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難做,中國好人更難做……根子在哪裡?
風青楊 · 2019-08-23 · 來源:旗幟時評
當被救者抹黑救人者時,不僅褻瀆了捨己救人的義舉,傷害了死者家屬的感情,而且徹底顛覆了見義勇為的精神,將會嚴重挫傷人們捨己救人、見義勇為的可能性。

近日,G62次列車,女子王某見劉某帶著孩子座位擁擠,便好心讓出座位。但劉某始終沒表示感謝,引發王某不滿,她再次起身時動作較大,險些夾到孩子手。隨後,劉某用言語攻擊王某,雙方撕扯毆打。最終,劉某賠償王某2000元醫藥費。
得到陌生人幫助,不但沒有感激之心,居然能大打出手,這還讓誰敢去做好人?
同一天的另一條新聞也很讓人心寒:近日,河南湯陰,一女孩在火車上弄丟錄取通知書,被一名民工大哥撿走。經多方聯繫,民工大哥特地將通知書送回,女孩開口質問其為何拿通知書。
在我們的身邊,發生了太多活生生的例子,即明明是好心幫人或救人,最後還要承擔責任,讓很多人在遇到類似事件時選擇明哲保身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數十年前,一提到「好人」二字,人人都會豎起大拇指,在其典型事迹的感召下追捧其為榜樣,以其楷模的力量自我勉勵,並且堅定地認為「好人一定會有好報」。可不知從何年起,「好人」卻未必「有好報」了,甚至還適得其反,為其所累。

一
2015年12月5日1點多,山東小伙郭強在西青區某小區前為救輕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卻不幸溺亡。讓郭強家屬十分氣憤的是,郭強明明是救人犧牲,但獲救同事和另外兩名當事人起初對郭強家屬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問題而輕生,直到多人提供證言,三人才改口還了郭強清白。(《天津日報》)
救人者不幸壯烈犧牲,被救者怕擔責,居然稱救人者是「自殺」,良心與道德的溫度降至冰點,令人膽寒。殊不知,救人犧牲變成了「自殺」溺亡,不僅讓犧牲者的靈魂不能安息,而且讓活著的親人在情感上難以接受。
雖然,被救者終於良心發現,承認自已撒謊,還了救人者清白,但由此給家屬造成的心靈創傷,將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難以癒合。
必須正視的是,當被救者抹黑救人者時,不僅褻瀆了捨己救人的義舉,傷害了死者家屬的感情,而且徹底顛覆了見義勇為的精神,將會嚴重挫傷人們捨己救人、見義勇為的可能性。
如此,看見老人跌倒不敢去攙扶了,以免善心換來訛詐;發現壞人行兇作惡,也不敢挺身而出了,以免見義勇為的善舉,非但得不到認可,反而會招來殺身之災;「各人自掃門前雪」,成為一種「哲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成為一種「座右銘」;當今社會,將深陷「好人難做」的政zhi困境。
因此,與其對無德的被救者施以道德棍棒,不如完善和規範公民日常行為準則,去打撈沉沒的良心和道德。

二
有位朋友講了個故事,標題是《我的鄰居是個大英雄》。
在我小時候,已經經常聽父母講鄰居跛腳阿叔的故事。大意是村裡幾戶人家遭了盜,跛腳阿叔剛好起夜,就追著兩竊賊跑了幾公里。竊賊告饒,跛腳阿叔硬要扭送公安,路上竊賊發了狠,以二敵一,把跛腳阿叔的一條腿打成了殘疾。從此,跛腳阿叔就成了跛腳阿叔。在我記憶中,跛腳阿叔住的房子在村裡幾乎是最破舊的,他也向來深居簡出,日子並不好過。
中國人講故事,通常只講上半段,沒了下半段。尤其是英雄故事更是如此,愣是把一個大活人掐頭去尾,只留下他們認為最值得講述的輝煌事迹。
跛腳阿叔在村人口中的形象事迹就是這種英雄敘事的典型。沒有人關心他此後的艱難。
我在多年以後,抱著強烈的好奇心,走進他的家,才知道村人口中稱頌的英雄事迹未能給他帶來些許的成就感或安慰,反而毀了他一輩子的幸福。那時已訂婚的姑娘,聽說他的腿被打成殘疾,嚇得讓家人退了婚。跛腳阿叔從此孤獨一身。
當一個人行善時,如果有完善的政zhi體系和法律體系作支撐,行善者不僅會得到社會的讚賞與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與滿足,也會受到政權和法律的保護,少些後顧之憂。與之對應的,對那些打人或「訛人」者的惡行如果及時查處、打擊,自然也是一種震懾,會讓那些人思考自己行為的後果和將付出的代價。

三
作為曾經紅遍中國的歌手,叢飛(1969—2006)短暫的一生參加了400多場義演,累計捐款300多萬,資助183名貧困學生,為了自己供貧困兒童上學的承諾帶病拚命演出,耽誤了治療,死於胃癌,終年37歲。
這樣的英雄,按理說不被世人感動,至少接受過他資助的人也應該銘記一生吧。然而,我們來看看當年那些天真無邪的中學生和大學生是怎麼做的呢?
這群不要臉的人,在叢飛癌症重病都沒錢看的時候,還在不依不饒地噁心著叢飛:
「你啥時候治好病繼續出來掙錢啊!」
「我剛在老家買了房子,沒錢裝修,我可怎麼活啊!」
「你不要提我的名字,被人資助是件很恥辱的事。」
「他幫我是有目的的,具體是什麼只有他清楚。」
……
這就是大善人叢飛的「下場」,在這些受他恩惠的人中,沒人歌功頌德,沒人痛哭流涕,甚至在他病危之時連一封慰問的信都沒有,有的只是長途電話那端傳來的措辭,生硬得近似逼債的「貧困生」不休的討錢聲,忘恩負義在這些人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如今,面對遇到麻煩的人,許多人表現出冷漠——在河邊坦然地看溺水者掙扎;欲跳樓者遭到圍觀者的取笑;見義勇為者身陷困境連個報警的人都沒有……
我清楚地記得一件真實的事情:一個男人在自己的家門口出了車禍,而他的妻子經過時卻看都不看一眼,甚至甩開了被丈夫拉住的褲腳,結果他死了。後來,他的妻子後悔不迭:如果看一眼,發現是我的丈夫,怎麼會不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