於1920年的《民國日報》。

  在世界潮流浩浩蕩蕩的1910年代,國外潮流與本土經驗迅速發生化學反應。從創刊起,「女子問題」便是《新青年》的常備話題,胡適、周樹人、張崧年、陳獨秀、周作人、杜亞泉、陳鶴琴、劉延陵、惲代英、沈雁冰、藍公武等都曾參與其間。在觀念的光譜上,這些人難以用某一學說、黨派所概括。較之大眾媒體對「共產公妻」戲言,《新青年》關於「女子問題」的討論更深入,也更貼近學理。1917年,《新青年》刊登了半年的廣告,徵集對「女子問題」的討論,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當初也有過幾篇回答,近幾月來,卻寂然無聲了。」究其原因,周作人認為,「女子問題」在當時的中國太超前了:「大約人的覺醒,總須從心裡自己發生。倘若本身並無痛切的實感,並也沒有什麼話可說。而且不但女子,就是『男子問題』,應該解決的也正多,現在何嘗提起?男子尚且如此,何況女子問題。」鑒於此,1918年5月,周作人翻譯了謝野晶子的《貞操論》,此文提出一系列尖銳的問題:貞操是否可以當作道德?道德到了不必要,或者反於生活有害時,是否應當改正?貞操是否男女都要遵守?是否無論何時何地,人人都非守不可,又人人都能守得住?

  這些問題激發了中國知識分子繼續討論的熱情,隨後,胡適寫了《貞操問題》,魯迅寫了《我之節烈觀》,張崧年寫了《男女問題》。三文的激進程度不同,但都與謝野晶子文章類似,從人性、人道的角度上探討貞操問題。張崧年的問題意識和論據都是外來的,他從當時《每周評論》上連載的歐洲小說入手,論證問題時,頻頻引用羅素的語錄,其觀點不可謂不大膽:「君憲可以改成共和。專制可以改成民主。婚姻本也是古來傳留、霸據、欺偽的制度中的一種……這種萬惡源泉的制度有什麼不可去,有什麼不該去,有什麼不能去的」(此說與王鈍根的戲說頗有幾分相像),「愛情原與天氣是差不多一樣的自然現象……從愛情生出來的人間關係,便該全隨著愛情定去留」。

  同樣主張自由,張崧年和劉師復的觀點有很大不同。張崧年強調的是「愛情」,劉師復強調的是「情慾」。在下一個十年,兩者的區隔將演變成唯心與唯物、自由底戀愛與戀愛自由、非戀愛主義、性交自由等等觀點的大辯論。在1910年代,對愛情的強調是五四諸子談論「男女問題」時共同的出發點,他們的立論基調是自由主義的。張崧年就曾援引羅素的話說:「不論法律、或是輿論,都不應過問男女之私關係。」對「男女私關係」徹底自由的主張,自由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殊途同歸。

  1919年5月,《新青年》關於婦女問題的討論為之一變。該刊第6卷第5號發表了北京大學法科教授兼政治門研究所主任陳啟修的文章《馬克思的唯物史觀和貞操問題》。此文系轉載,文章原標題為《女子貞操的金錢價值》。陳啟修開宗明義地寫道:「自從馬爾克司提倡唯物的歷史觀以來,世界上研究人類社會現象的學問家,得了一種非常有力的暗示。各種社會的科學,因此都換了面目,與從前是大不相同的了。」依循「唯物的歷史觀」的路徑,陳啟修將歷史上不同時期的婚姻制度與生產力水平掛起鉤來,得出結論:「女子貞操隨物質變動而變化。」

  將女子問題與社會發展水平相掛鉤不是陳啟修的新創造。《新青年》第3卷第6號劉延陵撰《婚制之過去現在未來》,第4卷第1號陶履恭撰《女子問題》均採用類似的理路。所不同的是,劉、陶的論據來自歐美陳啟修的論說脫胎於馬克思主義的原理。陳文出自理論止於理論,並不涉及如何在現實生活中處理男女問題,在實操層面,他遠沒有張崧年激進,而張崧年也沒有期望「女子問題」的立刻解決。《男女問題》一文的結尾寫道:「後世幾百年的中國,倘能漸漸也便結婚普遍自由,離婚正當容易么,未來的大路上,自然會有一道『赤』光向他閃!」雖然將結婚自由、離婚自由與「赤光」聯繫在一起,但在立論的1910年代,新派知識分子關於女子問題的激進主張大多屬於「坐而論道」,並沒有人打算驟然「起而行之」。然而現實跑到了理論的前頭。

  

  在陳啟修寫作《女子貞操的金錢價值》之時,1918年的夏天,美國和歐洲各大報紙上紛紛出現這樣的頭條:「禁止組建家庭,布爾什維克公妻」「蘇維埃實行群婚」「社會主義令賣淫合法化」。這些說法很快就被指為謠言。1918年8月17日,李大釗在《再論問題與主義》一文中為「布爾扎維主義」實行「婦女國有」闢謠:「布爾扎維主義的流行,實在是世界文化上的一大變動,我們應該研究他,介紹他,把他的實象昭布在人類社會,不可一味聽信人家為他們造的謠言,就拿凶暴殘忍的話抹煞他們的一切。所以一聽人說他們實行『婦女國有』,就按情理斷定是人家給他們造的謠言。後來看見美國New Republic登出此事的原委,知道這話果然是種謠言,原是布爾扎維克政府給俄國某城的無政府黨人造的。以後輾轉訛傳,人又給他們加上了。」

