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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急急如律令」準確含義》

作者:kyotosizumoto  於 2016-8-18 09: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周易研究》|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話說「急急如律令」準確含義 

看到這一題目的人,百分之九十九會將其念成「急(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ìng)」,我也曾上百次、上千次地親耳聽一些道士、術士、佛教徒這麼念過。如果說,民間方士們「不識字」尚且情有可諒的話,那麼大學者們本不該出現這種錯誤了。然而,事與願違。大陸新近出版的《中國方術大辭典》,扉頁上寫明該書經中國大陸古典文史學界四位博士生導師、教授作審讀,在「急急如律令」詞條下,解釋為:「意味勒令鬼神按符令火速遵循」。真乃天大笑話,誤人子弟!此書現已成為權威性工具書,據說在海外也將發行繁體字版。誠如是,眾多學者也據以為說,簡直成了國際玩笑。此並非危言聳聽,大家翻幾本時下的武俠小說,在佛光的倒影中,總可以找到和上述解釋同出一轍的內容。這一誤解,自古而然。 

這五個字的正確讀音是:急(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請注意這「令」的正確讀音。它的真正含義是:符咒見效之快,如同善於奔跑的律令鬼一樣。看來,有必要對這一文化史上的重大誤解進行一番溯本清源的考察。 

一、道教符咒派的產物 

「急急如律令」是道教符咒派的產物。源於先秦道家的道教,在塑造道教諸神時,大量吸收了先秦中國神話傳說人物加入道教諸神譜中,如西王母、彭祖、太上老君等等,乃至於日中赤兔、月上吳剛等等,每一自然現象總有一個人格神作為主宰而出現。這裡的律令鬼,主司閃電的奔走。即,古人認為下雨時出現的閃電現象,是因為古人認為下雨時出現的閃電現象,是因為有一位名叫律令的鬼神在空中奔跑,把閃電送到四面八方。雷神每看到律令鬼把閃電送到某一地方,就擊鼓一次。當古人看到閃電出現后必有雷聲響起時,就主觀地認為這是主司閃電的律令鬼比主司打雷的雷公善於奔跑的緣故。 


起初,在道教的符咒中,並不存在律令的位置。道教的神仙譜中,雷公、雷神、雷帝的三位統一是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他是道教的雷神諸仙中的至上神。 


這幅風水鎮宅光明神符,就代表了道教中的雷神崇拜。在符中,只有雷和令兩個符字,而光明和鎮宅則是此符的目的所在。從此符上下字安排和分析,這裡的令字是命令,而不是律令。這一符以後又發展成了兩個成熟化、複雜化的風水鎮宅光明神符。對比這個符,對雷神崇拜仍然作為這一符的核心內容而存在著,但是「令」字卻被變形化了,這裡的兩個變形字即「令」的上部部首「入」字。圖的右圖中還有雷字出現。不同的是,又增加了八卦符號作為鎮宅之寶。這是古代易學文化史上「鬼避《周易》」說的產物。這裡的令字變形也也同樣不是律令,而是命令。 

二、「律令」的誤解 

第一次出現「急急如律令」的準確年代,現已不得詳考,下圖的字元完全是以律令而出現的,而非命令。 令字純粹當成命令使用的符,如圖。 


這裡的令字,特地和勒字的異體字組成一體,這是消災降福符,這裡面的兩個「口」字,代表了對八仙之一呂洞賓的信仰。這裡沒有出現雷字,對雙口呂字的使用而又不出現雷字,反映了道教神仙信仰中,從雷神崇拜向人的(得道成仙)異化崇拜的變遷。即由自然的人化向人的超自然化的審美觀的變遷。但是,正因為這一變遷,反而使方士們誤以為圖中的令字和前述的作為律令而出現的令字是同一意義的延續。誤解就正式產生了。請看圖這幅至今仍掛在台南市......東宮內的鎮宅光明符,就是這一誤解典型寫照。這也是迄今為止這種符的最完美、成熟的表達形式。符的內容由以下幾個方面:(1)日月星晨崇拜,(2)八卦崇拜,(3)道教諸神崇拜,(4)雷神崇拜,(5)道教奇字崇拜等五大部分內容組成。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此符右下角的一段文字,「令到此即去邪煞速除」,左右兩旁的「五雷勒令」、「斬陰妖精」代表了雷神崇拜和鍾馗崇拜。在這裡的符上文字 「令到此即去邪煞速除」,即今天「急急如律令」的譯文,它的誤解,明顯可見。此符來歷不詳,但對「急急如律令」的誤解,可見是自古而然的。在一部名叫《資暇錄》的明清筆記體文集中,如此寫道: 
案:律令之令字,宜平聲讀為零。律令是雷邊捷鬼,學者豈不知之?此鬼善走,與雷相疾速,故云如此鬼之疾走也。 


請注意,這裡的「學者豈不知」正反映了當時大量的方士和讀者不知律令為何,反以符令、法律、命令等來理解之的錯誤現象,是普遍存在著的。這裡的「急急」二字,古代多作 ......急,前一個字多一個口子偏旁,為什麼有這麼一個急的異體字存在,這是筆者百思不得其解之所在,這裡提出來,敬請同道教我。換句話說,正確的寫法和讀法應是: ......(jí)急( jí)如( rú)律( lǜ )令( líng)。《中國方術大辭典》的解釋和用字全不對,該辭典計有八十餘處重大的錯誤,這部出自廣東省知名學者和專家之手的辭典也和前述「不識字」的民間方士相差無幾了!讀者看完此文後,不妨聽聽身邊的方士們、術士們、道士們的發音和講解,否則,鎮宅不成反招來厲鬼,豈不南轅北轍,有悖初衷? 
寫此文的時候,我又想起了當年陳寅恪先生在港主講武則天置面首論的情景:那時,很多「不識字」的民間方士們以為陳寅恪先生要大談女皇淫樂之道了,那料想陳先生引佛教的女性捨身超度說,證明武則天本不在於床第之樂,而是皈依佛法,捨身超度。聽者大異其趣。想想看,這種誤讀,在現代社會難道只是這「律令」一處嗎?這是個誤讀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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