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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為何拒收陳同佳?

作者:successful  於 2019-10-24 10: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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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為何拒收陳同佳?
望長城內外 2019-10-24 

台灣當局拒收陳同佳,只能讓人們進一步認清蔡英文等人的真實面目:遇到政治問題,言必稱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但遇到司法問題,本該伸張「主權」行使管轄權,卻變成「反送台」——台灣民進黨當局完全玩得是「假民主、真亂港,假人權、真選舉」的政治把戲。

  台灣當局為何拒收陳同佳?

  作者   望長城內外

  陳同佳是去年震驚港台的「港女箱屍案」的殺人嫌犯。2018年2月,他在與香港女友潘曉穎赴台遊玩期間將其殺害,之後逃回香港。2018年12月,台灣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時效長達37年半。今年3月,香港警務處曾派人赴台會談,但由於港台沒有引渡協議,導致陳同佳無法到台接受司法調查。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陳同佳最後因「洗黑錢」被判監禁29個月,因在獄中「表現良好」,而在10月23日被提前釋放。

  陳同佳出獄前,曾親筆寫信給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自己決定出獄后要到台灣去自首。可是,台灣當局卻一改過去要陳同佳到台灣受審的做法,公開拒絕這名被台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嫌犯進入台灣島。

  台灣當局為何拒收陳同佳呢?我認為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要配合香港的反中亂港勢力。

  台灣當局在拒絕陳同佳主動投案的同時,卻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協助的要求,說是要雙方共同處理陳同佳案。這裡面就包藏著一個陰謀:配合香港的反中亂港勢力。

  今年3月,香港政府提出要修訂《逃犯條例》,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按照現行的《逃犯條例》,無法將陳同佳引度到台灣受審。如果這次香港方面答應台灣當局「司法協助」的要求,就證明根本不需要修訂《逃犯條例》也可處理此案,從而「坐實」反中亂港勢力所說的「修例是為了配合北京」的解讀。這不僅進一步配合了香港的反中亂港勢力,也將更有利於蔡英文政府繼續在選戰中操作「香港民主牌」,從而增加連任的概率。特別是在當前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下,台灣當局積極協助「亂港」可以讓美國主子更加支持蔡英文競選連任。

  第二個原因,是想製造「兩岸官方又有互動」的假象。

  蔡英文於2016年上台後,堅持不承認「九二共識」,導致兩岸關係的後退和兩岸官方交流的停滯,遭到許多台灣民眾的批評,這對蔡英文競選連任台灣地區領導人是很不利的。而如果能借陳同佳案逼迫港府與台灣展開司法互助溝通,台灣當局就可以將其解讀為「兩岸官方又有互動」,從而幫助蔡英文競選連任增加選票。

  第三個原因,擔心落入大陸的「一中圈套」。

  台灣陸委會近日發表聲明,毫無根據地聲稱,港府勸服陳同佳投案「可輕易看出這是有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港方稱沒有法律與我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港府在本案上的政治操作,是處心積慮地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大陸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必須送回中國大陸審理;同時港府也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政治框架下」。 該聲明揚言,「台灣絕對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配合操作」。

  應該說,擔心落入大陸的「一中圈套」,既是台灣當局拒收陳同佳的借口,也是蔡英文等人的真實想法。儘管香港特區政府根本就沒有這個想法,但在疑神疑鬼的蔡英文等人看來,陳同佳主動到台灣投案仍然是大陸的一個「陰謀」。

  台灣當局拒收陳同佳,只能讓人們進一步認清蔡英文等人的真實面目:遇到政治問題,言必稱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但遇到司法問題,本該伸張「主權」行使管轄權,卻變成「反送台」——台灣民進黨當局完全玩得是「假民主、真亂港,假人權、真選舉」的政治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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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mali50 2019-10-24 19:20
陳難逃定罪。一定最就等於支持送中(台灣承認屬中國)法案。
回復 sousuo 2019-10-24 20:14
菜從來都是以真實的面目受人的,不真實的是什麼?
怎麼就假民主假人權了?真民主真人權該怎麼樣?
政治人物當然會利用一切機會拼選舉了,這是明擺著,沒有掩飾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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