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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教授論文《王國維及其〈觀堂集林〉的學術成就述評》

作者:kyotosizumoto  於 2016-8-14 04:4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商周歷史、文化與文字研究》|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王國維及其《觀堂集林》的學術成就述評

一、王國維生平簡介

王國維,字靜安,又字伯隅,號觀堂,1877年生於浙江海寧。1898年,他來到上海《時務報》館充書記校對。並利用業餘時間到羅振玉主辦的「東文學社」研習日語、外交與西方近代科學。1901年,在羅振玉資助下,他赴日留學。1902年,他因患腳氣病歸國。又在羅振玉推薦下執教於南通、江蘇師範學校。1906年,他隨羅振玉入京,任清政府學部總務司行走、圖書館編譯、名詞館協韻等。辛亥革命以後,他隨羅振玉逃居日本京都,以前清遺民的身份在日開始研究甲骨文、金文、漢簡等古代文史之學。1916年,應上海猶太富商哈同之聘,他返滬任倉聖明智大學教授,並繼續從事甲骨、金文的研究。1922年,他受聘任北京大學國學門通訊導師。1923年,經晚清陝甘總督升允推薦,他出任清遜帝溥儀南書房行走。1925年,他受聘出任清華學堂國學研究院導師,先後開設了「古史新證」、《說文》、《尚書》、《儀禮》等專業課程,他的個人研究範圍和當時指導的學生科研範圍涉及到了(1)傳統經學(含《書》、《禮》、《詩》),(2)傳統小學(含訓詁、古文字學、古音韻學),(3)上古史,(4)傳統金石學(含古器物學、碑學、帖學、彝銘學),(5)中國古代文學,(6)邊疆史地之學(含民族史、邊疆史、歷史地理學、對外關係史)等眾多領域。

1927年6月2日,這位不世出的史學大師在北京頤和園昆明湖投水自盡,享年50歲。

《清史稿·列傳二百八十三·王國維傳》:

  王國維,字靜安,浙江海寧州諸生。少以文名。年弱冠,適時論謀變法自強,即習東文,兼歐洲英、德各國文,並至日本求學。通農學及哲學、心理、論理等學。調學部,充圖書館、編譯名詞館協修。辛亥后,攜家東渡,乃專研國學。謂:「尼山之學在信古,今人則信今而疑古,變本加厲,橫流不返。」遂專以反經信古為己任。著述甚多,擷其精粹為《觀堂集林》二十卷。返國十年,以教授自給。壬戌冬,前陝甘總督升允薦入南書房,食五品俸,屢言事,皆褒許。甲子冬,遇變,國維誓死殉。駕移天津,丁卯春夏間,時局益危,國維悲憤不自製,於五月初三日,自沉於頤和園之昆明湖。家人於衣帶中得遺墨,自明死志,曰「五十之年,祗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云云。謚忠愨。海內外人士,知與不知,莫不重之。

王國維是晚清、民國時代學術界在文學、美學、史學、哲學、古文字學、考古學、歷史地理學、翻譯學等多個方面成就卓著而不世出的學術大師。作為中國近現代著名學者,王國維是近現代中國最早運用西方哲學、美學、文學理論和方法研究中國古典的先驅,又是將歷史學與考古學實現有機結合的開創者,他確立了系統而精緻的近現代史學考證的操作模式和方法。一生學術著作多達60多種,點校的古籍超過了200種。而以《觀堂集林》最為著名。被譽為「中國近三百年來學術的結束人,最近八十年來學術的開創者」。郭沫若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中評論說:「那好像一座崔巍的樓閣,在幾千年來的舊學城壘上,燦然放出了一段異樣的光輝。」

二、《觀堂集林》釋名

王國維一生著述弘富,幾乎件件是名作經典。但最為有名的論著還是他的中年代表作《觀堂集林》。他的弟子趙萬里先生在《王靜安先生年譜》一文中曾說:「先生之輯《集林》也,去取至嚴,凡一切酬應之作,及少作之無關宏旨者,悉淘去不存」。可見他對《觀堂集林》所收論文選取的嚴謹態度。