  繼李大釗之後,刊登於1920年第8卷第6期的《新青年》上的《勞民俄國底婚姻制度》再次闢謠。此文由日人山川菊榮撰寫、李達譯。山川菊榮考證說:「婦女國有」的消息最初出自美國人阿里夫塞拉的《勞農視察記》。阿氏記錄了伏爾加河畔小城薩拉特夫的無政府主義者發布的「婦女國有」的布告,后被以訛傳訛,將「婦女國有」歸於布爾什維克的所作所為。

  這一傳聞的流布極廣,中國的報紙也有反應。1918年8月28日《申報》有《俄無政府黨之公妻制》一文。從行文看,該文應譯自「俄國薩拉土夫(即山川菊榮所謂薩拉特夫)無政府黨自由會社婦女國有條例」。報紙的編輯並沒有把這則消息太當回事,它沒有出現在國際新聞版或要聞版,而是出現在第17版,大標題之前尚有一引題:《四十年後之新世界》,暗示了「婦女國有」是子虛烏有的海外奇談。

  在《勞民俄國底婚姻制度》一文中,山川菊榮援引巴里特氏及普來安女史的《游俄報告》,駁斥了「婦女國有」的謠言。普來安女史說:「勞農會通過布告關於婚姻時的集會,我曾出席……這布告采決以前,有一兵士起立,主張政府應限制離婚在三次以下。又有一兵士站起來說,『我們相信自由,為甚麼一定要限定人們結幾次婚呢?』討論於是終止了。最有趣的是,結婚和離婚都與吃一杯茶一樣,並無別的道理,可是結婚局和離婚局也並沒有應接不暇的模樣。」在接下來的篇幅里,山川菊榮轉述普來安女史的觀察,介紹了蘇俄婚姻法,撮其要者,有以下幾項:在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的過渡期,給婦女以可能的範圍內的自由;離婚可由雙方同意也可以由一方提出;男女對子女的權利義務平等;禁止重婚,但不制裁奸通和私通;婚生與非婚生子女平等……這些立法精神,被日後的中華蘇維埃政府的《婚姻法》所繼承。

  從1910年代末到1920年代初,因俄國革命的成功,本是戲言的「共產公妻」一說,因知識階層的討論和蘇俄信息的傳入,變得越來越真切。「婦女國有」或屬子虛烏有,但立法保護離婚自由及非婚生子女權益,不受法律干涉的婚外性關係,在當時以至此後很多年的中國仍屬激進之議。與此同時,「共產公妻」的污名漸漸成為達成政治目的之利器。

  1920年11月,陳炯明電邀陳獨秀赴粵主持教育。初到廣東,陳獨秀聲名甚隆。短短4個月之後,廣東高師學生卻向省議會提交了驅陳議案,指斥陳獨秀主張討父、仇教、公妻、婦女國有。

  查同時期的《申報》,陳獨秀為粵教育界所不容,似另有原因:「粵人之倫理觀念實較強於各省,故辦教育者必須道德純潔,始足起一般社會之信仰」「談新文化者必以實學為根底,若無實學則最淪于思想破產而為智識階級所輕視」。民黨老人黃子凌(黃鉞)認為:「陳獨秀來粵已及兩月,考其成績不過在報紙上說兩句大話」「以其主義既無徹底之研究,而浮囂之氣已輸入於一般青年之腦海,無窮禍害令人悚懼」。連曾經力促陳獨秀來粵的汪精衛也公開說:「今日所謂新文化,注重哲學而不注重科學,專從思想改造未免倚於一偏。須知我國以哲學改造社會已有兩次教訓:如晉尚清談、尊老莊,造成一種玄學,卒啟五胡十六國之亂;宋人以禪宗參入儒學,造成一種理學,亦不能御女真蒙古之侵入。則今茲之提倡新文化若不於科學注重豈不危險?」

  如《申報》所言,陳獨秀在廣州遭驅除與其激進的主張有關,與保守人士認為他有道德瑕疵有關。對於主張討父、公妻、婦女國有之說,陳獨秀在3月23日接受廣州黎明訪社記者採訪時說:「這些話提起來又好氣又好笑,試問父有何可討?既說是妻不是妓,如何公法?我們雖不主張為人父專把孝的名義來壓迫子女,卻不反對子女孝父母,更不能說『孝為萬惡之首』。至於『百行淫為首』,這句話我想除了一班淫蟲及討幾個小老婆的大腹買辦,不會有這樣荒謬的主張。」「又好氣又好笑」「荒謬」說明了陳獨秀對「公妻」一說的態度。查《新青年》雜誌關於婦女問題的系列討論,陳獨秀的幾篇文章主要集中於婦女選舉權、男女同校、女工等話題。在廣東任省政府教育委員會委員長期間,陳獨秀做過的關於婦女問題的演講也多屬於此類。他雖曾提出「中國婦女解放的要求,不但是精神上的,而且是身體上的」,但「身體解放」針對的是纏足等陋習。陳獨秀觀點的激進之處在於「婦女解放運動,也就是充實政治革命的內容之一種」。

