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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教授論文《郭沫若〈卜辭通纂〉述評》

作者:kyotosizumoto  於 2016-8-15 04: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商周歷史、文化與文字研究》|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郭沫若

郭沫若《卜辭通纂》述評 

郭老是甲骨學史上著名的甲骨四堂之一,他的成名作《卜辭通纂》更是研究甲骨學必須予以精讀的重要參考書和學術經典。在紀念發現甲骨文110周年之際,重讀此書,重溫他老人家留下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觀點,對於我們今後開展甲骨學研究有著特別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學術價值。 

一、《卜辭通纂》的由來及其諸多版本敘錄 

1932年,郭老在日本訪求公私各家所藏殷墟甲骨,所見約有三千多片。他決心「徵集諸家所藏以為一書」。但因公私各家所藏多未拓存,編書之事沒有成功。於是,他便決定先選釋傳世甲骨中部分精品。他在該書自序中曾對自己從事甲骨研究的經過做了如下陳述:「殷墟出土甲骨多流入日本,顧自故林泰輔博士著《龜甲獸骨文字》以來,未見著錄,學者亦罕有稱道。余以寄寓此邦之便,頗欲徵集諸家所藏以為一書。去歲夏秋之交即從事探訪。計於江戶所見者,有東大考古學教室所藏約百片、上野博物館廿余片、東洋文庫五百餘片、中村不折氏約千片、中島豪山氏二百片、田中子祥氏四百餘片,已在二千片以上。十一月初旬,攜子祥次子震二君赴京都,后見京大考古學教室所藏四五十片、內藤湖南博士廿余片,故富岡君撝氏七八百片,合計已在三千片左右。」在此基礎上,1933年春,《卜辭通纂》一書得以著述完成並正式出版。 
《卜辭通纂》一書從內容上分為干支、數字、世系、天象、食貨、征伐、畋游、雜纂等八大類,正編收甲骨800片,《別錄》之一收甲骨42片,《別錄》之二收甲骨87片。正編甲骨資料「多采自劉、羅、王、林諸氏之書」,《別錄》甲骨資料來源於董作賓的《新獲卜辭寫本》和何敘甫拓墨、流於日本的甲骨精品等,其中有不少是「未經著錄」的,如中央研究院藏大龜四版等。同年5月,該書以線裝本四冊由日本文求堂書店影印著者手稿出版。第一冊為圖錄,第二、三、四冊為為文字考釋。此書出版后立刻震動中外學術界,更成為甲骨學從草創期走向成熟期的標誌。 
1958年,《卜辭通纂》一書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編輯的《考古學專刊》甲種第九號出版,作者增加了校語、註釋,並修改了部分考釋。科學出版社作了編輯加工,並重編索引。更換了書中部分不清晰的拓本和照片。1983年又曾再版,將原線裝本〈正誤表〉中指出印刷錯誤徑改,將〈再勘誤表〉中的數條以眉批形式寫在書中。 
1976年5月,《卜辭通纂 附考釋索引》,由台灣大通書局正式在台出版。 
1983年6月,《卜辭通纂》作為《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二卷,由科學出版社出版。 
《卜辭通纂》一書的版本之多,正如著名甲骨學家王宇信先生所說的那樣是「《卜辭通纂》歷年長新,在國內外幾經翻印和再版,成為甲骨學史上蜚聲海內外的名著」。 

二、《卜辭通纂》的主要學術觀點 

具體說來,郭老此書的主要學術觀點表現為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對商代曆法和科學技術的研究 

在該書對第六片甲骨考釋中,郭老通過對「月一正」和「二月父」等記日文字內容的研究,得出了「此乃古時憲書之復刻,如存世大小《夏正》之類者也。又,兩月均三十日,且正月起甲子,二月起甲午,此為初歷月無大小之一證」。 
他在研讀甲骨史料時發現:「卜辭紀卜,幾每卜均系以日辰,殷周彝銘之銘文亦多有日辰之記錄,故此等干支表實為解讀古代文字之關鍵」。郭老此說已經注意到了曆法和斷代在卜辭研究中所啟的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一重大問題。 