《觀堂集林》的書名中「觀堂」二字是王國維的號。他早年曾號「禮堂」,後來又改號「永觀」、「觀堂」。辛亥革命前後,王國維隨羅振玉東渡日本,旅居京都,住所附近有一古寺,名「永觀堂」。他經常到那裡散步和思考。1916年歸國后,王國維與羅振玉通信時,落款開始由以往的署名「國維」改為署名「永觀」、「觀堂」。到了1918年3月14日,王國維在致羅振玉信中明確提出:「公如作書時,祈為書『永觀堂』三字小額,以後擬自號『觀堂』,此三字尚大雅。去歲小集亦題《永觀堂海內外雜文》……」從此,「觀堂」成了王國維最有影響力的字型大小了。

《觀堂集林》在所收論文種類上分為三類,我們以上海古籍書店全16冊《王國維遺書》本《觀堂集林》為例,即:

《藝林》八卷,共收論文87篇。《藝林一》收論文10篇,首篇為《生霸死霸考》,末篇為《肅霜滌場說》。《藝林二》收論文9篇,首篇為《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一》,末篇為《漢以後所傳周樂考》。《藝林三》收論文10篇,首篇為《明堂廟寢通考》,末篇為《女字說》。《藝林四》收論文3篇,首篇為《〈書春秋公羊傳解詁〉后》,末篇為《漢魏博士考》。《藝林五》收論文9篇,首篇為《〈爾雅·草木蟲雨鳥獸名〉釋例》,末篇為《校松江本〈急就篇〉序》。《藝林六》收論文20篇,首篇為《釋史》,末篇為《〈桐鄉徐氏印譜〉序》。《藝林七》收論文9篇,首篇為《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說》,末篇為《科斗文字說》。《藝林八》收論文17篇,首篇為《五聲說》,末篇為《〈江氏音學〉跋》。

《史林》14卷,共收論文122篇。《史林一》收論文2篇,首篇為《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考》,末篇為《殷卜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史林二》收論文1篇,為《殷周制度論》。《史林三》收論文1篇,為《太史公行年考》。《史林四》收論文19篇,首篇為《說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末篇為《戴校〈水經注〉跋》。《史林五》收論文5篇,首篇為《鬼方昆吾玁狁考》,末篇為《西域井渠考》。《史林六》收論文3篇,首篇為《黑車子室韋考》,末篇為《韃靼考》。《史林七》收論文3篇,首篇為《萌古考》,末篇為《南宋人所傳蒙古史料考》。《史林八》收論文7篇,首篇為《蒙文〈元朝秘史〉跋》,末篇為《蒙古札記》。《史林九》收論文7篇,首篇為《〈流沙墜簡〉序》,末篇為《唐李慈藝〈授勛告身〉跋》。《史林十》收論文27篇,首篇為《商三句兵跋》,末篇為《南粵黃腸木刻字跋》。《史林十一》收論文6篇,首篇為《王復齋〈款識〉中晉前尺跋》,末篇為《新莽嘉量跋》。《史林十二》收論文13篇,首篇為《魏石經考一》,末篇為《曹夫人繪觀音菩薩象跋》。《史林十三》收論文27篇,首篇為《唐寫本殘〈職官令〉跋》,末篇為《書績谿胡氏〈西京博士考〉昭文張氏〈兩漢博士考〉后》。《史林十四》收論文1篇,為《胡服考》。

《綴林》兩卷,《綴林一》共收論文18篇,首篇為《補〈家譜忠壯公傳〉》,末篇為《庫書樓記》。《綴林二》共收王氏詩57首、詞23首,和學術論文無關,可存而不論。

雖然最新全20卷版本的《王國維全集》中《觀堂集林》所收篇目已經超過這裡的統計,但是無可置疑,上述內容是最能代錶王國維學術成就的學術論文。

三、《觀堂集林》的諸多版本

原始意義上的《觀堂集林》版本為20卷本,1921年經王國維本人親手增刪,後來交由烏程蔣孟蘋的密韻樓,以木活字本形式在1923年正式刊行。關於此書的由來,蔣孟蘋曾在該書的序中說明:

海寧王靜安徵君著書刊於上虞羅氏雲窗、雪堂兩叢刻及英倫哈氏廣倉學窘叢書者不下數十種,世甚重之。歲在辛酉,君復薈萃前所刊書,刪繁挹華,益以未刊諸作為

《藝林》八卷、《史林》十四卷、《綴林》二卷,名曰《觀堂集林》。

據筆者的不完全統計,至今,王國維的《觀堂集林》一書在海峽兩岸涉及到的重要版本大致有:

王國維《觀堂集林》20卷,烏程蔣孟蘋刊行。密韻樓木活字本,1923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24卷,《外集》4卷、《別集》1卷、 附《觀堂古金文考釋五種》 ,線裝石印本《王忠愨公遺書》(全2函4集16冊),羅振玉輯,1927年。《外集》4卷、《別集》1卷的內容也多與集林相似,著名的《毛公鼎跋》和《古諸侯稱王說》等論文就出自那裡。

王國維《觀堂集林》,線裝石印本《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全4函48冊),商務印書館,1940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台北藝文印書館,1956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附別集》全4冊,中華書局,1959年。豎排,繁體。根據商務印書館1940年所印《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刪去詩詞、雜文二卷,另加《別集》中考證文字二卷。部分考證文字的跋文也有刪節。

王國維《觀堂集林》,台北世界書局,1961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王觀堂先生全集》,台北文華出版公司,1968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台北河洛圖書公司,1975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王國維先生全集·初編》12冊、《續編》12冊、《附錄》1冊,台灣大通書局,l976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全14冊),台灣商務印書館,1979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王國維遺書》(全16冊),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含《別集》4卷。

王國維《觀堂集林》,《王國維文集》(全4冊),中國文史出版社,1997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王國維文集》(全1冊),燕山出版社,1997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外二種》(上、下),后附《觀堂別集》、《觀堂外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上、下),中華書局,1984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上、中、下),中華書局,2004年。

王國維《觀堂集林》,《王國維全集》(全20卷),浙江教育出版社、廣東教育出版社聯合出版,2010年。

一本學術著作卻有如此眾多的版本在短短几十年內相繼出版,這在中國古代和近現代出版史上也是絕無僅有的。

關於此書的學術研究範圍,李零在《我讀〈觀堂集林〉》一文中曾歸納為以下十三個方面,即:(1)殷墟卜辭;(2)兩周金文;(3)戰國文字;(4)西域漢簡;(5)漢魏石經;(6)敦煌文書;(7)銅器定名;(8)三代地理;(9)殷周禮制;(10)古文源流;(11)字書韻書;(12)版本校勘;(13)西北史地。

我們僅就此書在古文字學上的主要貢獻進行述評。

四、《觀堂集林》在甲骨學和殷商史研究的主要學術成就

《觀堂集林》一書學術成就最大的地方表現在利用甲骨文和金文對商周歷史和禮制的考證性研究,以此訂正並驗證先秦相關史料記載的真偽性上。當然,這首先就是考證甲骨文字,進一步確立了甲骨學的誕生和科學化、規範化,完成了甲骨學從文字學走向歷史學的變革。  

李零在《我讀〈觀堂集林〉》一文中曾評論:

王氏追隨羅氏,貢獻主要是用殷墟卜辭印證《史記·殷本紀》(《殷墟卜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續考》),從而鼓舞了前中研院史語所1928-1937年的殷墟發掘,證實了殷商在歷史上的真實存在。

就這一點而言,下面,我們分為三點進行詳細地闡述。

第一,對《史記·殷本紀》中記載的商王譜系真偽的考證和訂正。

《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這兩篇名作,是王國維利用甲骨資料考證商王譜系取得的最大成就,他證明了《史記·殷本紀》中記載的商王朝譜系的可信度。見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一文序文如下:

又觀卜辭中數十見之田字,從甲,在□中。及通觀卜辭,而知田即上甲微。於是參事前疑卜辭之 (即乙丙丁三字之在或中者,與田字甲在□中同意),即報乙、報丙、報丁者,至是亦得其證矣。又卜辭自上甲以降皆稱曰示,則參事謂卜辭之示壬、示癸,即主壬、主癸,亦信而有徵。又觀卜辭,王恆之祀與王亥同,太丁之祀與太乙、太甲同,孝己之祀與祖庚同,知商人兄弟,無論長幼與已立未立,其名號、典禮蓋無差別。於是卜辭中人物,其名與禮皆類先王,而史無其人者,與夫父甲、兄乙等名稱之浩繁求諸帝系而不可通者,至是理順冰釋。