  陳獨秀主張「公妻」的謠言一出,不僅陳本人,袁振英、陳公博等,也紛紛在《廣州群報》、上海《民國日報》上闢謠。論者認為,1921年9月,陳獨秀主動離開廣州系因信仰之轉變,並非迫於輿論壓力。

  從陳獨秀離粵前後紛紛擾擾的輿論可見「公妻」謠言的「新動向」:與民初政客把「公妻」張冠李戴給一個面目模糊的群體(維新派、改良派)不同,到1920年代初,這一污名開始針對具體的人,並且增加了「婦女國有」的新內容。按照傳播學的理論,「謠言的力量之一是它的不斷重複,人們今天從這聽到,明天從那聽到,說法不斷在變化,添油加醋,去粗取精,越傳越像回事」「謠言和人一樣,不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它是一個複雜的造物,來自歷史,影響歷史,更解釋歷史」。「公妻」及其新說「婦女國有」所體現的或正是人們在大變動前夜所特有的「嗅覺」。

  

  從「五四」到「五卅」,不過6年,五四青年關於「自由戀愛」的討論已顯落伍。1924年,從莫斯科東方大學回國的鄭超麟把「不鬧戀愛」當作對於五四初期「戀愛神聖」觀念的一種反動,因為「戀愛是小資產階級的」。

  戀愛為何跟小資產階級掛鉤?1920年10月《婦女雜誌》一篇名為《性的道德底新傾向》的文章提供了線索。此文作者本間久雄歸納了歐洲「自由離婚派」的觀點,將其分為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唯物論兩大派別:自由主義主張「戀愛底自由」,社會主義/唯物論派則主張「自由戀愛」。自由派把戀愛當作目的,主張靈與肉的統一,唯物派偏重「肉」的自由。

  在唯物青年看來,革命是疾風暴雨,大量的工作有待人做,把時間浪費於羅曼蒂克的卿卿我我,已落伍於時代。蔣光赤就因為跟一個女生通信多年,「兩人關係好似戀愛小說裡面的」,而被東方大學的同學嘲笑。

  如前文所述,「婦女國有」或屬子虛烏有,但在1920年代的蘇聯,「一杯水主義」是確實存在的。

  1923年,布爾什維克政府公共福利人民委員、全俄黨的婦女工作部部長亞歷山德拉 · 米哈伊洛夫娜 · 柯倫泰發表了一篇名為《三代的戀愛》的小說。女主角蓋尼亞是堅定的革命者,其情愛觀是:「戀愛是非有工夫不可的」「在這種一切時間都被奪去了的革命時代」,「我們偶然碰到,兩個人感到幸福的時候,我們就尊重了這個時間」「這是誰都沒有責任的」。[4]當蓋尼婭「身上燃起激情時,她決不拒絕生活向她發出的燦爛的微笑……雙雙外出幾個星期,在愛的杯盞中痛飲」「當愛的杯盞倒空后,她將毫無痛苦和遺憾地將它扔掉,回到自己的工作中」。「愛的杯盞」大概就是「杯水主義」的由來。

  鄭超麟們到達莫斯科東方大學的時候,正是《三代的戀愛》發表之時。現實與小說實高度吻合。東方大學對中國學生的小資產階級出身充滿警惕,認為他們身上有很多體現為家庭、鄉土、民族觀念的舊觀念、舊習慣。這些舊習都以感情為紐帶,而黨要「打破感情的結合」。因此,中共旅莫支部禁絕戀愛,但不禁絕性要求,強調革命者可以有性無愛,且允許相當的性自由。陳碧蘭回憶錄記錄了在1925年舉行的一次關於革命家的戀愛觀問題的座談會,會議的主旨是把「小布爾喬亞的戀愛觀與革命家對兩性關係的態度分別開來」,摒棄戀愛至上。陳獨秀之子陳喬年在會上發言:革命家的精力、時間有限,「沒有結婚,也沒有戀愛,只有性交」,加上工作流動性強,「工作在哪裡,有性的需要時,就在哪裡解決,同喝一杯水抽一支香煙一樣」。

  在蘇聯,「杯水主義」為主流意識形態所容許的時間並不長。1927年,柯倫泰的小說成為禁書,但「一杯水主義」並沒有退出歷史舞台。1927年,劉仁靜在莫斯科學習時,蘇聯正風行「一杯水主義」「許多同學接受莫斯科姑娘的追求」。陸立之1927年進入莫斯科中山大學,1929年秋回國。他在回憶錄中寫道:「1929年我20歲,沉淪在『一杯水主義』的初戀中……在當時的學校宿舍里,並沒有『家』這個概念。男女間一拍即合,由學校當局提供同居鋪位。在大廳堂中安排十幾對床位,像船上的統艙一樣:兩床之間有一小書櫃,這是一對野鴛鴦;隔鄰的床位用布幕相隔,但生息相通……『一杯水主義』風行在莫斯科,也很自然地在學校中沿襲了。