第二、對甲骨史料中出現的疑難文字的解讀 

有著甲骨四堂之一美譽的郭老,理所當然的也是考釋甲骨史料中出現的疑難文字的大師。如該書中他對第三六七片甲骨中出現的「」字的考釋:「亦字,金文《姑馮句鑺》賓字作,此省貝耳。羅振玉釋家,謂『從亥。亥亦豕也』。非是。亥為豕之說始於漢,古人無之」。此說已成定論。又如,甲骨文中出現的「」字,商承祚先生釋為「狼」,而且得到了王國維的肯定,郭老經過考證后認為此字乃「狐」字,這一觀點是很準確的。再如郭老在書中對第七二六片甲骨中出現的「曼」字初文考證的精確,也是如此。 
郭老在考釋中,多援引王國維、羅振玉等人對文字的考釋成果,如,在對「」字的考釋中就使用了王國維、在對「」字的考釋中就使用了羅振玉之說。再如,郭老在對第360片甲骨的「」字考釋中就引羅振玉說,釋此字為「娥」字,並且主張此即「帝俊之妻娥皇」。而該書第三○九片對「亥」字的考證,郭老則全引王國維之說。 
他在對數字七和十的甲骨寫法考釋中,又批評了宋代金文學家們的七、十不分的文字考釋失誤的現象:「宋人之釋金文,均誤七為十,今人猶有沿用之者,決非」。當然,郭老真正所指的還是當時學術界依然存在「七」、「十」不分的現象。在這一問題上,郭老的「七字作十,金文亦如是。十字作 | ,金文器之古者多作紡錘形若」之說乃是定論,解決了卜辭研究上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基本問題。 

第三、甲骨斷代說的提出 

甲骨斷代一說,本來肇始自董作賓先生。董作賓先生將《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三校稿寄給旅居日本的郭沫若。郭老看后就取消了原定在《卜辭通纂》中附加卜辭斷代的計劃,他坦誠地在《卜辭通纂後記》中對董老的研究予以高評:「本書錄就,已先後付印,承董氏彥堂以所作《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三校稿本相示,已反覆誦讀數遍;既感其高誼,復驚佩其卓識,如是之系統之綜合研究,實自甲骨文出土以來所未有。文分十項,如前序中所言,其全體幾為創見之充滿;而使余尤私自慶幸者,在所見多相暗合,亦有餘期其然而苦無實證者,已由董氏由坑位、貞人等證實之,余讀此文之快味,固有在尋常欣賞以上也。」並且十分肯定董老在這一方面的研究:「分世系、稱謂、貞人、坑位、方國、人物、事類、文法、字形、書體十項以求之。體例綦密」,因此他決定自己「不復論列」了。但是,郭老敏銳地發現卜辭中出現的貞人可以作為斷代的標準。如他在對第七十五片甲骨中出現的有貞人名「行」者的記錄,就立刻提出:「此片乃祖甲時所卜而卜人名行,可為判別時代之一標準」。 
不僅如此,他還親自動手,對所著錄在書中的這些甲骨進行分期斷代研究,並且能和董作賓同時取得部分相同觀點,誠如他在該書中所說的那樣:「而使余尤私自慶幸者,在所見多暗合」。王宇信先生為此評價說:「在董作賓《斷代例》發表以前,郭沫若已基本上將這批甲骨分在不同的王世,可見其目光之犀利。雖然郭沫若沒有把他的分期斷代創造性的探索系統化,但他在斷代分期時所依據的世系、稱謂、貞人等第一標準和書體等主要標準方面,與董作賓殊途而同歸,他為甲骨學斷代研究作出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利用貞人斷代,也開啟了以後饒宗頤先生貞人學說的先河。 

第四、對商代社會政治制度和風俗習慣的分析 

利用甲骨文史料考證商代禮制,這是郭老此書的得意之處。比如,關於天子駕六的問題,鄭玄以為這是漢制而非商制,而郭老則明銳地將其和《周易》卦爻辭結合起來:「疑商末已有駕六之事。《易》之『時乘六龍』其證也。鄭雖謂『六龍』為指陰陽六爻,然必之有駕六之事,故傳《易》者乃舉以為喻也。」此說發表時,尚未有任何出土文物為證,直到在洛陽發現東周時代天子駕六車馬坑的出現,已經把漢代上推到了東周,而商和西周的類似禮制,也在可以預想之中。由此可見郭老對商周歷史和禮制的準確把握。 
郭老通過對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片甲骨中出現的「武丁妣某」記載的研究,得出結論:「可知武丁有三配,曰妣戊、曰妣辛、曰妣癸。……余謂此乃亞血族群婚制之子遺,異姓之兄弟群與姊妹群互相群婚,春秋時諸侯娶婦猶以同姓娣侄為媵,即其半面之存根,此不足異也。」在這裡,郭老利用甲骨中出現的武丁有三配的記載,深入分析了形成這一現象的歷史原因,乃是「亞血族群婚制之子遺」,這對了解當時的社會制度和風俗習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五、對商代神話傳說和商代史實的互證 

