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KTV頻道,今天是美國時間2月26日。
我們今天想談的話題是:馬新民一言驚世界,日本軍大喜樂開懷。
中國外交部法律司司長馬新民2月22日在國際法院代錶中國政府發言,他公開錶示:以色列是殖民者,巴勒斯坦人有權根據國際法進行抵抗,「包括武裝鬥爭」。他認為「這種情況有別於恐怖主義行為」。他原話是說:「我引用1973年聯合國大會第3070號決議『重申了人民通過一切可用手段,包括武裝鬥爭,爭取擺脫殖民和外國統治以及外國徵服的鬥爭的合法性』。」
我就問一句:聯合國什麽時候認可「武裝鬥爭」的含義是妳馬新民的這一解釋?聯合國何時主張過「屠殺以色列無辜平民,強奸以色列婦女 、綁架以色列人質」是「武裝鬥爭行為」?
可以想象當年中共起家的時候,幹過多少次這樣「屠殺無辜平民,強奸婦女 、綁架人質」的反人類的「武裝鬥爭」的罪惡行為!這也就讓我們理解了為什麽眼下「索要應得工資,追討爛尾樓盤,維護強拆房屋」在中國法院眼裏都屬於製造社會動亂屬於尋釁滋事了! 中共國最高的法律就是領導的看法。中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了領導看法,總能及時地站出來當舔狗,把領導看法變成國家的根本大法。如今涉外法律專家和中共大使們也為了領導看法,徹底新解了全部聯合國的相關決議。
他的這一新解釋立刻震驚了全世界!我相信聽到這樣的解釋最感到高興的一定是當年的侵華日軍和日本政府了……從此以後日軍強奸中國婦女就不再屬於強奸犯罪行為了,而是屬於正常發泄生理需要的生理行為而已!這就等於是說:「我引用1973年聯合國大會第3070號決議『重申了日本侵華軍人通過一切可用手段,包括持槍脅迫女方主動脫衣,爭取擺脫死傷而主動配合和日軍統治者以及被日軍徵服中國婦女後滿足發泄生理需要的合法性』。」
馬新民這個雜種是現任的中共國外交部法律法規司司長,西北政法學院本科和碩士出身的畢業生。他給國際社會演示了一出「流氓官員和法律專家在當代中國是如何強奸法律給我黨服務」這一中國特色的客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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