  莫斯科中山大學的學生身體力行「杯水主義」的時候,柯倫泰的作品被譯介到了中國。1928年,《新女性》刊登了《三代的戀愛》譯文,並向讀者徵集讀後感。三個月後,1928年第3卷第12號《新女性》刊出十六篇讀後感組成的「新戀愛問題」專題討論。有人認為,「如此種的戀愛中國何嘗沒有,只不過沒有赤裸裸地說出來,造成一個戀愛的概念就是了」。戀愛自由和性愛自由,已不能滿足革命青年的需求,有人提出了「性交自由」:「將性交與性愛的必然聯署關係打破」「強制一個人除了愛人之外不跟別人發生性關係,是今日性愛諸種病態之一」「性愛不必強求只限於一人」。有人主張,「戀愛只是玄學的產物」,而事實上,「戀愛不是神秘的、神聖的、更不是靈的」「人間的倫理從唯物的歷史的解釋,皆源於經濟的條件」。有人更進一步:「性生活的基礎應該從經濟制度下脫離開,應該從個人的狹窄範圍內脫離開,應該掃除資產階級所遺存的痕迹,我們應該無產階級地建立起集團化的性生活。」這些觀念與1920年代初的「戀愛自由」有近似之處,但已經走得更遠,戀愛本身都已被革命青年視為落伍,戀愛自由在他們看來就更是一個過時命題,必須被「性交自由」所取代。

  《新女性》創刊於1926年1月,創辦人章錫琛。1912年至1925年,章錫琛任上海商務印書館《東方雜誌》編輯、《婦女雜誌》主編、國文部編輯,並編輯上海《時事新報》副刊、《現代婦女》和上海《民國日報》副刊、《婦女周刊》。后因主張過於激進,他被商務印書館辭退。1925年冬天,在鄭振鐸、胡愈之、吳覺農等人的支持下,章錫琛創辦《新女性》雜誌社,其辦刊初衷之一是「聲援五卅」。《新女性》的作者、譯者包括陳望道、曹聚仁、顧頡剛、周建人、陳學昭、沈端先、謙弟(安那其主義者)等。

  與《新女性》激進程度形成參照的是同一時期的廣州《民國日報》。1926年5月14日,該報刊出一篇名為《革命青年的戀愛觀》的文章,作者提出「廢妻」理論「一天也好,二天也好,一年也好,一生也好,時間的久暫問題,視乎戀愛能否繼續下去而定……兩人間任何一方對於對方失掉了戀愛的時候,不必經過離婚的手續就可以自由離婚了。這樣的戀愛才是真正的戀愛。」「廢妻」之說固然聳動,其實質不過是民初無政府主義者「不結婚論」的迴響。

  大革命時期,各種來源、各種激進程度的性自由主張,在報刊上公開「爭鳴」,自蘇俄傳入的「杯水主義」在此間起到了催化作用。在蘇聯,革命過後,專制秩序建立,柯倫泰的小說成為禁書。大革命失敗后,柯氏的小說卻在中國不斷被結集出版。在《新女性》譯本之後,夏衍翻譯了柯倫泰的中篇小說《姐妹》和另一部小說,將其與《三代的戀愛》合編為「戀愛之路三部曲」。1929年,溫生民翻譯了柯倫泰的長篇小說《赤戀》。1930年,周揚翻譯了柯倫泰的《偉大的戀愛》。《開明》雜誌第2卷第8期則將德國馬克思主義者倍倍爾的《婦人與社會》和柯倫泰的《戀愛之路》並稱為「兩本現代青年男女的必讀書」。1930年代,「蘇聯的性文學」在中國已形成譜系:《三代人的愛》《姐妹》《新俄大學生日記》《右邊的月亮》……流風之及,「杯水主義」也進入了左翼作家的創作。

  

  革命者似乎總是無師自通地把身體作為革命的資源或革命的對象,從太平天國到義和團,從五四青年到北伐青年,從清末男子剪辮到大革命時期女子剪短髮,莫不如是。徐訏注意到:「在北伐的時代,革命的動亂,性觀念又有很大的改變,蘇聯在革命時代所產生的『一杯水主義』,也在那時傳入了中國。」「中國在北伐時期,性的觀念變化與性的行為演變也是很複雜很有趣的。它呈現出最放縱的『一杯水主義』以及最落後的『姨太太主義』的現象。北伐的武裝同志在革命戰爭中,大家『一杯水』,革命勝利,情有所鍾,或若是珠胎暗結,乃謀久合,這是常事。有許多是從北方跑到南方去革命的與女同志戀愛難解難分,可是因為他們在北方家裡已有個髮妻,等到北伐完成,髮妻重會,家有老父老母,豈容隨便離婚,女同事也就屈居姨太太了。我們從這些千變萬化的形態中,實在很不容易了解性觀念在各種道德觀點的激沖中,在個人心理上可以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與變化。但不管我們贊成或反對,那些不同的道德觀念,往往會深入我們的下意識,它可以與我們的主張與思想不合,而我們的行為往往被它所控制。」

  主張「性交自由」的安那其主義者謙弟曾為共產主義者「正名」:「近來有不少人總是說著共產便聯想到公妻,好像『共產』和『公妻』是穿上了一條連襠褲不可分離,其實共產與公妻是兩種風馬牛不相及的主張,任何一個共產主義者沒有一個是主張共產必須公妻的,因為他們從根本上否定婚姻制度。」《大公報》社評也說:「共產黨之稱,出於日譯,普通社會,初不知共產主義作何解,而就『共產』二字以釋其義,則有類奪人之產以為己有,故共產公妻,相提並論,常人聞之,如洪水猛獸。