郭老所建構的殷代世襲表,把神話和史實有機地結合為一體。和王國維考證出的殷代世襲表相比,郭老的表在上甲微以後則和其相同。 
在上甲微之前,郭老主張的夔即嚳、俊、舜的觀點,即、閼伯、契的觀點,從神話和史實的結合上,表現得十分出色而且合理。但是,這一觀點是否就是史實則可暫存而不論。在該書對第一一八片甲骨的考釋中,郭老提出了「甲」即為殷先王陽甲的觀點,可說其功甚偉:「甲,乃殷王名。羅振玉未識,雲或省甲字,或增,殆是一人。余謂乃象字,或增者乃從口象聲之字,蓋字之別構也。象與陽同部,則象甲若甲,即陽甲矣。證以此片甲在南庚之次,小辛之上,考之《史記》,南庚與小辛之間為陽甲、盤庚。此甲正自陽甲、小辛之上所缺一帝名則盤庚也。」 
又如該書對第五二五片甲骨中出現的「貞卜自咸」的考釋,他先印證了這裡的「咸」即巫咸,這就使得商代著名的神話傳說得到了史料證實。然後又從宗教儀式角度上指出:「此言卜自咸,則名臣之在祀典者,蓋另有一系統,言自咸以下祀之用也。」 
郭老從對甲骨祭祀活動的研究中發現,「示壬以下凡所自出之祖,其妣必見於祀典。非所自出之祖,其妣則不見」。這一結論對於研究殷代祭祀制度與甲骨斷代有重大指導性意義。過去,王國維曾經提出祖乙當為仲丁之子而非古籍中記載的河亶甲之子的觀點,郭老的此說以「仲丁之配有妣癸,而戔甲之子則不見」來印證了王國維此說的正確。 
再如,郭老對商人遠祖的考證。在該書第三五○片,他考釋甲骨文中出現的「」當即殷人遠祖「契」。此說可謂驚世之言。見如下:「此必為人名。即蠍之象形文也。此人余謂當即契。契,《說文》作:,高辛氏之子,堯司徒,殷之先。《漢書古今人表》作,《說文》:,蟲也。從,象形,讀與同。,古文。形近,而聲同祭部,古蓋一字。」 
郭老對殷商神話中的「玄鳥」考證,是近八十年學術界一直關心和引用的熱點課題。見該書對第三九八片甲骨 「於帝史鳳二犬」一語中出現的「鳳」字的考證:「此言於帝史鳳者,蓋視鳳為天帝之使,而祀之二犬。」並且得出結論:「今得此片,足知鳳鳥傳說自殷代以來矣。」此說一出,立刻引起了中外學術界的強烈關注和影響。這應該是對「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說的甲骨學解釋和證明。則「玄鳥」成為「鳳鳥」的別稱,也成為後世「鳳凰」神鳥的原形。郭老在此把史實、神話相互印證考查后得出了這一結論,是信史。 

三、《卜辭通纂》的文字考釋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郭老受王國維的影響最深。他曾在《甲骨文字研究·序錄》中說:「余於處理殷周古文字之方法上,得之王氏者為最多」。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但是,他的研究方法和王氏有本質的區別,我們加以分析如下: 