不僅如此,他還根據甲骨史料,訂正了《史記·殷本紀》中記載的錯誤,認為「上甲以後諸先公之次,當為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他特別點出「《史記》以報丁、報乙、報丙為次,乃違事實」,並且還指出了「祖乙為中丁之子」……。在研究商王命名習慣時,他經過嚴謹考證后得出「商之先人王亥始以辰名,上甲以降皆以日名,是商人先公當自上甲始」的結論,這就為研究商代祭祀制度、特別周祭制度的變遷奠定了基礎。

在對甲骨史料進行考證研究后,他以《史記·殷本紀》、《三代世表》和《古今人表》為核心參照,特別繪製了《殷世數異同表》,給神秘的殷商王朝第一次提供了真實可信的歷史人物年表,使整個中華文明的信史從西周上推到了殷商王朝早期時代,並為科學的現代考古學和新史學的誕生奠定了堅實的學術基礎。在當時新興起的甲骨學科的建設方面,他以前無古人的創舉,靈活地運用甲骨史料來解釋殷商史,並將甲骨史料與傳統文獻相互印證,在甲骨斷代、甲骨綴合、金文解讀、銅器斷代、商周祭祀制度、商周宗教思想、商周歷史地理、商周史研究等諸方面取得了前無古人的重大成果,對學術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第二,對先秦古籍中出現的商代歷史人物的考證。

王國維通過對甲骨史料的研究,發現了卜辭里出現的 「季」、「王亥」、「王恆」等人名,也就是《楚辭·天問》中「該秉季德」、「恆秉季德」的「該」、「恆」之名,也就是商王朝的先公王亥。他證明了《山海經》及《竹書紀年》等古籍中的「該」、「核」、「胲」、「垓」、「鮌」、「氷」、「振」等字是由「亥」字訛變而來。結合《山海經·大荒東經》中的記載:「王亥托於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殺王亥,取仆牛。」重新復原了郭璞《山海經》注引《竹書紀年》中所述的那段史事:「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緜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師於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緜臣也。」

見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一文如下:

甲寅歲暮,上虞羅叔言參事撰《殷虛書契考釋》,始於卜辭中發見「王亥」之名。嗣余讀《山海經》、《竹書紀年》,乃知王亥為殷之先公,並與《世本·作篇》之「胲」,《帝系篇》之「核」,《楚辭·天問》之「該」,《呂氏春秋》之「王冰」,《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之「振」,《漢書·古今人表》之「垓」,實系一人。嘗以此語參事及日本內藤博士,參事復博搜甲骨中之紀王亥事者,得七八條,載之《殷虛書契后編》。博士亦采余說,旁加考證,《作王亥》一篇,載諸《文藝雜誌》。並謂「自契以降諸先公之名,茍后此尚得於卜辭中發見之,則有裨於古史學者當尤巨」。余感博士言,乃復就卜辭有所攻究,復於「王亥」之外,得「王恆」一人。案《楚辭天問》云:「該秉季德,厥父是臧。」又云:「恆秉季德。」「王亥」即「該」,則「王恆」即「恆」,而卜辭之「季之」即「冥」(羅參事說),至是始得其證矣。

對於甲骨史料和傳統文獻史料記載的矛盾之處,王國維並沒有輕信古代文獻,也沒有偏信出土文獻的傾向,而是立足於科學的研究和嚴謹的考證之後,再得出合理的結論。這一點最有說服力的證據就是他對甲骨史料中記載的「中宗祖乙」說的考證:

稱「祖乙」為「中宗」,全與古來《尚書》學家之說違異。惟《太平御覽》八十三引《竹書紀年》曰「祖乙滕即位,是為中宗居庇」。今由此片知《紀年》是而古今《尚書》家說非也。

《觀堂集林》中對甲骨史料中出現的諸多商代先王先公史實的考證,把先秦文獻中有關商代人物和歷史的神話和傳說變成了信史。

第三,對殷商政治制度和宗教倫理的研究。

早年熱衷於研究東西方哲學的王國維,在利用古典文獻解釋其思想和宗教內涵上自然就極為得心應手。這方面的典範之作當首推《殷周制度論》一文。此文對殷商時期宗教思想、文化和政治制度的轉變和成因的探索,發前人所未發,真正達到了前人所難以企及的高度,對於中國政治制度和宗教思想的研究具有劃時代的啟迪意義。