  正如徐訏所言,「那些不同的道德觀念,往往會深入我們的下意識」。「下意識」若被煥發,往往有更強的「殺傷力」和「動員力」。在1920年代,「共產」與「公妻」成為軍閥間互相攻擊的武器。孫傳芳指責張作霖「任令其子學良小勝而驕妄,以五官中郎將自命,與三五新進少年、綠林梟桀,廣招最獷之匪卒,雜以異種之犬羊,蹂躪中原、被同征服、倚官為盜,實行綁票、共產公妻」。張學良的手下胡毓坤指責馮玉祥「喪心病狂宣傳赤化、用夷變夏,所謂社會主義、所謂共產公妻,種種邪說倡言不諱」。

  北伐既起,「共產公妻」成為「南方赤黨」專屬的罪名。吳佩孚對日本記者發表講話,稱他與張作霖的聯合實為阻擋「赤禍」的蔓延:「彼輩口中之所謂共產,實一種赤色的帝國主義,專共人之產不能與人共產。更進一步倡為公妻邪說,破壞倫紀莫此為甚。此種赤禍若聽其蔓延全國,則不特我國之自促滅亡,而各國亦將協以謀解決之法。」1926年9月,浙閩蘇皖贛聯軍總司令孫傳芳發出布告:「南方赤黨竟敢師出無名,共產公妻主義強迫湖南實行,強奪商民財產、利權劃歸黨人。」面對士兵,「孫聯帥」說得更加通俗:「我們為什麼要打倒蔣中正,因為他赤化。打倒蔣中正,就是撲滅赤化。何以要撲滅赤化?因為……赤化講公妻。何謂公妻?就是你的妻,便是我的妻,亦便是他的妻,亦便是天下人的妻……」同一時期,直魯聯軍宣講隊張貼的標語這樣寫道:「你們第一要曉得蔣介石是害人賊;赤黨要來搶你財產了,大家趕快起來擋著他;無父無兄與共產公妻,試想世界上行得通么;你的財產,你願被共產賊黨用強搶的手段共了去么?你的妻女,你願被共產賊黨擄掠了去,作他們的公妻么;討赤即是救國,因為赤黨是蘇俄的走狗。」

  對常見諸報端的「共產公妻」之說,時人常抱這樣的態度:「什麼『煽惑』,『共產』,『公妻』,『殺人放火』,『洪水猛獸』……呵!呵!紅帽子多得很,隨便揀那一頂戴在他頭上就得了!真的,這些都是自孫傳芳時代以來的萬應殺人良藥,是百試不爽的。」「萬應殺人良藥」說的正是「共產公妻」這一污名的效力。王奇生就注意到:北伐時期,北方的討赤宣傳「用的多是一些大眾化的白話,講的是反對『共產公妻』的簡單『道理』。這些『共產公妻』的『道理』儘管很荒謬,但在當時普通民眾的頭腦中,可能比南方的『打到帝國主義』,『打到軍閥』之類的口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也可能更深入人心」。

  就連電影導演也要在「公妻主義」的時代話劇中插上一腳。1926年,東方第一影片公司推出由陸劍芬、任愛珠、周空空三大明星主演的電影《工人之妻》。該片大打「勞工與公妻二大主義之衝突」的賣點,實際講的卻是一個相當傳統的故事:工人生活困苦辛勞,不足以滿足其妻的虛榮心。其妻遂攜子與惡徒私奔。惡徒因偽造鈔票被捕,妻墮入貧民窟,貧病交加之時寫信向夫求救。子被富翁收養,大學畢業后與父親團聚。父子衣錦還鄉時,妻已在貧民窟孑然病故。導演任彭年此前曾執導「中國第一部長故事片」《閻瑞生》,都市婚戀倫理劇當是其所長,「勞工」「公妻」云云,應是打熱點議題的擦邊球。有趣的是,《工人之妻》的編劇是上文提到的寫《佛動心》的王鈍根。在《佛動心》中,王鈍根對「公妻主義」極盡揶揄,幾年之後,他的電影劇本卻以「公妻」為噱頭。同一時期,《申報》廣告版面上打「共產」「公妻」擦邊球的書訊、戲劇廣告時所有見。

  1920年代中期的大革命從南到北席捲中國大地:勇敢的軍事行動、對於更合理的社會制度的大膽想象、暴力和混亂、豪情和血污、衝決羅網的決心,以及隨後的彷徨、幻滅,在短短几年間一一上演。期間,已在報刊上喧囂的「共產」與「公妻」第一次有了小範圍的實踐機會。從1926年10月北伐軍攻下武漢三鎮到1927年7月武漢政府分共,武漢曾是革命的暴風眼。1927年4月,茅盾接任漢口《民國日報》總編輯時,武漢的局面相當混亂。大革命失敗之後,茅盾作為蔣介石政府的通緝犯,從武漢逃到上海,在上海完成了《蝕》三部曲的寫作。