首先,利用唯物主義歷史觀是郭老此書的最大特點。 

早在1929年他著述《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時就已經明確表示了「本書的性質可以說就是Engels的『家族私產國家的起源』的續篇。研究的方法便是依他為嚮導」的主張,這也成為他一貫堅持的研究宗旨。該書中研究甲骨文的名篇就是《卜辭中的古代社會》一章。在此之後的專著《甲骨文字研究》和《卜辭通纂》二書正是在這一宗旨指導下完成的。在《卜辭通纂》中對第四七四片甲骨的考證,他就明確指出了當時奴隸主「驅使奴隸從事於此等生產事項」這一歷史事實。王宇信先生在《試論郭沫若的甲骨文和商史研究》一文中曾就此分析指出:「就以《釋祖妣》一文為例, 他從人類歷史發展變化的觀點出發, 發現『祖妣為牡牝之初字』,『蓋上古之人本知母而不知父, 則無論其父之母與父之父。然此有物焉可知其為人世之初祖者, 則牝牡二器是也。故生殖神之崇拜,其事幾與人類而俱來』, 反映在甲骨文里的這種史跡, 是那些『視此事為不雅馴而諱莫如深』的『縉紳先生』們所不能也不想發現和認識的。他對古籍記載的『燕之馳祖』、『齊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雲夢』 的精闢考證, 就是把有關原始社會人類歷史的各種記載, 做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分析而得出的。雖然這些博大精深的見解當時曾使不少腐儒為之『瞠目』, 但它恢復古代婚姻制度和母權時代歷史遺跡的巨大功績卻被進步史學家和古文字學家所接受和稱道。」 

其次,對破碎甲骨的掇合是郭老研究甲骨文字的一大法寶。 

熟練地使用甲骨掇合方法,使殘缺不全的甲骨文辭成為一件完整而文義可求的文例,這是郭老在考釋甲骨文辭中經常使用的方法。當然,這一方法的首創者乃是王國維。郭老在該書對第二七五片甲骨的考釋中就明確地說:「此二斷片之複合乃王國維所發現,為卜辭研究之一大功勞」。但是,在王國維綴合這一片甲骨之後的十五、六年時間裡,再也無人從事綴合研究。因此,掇合殘碎甲骨為一整體進行研究的方法首創自王國維,但是發揚廣大的卻是郭老。在該書對第七片甲骨考釋中,郭老通過兩片破碎干支甲骨的研究,居然拼合出一塊整骨,並且得出了「當是巨大之肩胛骨破碎,僅存此二片而不相連,然由其干支之次第及字跡,可以確知其為一片之折。」郭老還利用卜辭占例上出現的一事二卜、左右對貞之規律,復原了不少只存半片的殘缺甲骨文辭。《卜辭通纂》一書共綴合三十多片甲骨, 郭老在甲骨綴合上取得了很大成就。 
就在此書出版之後不久,郭老真正開始了對數萬片甲骨進行的大規模掇合研究,終於在1937年又出版了名著《殷契粹編》一書。 

第三,援引金文史料,利用偏旁分析,作為考釋甲骨文字的直接輔助。 

在甲骨文字之學誕生之初,孫怡讓首先撰寫了《契文舉例》一書,該書最為成功的解讀甲骨文字的方法就是偏旁分析法。而郭老則也繼承了孫氏的這一特點。比如該書對第三○○至三○二片甲骨的考證:「右三片中均有字。羅未釋。案別有字,羅釋冊。雲增,象奉冊形,原辭言爯,固確是冊。《周公簋》:用冊王令,字作,冊下有羨畫。是則此亦冊之繁文矣。」 
在該書對第十一片甲骨考釋中,郭老通過對「」的考證,證明了甲骨文和金文之間的密切連帶關係。如下:「字習見,有用為地名者,有用為撻伐之意者。……字之見於金文者,多撻伐之義。《辛鼎》言『以不弔』,《宗周鐘》『王伐其至伐都』,《不簋》『女乃戎,大』均是。」又如該書對第十三片甲骨出現的中「貞」字的考證中,也是援引了金文的證據:「古乃假鼎為貞,后蓋雲之以卜而成字,以鼎為聲。金文復多假為鼎。許說『古文以貞為鼎,籀文以鼎為貞』者,可改雲『金文以為鼎,卜辭以鼎為』。鼎之形近,故乃偽變為貞也」。 

最後,熟練地使用傳統的文字音韻訓詁之學。 

自幼就開始飽讀詩書和《說文解字》的郭老,在傳統訓詁學造詣之精深,自不必多言。關鍵是他在考釋甲骨文字時對這些傳統治學方法的靈活運用。在《卜辭通纂》一書中,他從音訓的角度上,他把甲骨中出現的「仲己」解釋為「雍己」、把「戔甲」解釋為「河亶甲」的觀點,都可以稱得上是神來之筆。 