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一文中論述殷商王朝的繼承製度時說:

殷以前無嫡庶之制。……一朝之中,其嗣位者亦然。特如商之繼統法,以弟及為主,而以子繼輔之,無弟然後傳子。自成湯至於帝辛三十帝中,以弟繼兄者凡十四帝;(外丙、中壬、大庚、雍己、大戊、外壬、河亶甲、沃甲、南庚、盤庚、大辛、小乙、祖甲、庚丁。)其以子繼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為弟之子。(小甲、中丁、祖辛、武丁、祖庚、廩辛、武乙。)惟沃甲崩,祖辛之子祖丁立;祖丁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南庚崩,祖丁之子陽甲立。此三事,獨與商人繼統法不合。此蓋《史記·殷本紀》所謂中丁以後九世之亂,其間當有爭立之事而不可考矣。故商人祀其先王,兄弟同禮,即先王兄弟之未立者,其禮亦同,是未嘗有嫡庶之別也。此不獨王朝之制,諸侯以下亦然。

又如他對於殷商祭祀制度的論述:

商之諸帝,以弟繼兄者,但后其父而不后其兄,故稱其所繼者仍曰兄甲、兄乙,既不為之子,斯亦不得云為之後矣。又商之諸帝,有專祭其所自出之帝而不及非所自出者。卜辭有一條曰:「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中丁、祖乙、祖辛、祖丁牛一羊一。」(《殷墟書契后編》卷上第五葉及拙撰《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其於大甲、大庚之間不數沃丁,是大庚但后其父大甲,而不為其兄沃丁后也;中丁、祖乙之間不數外壬、河亶甲,是祖乙但后其父中丁,而不為其兄外壬、河亶甲后也。又一條曰:「□祖乙(小乙)、祖丁(武丁)、祖甲、康祖丁(庚丁)、武乙衣」,(《書契后編》卷上第二十葉並拙撰《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於祖甲前不數祖庚,康祖丁前不數廩辛,是亦祖甲本不后其兄祖庚,庚丁不后其兄廩辛。故後世之帝,於合祭之一種中乃廢其祀。其特祭仍不廢。是商無為人後者為之子之制也。

由上述論述,我們也就明白了殷商政治制度和宗教倫理的特殊性。這一發掘在多大程度上是對先秦文獻中有關殷禮記載的否定,我們還不好馬上作出相關認定。但是,這一立足於甲骨史料基礎上的論點,對於打破儒家傳統的「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的說法具有十分重大的啟迪。

五、《觀堂集林》在金文學和西周史研究的主要學術成就

研究傳統的金石學自然就無法邁過西周金文這道門檻。王國維在這方面的名作《國朝金文著錄表》、《宋代金文著錄表》、《周代金石文韻讀》顯示出他對此學的精湛了解和研究。而且,早期出版的專著《觀堂古金文考釋》一書,雖然只收錄了他當時發表的五篇論文,但是卻證明了他作為金文研究大家的功力和學識。

李零在《我讀〈觀堂集林〉》一文中曾如是評論:

王國維治金文,也是利用羅氏所藏,除銘文考釋,所作《宋代金文著錄表》、《國朝金文著錄表》和《兩周金文韻讀》,都是重要工具書。他在這一方面貢獻很多,但有些說法,如「四分月相」說(《生霸死霸考》)和「王號(西周早中期的)生稱」說(《遹敦跋》),在學界還有不同看法。這兩種說法對研究西周銅器斷代影響很大,我個人認為都有問題。戰國文字,當時出土資料有限,王氏所見無多(只是根據戰國璽印),但他能提出像「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這樣偉大的假說,寥寥數語,對研究戰國文字、秦漢小學和漢魏的古文傳授,全是鑿破鴻蒙的東西,不但啟發了後來的戰國文字研究,也解決了經學史上的大問題,甚至對反省《古史辨》派的疑古運動都有重要參考價值。