  「三部曲」中《動搖》的情節再次印證了前文引述的徐訏的判斷:「那些不同的道德觀念,往往會深入我們的下意識」「而我們的行為往往被它所控制」。

  湖北某縣的農民未必讀過《新女性》和廣州《民國日報》,對「非戀愛論」「非非戀愛論」等左翼青年的時髦論戰諒必也不會感興趣,但在大革命的風暴中,他們卻無師自通地在「耕者有其田」之後加了一句「多者分其妻」,並在一個晴朗的下午,召開了一個抽籤分妻大會:「去年臘尾,近郊南鄉的農民已經有農民協會。農民果然組織起來了,而謠言也就隨之發生。最初的謠言是要共產了,因為其時農協正在調查農民的土地。但這謠言隨即變而為『男的抽去當兵,女的拿出來公』……放謠言的是土豪劣紳,誤會的是農民。但是你硬說不公妻,農民也不肯相信;明明有個共產黨,則產之必共,當無疑義,妻也是產,則妻之竟不必公,在質樸的農民看來,就是不合理,就是騙人。」農民們盤算:在南鄉,「多餘」的或「空著」的女子不少:一人而有二妻,寡婦未再醮,尼姑沒有丈夫…於是,在縣農協特派員的坐鎮下,南鄉的農民在土地廟前開了個大會,抽籤分配5個女人。第一個女人還沒分完,夫權會衝來砸場。在當地,夫權會是農協最堅定的反對者。特派員見勢不妙,迅速轉移戰場,帶著抽籤分妻的人打到夫權會。人們旋風一樣跟著他,到了村前,把毫無防備的夫權會眾全數抓住,給他們戴上高帽子遊街。這場鬧劇傳到縣城的時候,國民黨縣黨部成員的反應形形色色。投資分子胡國光希望趁亂有所「作為」;商民部長方羅蘭和婦女部長張小姐淡然地將其視為談資;婦女協會的孫舞陽鄭重地將其稱之為「婦女覺醒的春雷」「婢女解放的先驅」,並疾呼「進步的鄉村,落後的城市,這是我們的恥辱」。

  小說家言與事實相去多遠?1957年,茅盾回憶流亡上海時寫作《蝕》三部曲的經歷:「一時無以為生,朋友勸我寫稿出售,遂試為之,在四個星期中寫成了《幻滅》。」「那時候,我妻子生病,我是在病榻旁邊一張很小的桌子上斷斷續續寫起來的。那時候,凝神片刻,便覺得自身已經不在這個斗室,便看見無數人物撲面而來。第一次寫小說,沒有經驗,信筆所之,寫完就算。那時正等著換錢來度日,連第二遍也沒有看,就送出去了。」通過這段自述可以看出,《幻滅》的文體是小說,但作者虛構的成分並不多:一則寫作是為了換錢度日,是短時間內的急就章,構思、修改之類都能省就省;二則作者提筆「便看見無數人物撲面而來」,所寫是真實生活經歷的復現。《幻滅》如此,《動搖》也如此。茅盾在《寫在<蝕>的新版的後面》中交代:《動搖》的構思和寫作大概花了一個半月的時間,比《幻滅》長些,可是實在的寫作時間,也不過二十多天。

  1954年,人民文學出版社重排「蝕」三部曲,茅盾有這樣一段自述:「(出版社)曾建議我修改其中的某些部分;那時候,我覺得不改呢,讀者將說我還在把『謬種流傳』,改呢,那就失去了本來的面目,那就不是一九二七——一九二八年我的作品,而成為一九五四年我的『新作』了。這『矛盾』似乎頗不易解決。當時我主張乾脆不再重印,但出版社又不以為然。結果我採取了執中方法,把這三本舊作,字句上作了或多或少的修改,而對於作品的思想內容,則根本不動。至於字句上的修改,《幻滅》和《動搖》改的少,僅當全書的百分之一或不及百分之一。」由此可見:時過境遷,《蝕》的一些內容已不合時宜,但茅盾只做了有限修改,我們今天讀到的《動搖》接近1927年春夏之交茅盾在湖北的見聞。

  我們能否據此說,「共產公妻」的鬧劇確曾在一些地方零星上演?1927年1月9日《申報》上的一則消息似可作為旁證:上海防守司令部公開發表《赤禍侵入湖北后之現象》,聲稱赤党進入湖北后,武昌縣知事公署牌示田產實行三三一制;武昌法院發布公告,宣布廢止民法,停止婚姻案受理。公告發布者在「實行三三一制」后打了一個括弧,註明「共產」;在廢止民法、停止婚姻案受理后註明「公妻」。

  此公告由北伐軍的敵方公布,其真實程度似大可懷疑,但此間有一背景值得注意:「北伐」的軍事行動是與國民政府的「司法黨化」同步進行的。1926年12月底,國民政府司法行政委員會主席徐謙在武昌召開司法工作會議,會議議決:司法改革的目的是在「現在社會制度及經濟制度之下務使農工群眾減少壓迫」;現行民法以前清《民律草案》為藍本,有與黨綱向衝突者,應酌量變更;婚姻問題,根據婚姻自由原則,酌量情形辦理;地主及佃戶問題,以不違背現在經濟社會利益為原則,對佃戶採取保護態度。[19]鑒於此次武漢司法工作會議的精神,上述《申報》所謂赤党進入湖北之後的共產、公妻舉措並不是空穴來風。同時,「酌量情形辦理」的度極難把握,因此才會有小說《動搖》中湖北某縣忽左忽右、如打擺子一樣動蕩不堪的局面。這種動蕩或許就是小說中鬧劇一般的「公妻大會」的背景。

  