四、《卜辭通纂》的學術成就與歷史地位 

《卜辭通纂》出版后,立刻在中外學術界引起巨大震動,並形成經久不衰的歷史影響。 

郭老在甲骨學研究活動中使用的分類、掇合和斷代這三大具體操作方法,再加上他對音訓、通假和偏旁分析這三大傳統訓詁學法寶的精湛掌握,為甲骨學的科學研究開啟了正確的方向。郭老推出的《甲骨文字研究》、《卜辭通纂》、《殷契粹編》三部甲骨學巨著, 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科學和分類研究,他把卜辭分為天象、食貨、征伐、田獵、干支等等,進行分別研究,使當時正處於草創期的甲骨學正式向成熟。尤其是《卜辭通纂》,郭老通過甲骨史料的解讀,確立了正確研究甲骨文的具體操作模式,由此而來他揭開了商代政治制度、社會、歷史和風俗上的諸多奧秘,開闢了以唯物史觀研究甲骨學的新天地。這應該是他這部書最大的學術成就,也是此書具有突出歷史地位的核心支柱所在。 

其次,郭老此書治學的嚴謹還表現在發現問題並提出問題,將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存而不論的態度。在該書對第四三五片甲骨中出現的「帚鼠妣己二牡牝」的考釋中,他說:「帚乃婦省,婦與妣同祀,蓋殷王稱其妃曰婦也。唯言婦者均言姓字,而不言甲乙,與妣母異,未詳其故」。婦人名不言甲乙只言姓,而其妣母則多言甲乙不言姓──從婦到妣身份的變更,在當時社會學上有何特殊的名字變換?除了夫姓與己姓的變更外,為何干支用字不能出現在「婦某」中?這一文化現象的形成,解釋起來頗難,至今也沒有定論。 

第三,對王國維等人甲骨學研究的訂正和增補也是此書的重要成就。 

該書對第二五三片甲骨的考釋中,王國維云:「卜辭又屢見唐字,亦人名其一條有唐、大丁、大乙三人相連而下文不具」,郭老則訂補為「唐上半缺之字是田字,即上甲微」。他在第二二四片甲骨的考釋中,還對王國維的《殷先公先王續考》一文中的商王世系進行了訂補。又如,王國維對甲骨中出現的「扈」字地名的考證中引杜預注「滎陽縣北有扈亭」。郭老認為此說不妥,他利用第五六九、五七十兩片甲骨中出現的「征夷方在扈」的記載,主張:「扈地當于山東求之。余謂此古顧國也。……今山東范縣東南五十里有顧城是也」。此訂正十分合理,顯示出郭老對殷商歷史和文獻的精湛把握。 
著名甲骨學家王宇信先生曾經對此書如下評價:「《卜辭通纂》展示了甲骨頭學草創時期所取得的成果,反映了殷墟科學發掘時期的最新收穫,它精到的考釋不僅使一代又一代的甲骨學者受益匪淺,所收各片豐富而重要的內容也成為甲骨學者研究時須臾不離左右的必備參考。《卜辭通纂》歷年長新,在國內外幾經翻印和再版,成為甲骨學史上蜚聲海內外的名著。」這一評價是實事求是的。 
當然,也需要指出,他的有些結論操之過急。如該書對第二五九片甲骨中出現的「」(俊)的考釋:「帝俊與帝嚳固是一人,即帝舜與帝嚳亦同是一人也。」此說尚欠充分的證據支持。再如,該書第三五○片對「」的考證,他從形、音、義等角度提出了即「契」的假說,而決定性證據就是一句「余謂當即契」。而怎麼能充分證明還需要直接的證據支持. 
由此來看,郭老此書在甲骨學上的主要功勞可以總結為:以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研究商周社會,考釋了很多疑難文字,為甲骨學的科學化奠定了基礎。解釋了很多重大歷史事件背後的成因和淵源,並提出了殷商時代在文化、社會和宗教上的諸多新問題,尤其是把古代神話和歷史事實有機地統一起來,通過對甲骨史料的考證,確立了古代神話和古代史實的可行性。最後,訂正並補充了王國維等人的部分觀點,使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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