  大革命的潮汐退去之時,另一則關於「共產公妻」的謠言泛起。

  1933年7月20日,《申報》上的一篇文章寫道:兩年前作者從武漢初到上海,許多人見面就問,武漢是否常常舉行裸體遊行。作者因此感嘆:「從上海到武漢,只有兩三天的路程,而且交通也還便利,然而當時一般人對於武漢的情形,隔閡得竟如不同星球,即是一個毫無使人置信的理由的謠言,也會使人深信而不疑,大家把武漢看作禽獸之邦,為之『談虎色變』。」人們之所以信謠傳謠,實因「裸體遊行」曾是大小報章上轟動一時的消息。1927年4月24日,中華婦女同志會「閱報載漢口婦女藉詞打破羞恥,發起免恥裸體遊行大會,以天時尚寒,改期端節舉行」,在「殊深驚駭」之餘,給蔣介石、唐生智發電,譴責發起者「形同狗彘」、贊成者「無異禽獸」。滔滔譴責聲中,「裸體遊行」是否在端午節舉行,並沒有見諸《申報》後續報告。

  比《申報》上述消息更早,4月20日出版的《北洋畫報》上刊出《打倒可恥的裸體遊行》。作者「誅心」寫道:「嘗聞古有某吏,得淫婦,褫其裳,縛伏驢上,使游於市,更於鞍間置一突起之木杵……使婦人得盡情發展其性慾……此固裸體遊行之先例矣。今日者,天翻地覆之時也,女子裸體遊行,在黨治之下,固為絕不可少之點綴,而被壓迫者則以打倒羞恥心為口號。然武漢婦人,既裸體遊行矣,何不幹脆『自動地』騎木驢以當眾『發展其性慾』,豈不更妙也耶?」在這段文字中,「裸體遊行」是完成時態的,但在擅長圖片報導的《北洋畫報》上卻並無照片。同一頁,北京政府進蘇聯大使館逮捕共產黨人的消息附了三張圖,配發的按語稱北京政府的捕人行為「實辛丑以來,外交界空前之創舉」。這則消息和「武漢裸體遊行」共處一版,無意中呈現了某種歷史邏輯。

  1927年5月,《新女性》的主編章錫琛在《社會主義與兩性問題》一文中寫道:

  自從國民黨發動清黨運動把共產黨完全驅除之後,恢復禮教的呼聲忽然又發動起來。某會首領發布反共者通電,說GC黨破壞禮教提倡公妻以至女不安室。不久前又看到某女子團體通電反對漢口女子的裸體遊行……共產黨在國民黨的領導下究竟有沒有做過破壞禮教的工作?我不是國民黨員也不是共產黨員,所以無從而知……至於說共產主義主張公妻,那不但維持禮教的人應該反對,便是排斥禮教的我們也絕不敢贊成,雖然我看過直魯軍宣傳隊所貼的標語,和新近反共產者的通電宣言,說共產黨提倡公妻,卻至今不知道怎樣公法。如果拿女子當公有物,而現在公然通行的娼妓制度卻不見禮教維持者怎樣洪水猛獸地看待。

  章氏將 「裸體遊行」之說與「清黨」掛鉤,雖未給出直接證據,但兩事在時間上的接近確實值得注意。周軍比對上海、武漢、京津等地報紙,發現「裸體遊行」之說最早於3月間出現在上海報刊上,口吻為將來時態:「漢口一班女子將於五月中舉行一裸體大遊街。」《漢口民國日報》上最早出現相關內容是在1927年4月4日,內容是否定另外一份報紙上刊登的「裸體遊行」將於5月1日舉行的消息。然而4月中下旬,京津地區報紙對於「裸體遊行」的「報導」已經是完成時態的,且各報所載細節多有出入。《漢口民國日報》對「裸體遊行」的正式闢謠出現在5月7日和12日,闢謠文章交代了造謠者的名字、動機(破壞婦運)。但謠言並沒有止息。1932年,魯迅在為林克多著《蘇聯聞見錄》所作序言中寫道:「工農都像了人樣,於資本家和地主是極不利的……蘇聯越平常,他們就愈害怕。前五六年,北京盛傳廣東的裸體遊行,後來南京、上海又盛傳漢口的裸體遊行,就是但願敵方的不平常的證據。」比照魯迅寫作此文的時間,裸體遊行謠言的散布時間恰與北伐的兵鋒所及同步。

  周軍注意到,「裸體遊行」之說蜂起之時,武漢政府正面臨的巨大壓力。鮑羅庭曾在報告中寫道:「武漢的小資產階級把國民政府同蔣介石的鬥爭理解為國民政府試圖引進共產主義……小資產階級根據帝國主義報刊和反動報刊的描繪來想象共產主義,說什麼『將拉著裸體女人滿街跑(婦女社會化)』,立即實行社會主義,消滅私有制等等。鮑羅庭的報告與章錫琛對「裸體遊行」的看法可以互證,與《北洋畫報》上的誅心之論中「天翻地覆」「黨治之下之點綴」亦可呼應。

  這些時論呈現的是武漢「分共」前夕,社會的動蕩與不安。清洗將至,小說《動搖》中的一個測字先生說:「該殺的人多著呢!剪髮女子是要殺的!穿過藍衣服黃衣服的人也要殺,拿過梭標的更其要殺!名字登過工會農會的冊子的,自然也要殺!殺,殺!江水要變成血!這就叫做青天白日滿地紅!」這樣看來,「裸體遊行」大概是「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世界中一個黃色的花邊。

  「分共」之後,「共產公妻」成為中共的專有罪名。從1927年到1936年,《申報》上《共黨蹂躪瓊崖之慘狀》《江西貴溪縣被匪擾害記》《贛省永豐興國之共禍》一類的報導中,「共產」「公妻」是高頻關鍵詞:「全瓊……建立蘇維埃政府,實行共產公妻主義,且更大張告示:男子旅外限期六個月回家,否則焚毀家屋。迫鄉民針刺『赤軍』二字於臂上,不從者殺。脅小童老婦驅之放哨、打仗,青年婦女輪流姦淫」「稍有財產者逃命港澳南洋,貧窮者匿避山林,無家可歸流離失所」。1934年6月,蔣介石以「匪區法制禮俗、摧毀殆盡、男女間尤紊亂、倡公妻邪說、相率營獸性生活」為由制定「收復區婚姻辦法」。

  也是在1934年,紅軍政治部翻印的《俘虜工作須知》專門指導戰士如何斥責「共產公妻」傳聞「國民黨反動派說:『共產公妻』,這我們可換過來說:只有國民黨才實行公妻。蘇區裡面,婚姻是自由的。在國民黨軍閥們,每個人霸佔幾個窮人的女子,強姦、賣淫都是國民黨造成的。」

  到1936年,《申報》上關於「共產公妻」的消息戛然而止。

  從1946年到1949年,隨著國共內戰越演越烈,「共產公妻」的消息漸次回歸《申報》。

  

  清末民初,無政府主義者、自由主義者、社會主義者在婚姻及兩性關係方面提出一系列激進主張。這些主張刺激了公眾對「共產公妻」的想象。在時代議題從無政府主義轉移到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過程中,「共產公妻」的帽子先後被戴在維新派、改良派、共和派、無政府主義者和「南方赤黨」頭上。在這擊鼓傳花一般的過程中,中共是最後一個與「共產公妻」聯繫在一起的政治勢力。

  身體政治和普遍意義上的政治勾連在一起,通常都是時代發生狂波巨瀾式變動的時候,「共產公妻」話語的流布便是左證。從1910年代到1940年代,此說從海外奇談演變成傷風敗俗的禍水進而成為各派政治勢力污名化對手的利器,這一過程參與者眾:既有軍政要人、或新銳或激進的知識分子、報刊文人、電影導演,也有普通民眾。因為參與者眾,所以「共產公妻」之說經久不息。

  「共產」和「公妻」本來是兩件事,流言的製造者卻無師自通地把它們聯繫在一起,而這種聯繫也並不是純粹的「發明創造」,共產主義在中文世界最初的傳播,便與「女界解放」勾連在一起。

  和許多時代熱詞一樣,「共產公妻」也有很多「舶來」成份。這一荒誕不經的說法背後有一系列的觀念生成,而這些觀念的問題意識/論點/論據大都是外來的。伴隨革命之路越走越激進,觀念的更迭也是你追我趕,從「自由底戀愛」到「戀愛自由」再到「性交自由」即是一例。這些日趨激進的觀念被日趨激進的言辭表述出來,確讓社會公眾有禮崩樂壞之感。況且,在大革命時期,「公妻分產大會」和激進的性行為確曾發生。此種觀念及行為是刺激公眾製造、相信、傳播「共產公妻」之說的土壤。如果說在1910年代,「共產公妻」還是戲說、笑料,到了大刀會眾赤膊阻攔新四軍的時候,「共產公妻」已被人們看作實實在在的威脅。

  革命固然不是請客吃飯,革命也絕不僅僅是打土豪分田地和軍事上的攻城略地。觀念的變化、世道人心的變化與革命的種種動作一起發生,而流言是管窺世道人心的一扇小窗。在《歷史三調:作為事件、經歷和神話的義和團》中,柯文引述了拉爾夫 · L · 羅斯諾對謠言的研究:「謠言是『夾雜了個人對世界的主觀臆測的公眾信息』」「謠言一般包含著帶有傳謠者強烈感情色彩」。透過對義和團的研究,柯文對謠言的本質有頗深的體認,他說:一類謠言往往能表露人們原有的信仰和偏見;另一類則深藏著陰謀。這些看法,頗能印證「共產公妻」一說的流布:其久經闢謠而經久不息正是傳謠者強烈感情的外露;政敵之間以「共產公妻」互相攻擊則為民國時代的政爭、黨爭增加了一道花邊。花邊遠不是根本性變化。根本性的變化是湖北某縣農民無師自通地在「耕者有其田」之後加上「多者分其妻」。

  長期以來,學界共識之一是:打宣傳仗,國民黨不是中共的對手。「共產公妻」之說卻在國共衝突的各個時期騰播諸人之口,這實在證明了謠言在歷史巨變之中不容小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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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北極天翁 2019-11-26 11:38
不是謠言啦。共產共妻是蒙古帝國軍事條列,10人隊生死同在,共產共妻,萬戶及可汗也無例外,可汗近衛軍軍官出征時就是共產共妻,立軍功的近衛軍軍官可以享有王妃數日,有孩子都作為可汗的親生後代。鵝國是繼承蒙古帝國傳統的國家,鵝國王室及蘇聯的高層領導人間也是共產共妻的。周公公在鵝國人命令下建立江西鵝國屬國時就廢除婚姻,女人由黃鵝組織按需分配,德國特務李德就被周公公分配了幾個女人,其他幹部各有女人分賞。毛太祖遵義兵變後到了陝北才徹底廢除黃鵝的共產共妻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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