上述評價可說極為到位。在《觀堂集林》一書中,王國維研究金文的成果展現無餘,主要體現在如下兩方面:

第一,對西周禮制以及政治制度和宗教思想的研究。

謚號問題是西周禮制的重要課題之一。王國維在《觀堂集林》中指出,在《矞敦銘》中三次提到的「穆王」都是「生稱」,是「穆王」在世時已有的稱號,而並非是死後的謚號。文、武、成、康、昭、穆也都是古代的美名,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四天子的稱呼「皆號非謚」。於是,他委婉地得出結論「謚法之作,其在宗周共、懿諸王以後乎?」

其他,如《周書顧命考》、《周書顧命考後》等論文對西周禮制中官服制度的研究,《明堂廟寢通考》對西周宗廟制度的研究,《周大武樂章考》、《說勺舞象舞》、《釋樂次》等論文對西周舞樂制度的研究……等一系列論文的研究,給我們提供並複員了西周繁瑣和嚴謹的禮制生活畫面。為驗證三禮記載的真偽提供了前期研究和物質基礎。比如,他對於《周書顧命》中有關「王……由賓階隮……大保……由胙階隮」之儀式的考證:

王由賓階隮者,未受冊不敢當主位也。大保由胙階隮者,攝主故由主階。……成王未崩則天下不得有二王。既崩則不得親命。故大保以命之。冊命之有大保,猶祭之有屍矣。

王國維這一解釋把當時冊命制度的作用和具體儀式講得清清楚楚,也高度提升了西周金文研究中冊命金文的學術價值。

《殷周制度論》、《作洛解》、《與林浩卿博士論洛誥書》、《再與林博士論洛誥書》,以及《周書顧命考》、《周書顧命考後》、《明堂廟寢通考》等論文對政治制度和宗教思想的研究,也是《觀堂集林》的學術亮點所在。而這些論點又主要通過對西周禮制和政治制度的研究表現出來。

見王國維《殷周制度論》一文:

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夏、殷間政治與文物之變革,不似殷、周間之劇烈矣。殷、周間之大變革,自其表言之,不過一姓一家之興亡與都邑之移轉;自其里言之,則舊制度廢而新制度興,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又自其表言之,則古聖人之所以取天下及所以守之者,若無以異於後世之帝王;而自其里言之,則其制度文物與其立制之本意,乃出於萬世治安之大計,其心術與規摩,迥非後世帝王所能夢見也。

在他看來,發生在這一時期的商周政治制度和宗教思想的轉變,才是中國封建社會真正的奠基。他認為:

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周公製作之本意,實在於此。

而關於王位繼承製度的由商的兄終弟及制度向周的父子長子繼承製度的變化,成為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核心變化之一。為此,他論述說:

由傳子之制而嫡庶之制生焉。夫舍弟而傳子者,所以息爭也。兄弟之親本不如父子,而兄之尊又不如父,故兄弟間常不免有爭位之事。特如傳弟即盡之後,則嗣立者當為兄之子歟,弟之子歟?以理論言之,自當立兄之子;以事實言之,則所立者往往為弟之子。此商人所以有中丁以後九世之亂,而周人傳子之制正為救此弊而設也。

在以微觀考證學為核心的《觀堂集林》中出現如此高度思想史宏觀研究的論文,實屬不易。而他更重要的是開啟了微觀考證和宏觀綜述的有機結合,成為現代思想史研究的學術典範。

第二,對先秦古籍記載西周歷史的考證和還原。

在《鑄公簠跋》一文中,他考證出「鑄公」就是黃帝後裔,妊姓,也就是祝公。在《散氏盤跋》一文中,他考證出散氏的封地即《水經注》中的「大散關」、「大散嶺」之「散」。在《周時天子行幸征伐考》一文中,他利用銘文記載的天子出行地名,考證出了當時十九處地名是西周天子行幸之地。

在名作《鬼方昆吾玁狁考》一文中,他考證出玁狁一族在商周乃至於到了漢唐時代的民族演變歷史:

我國古時有一強梁之外族,其族西自汧隴環中國,而北東及太行常山間,或分或合,時入侵暴中國。其俗尚武力,而文化之度,不及諸夏遠甚。又,本無文字,或雖有而不與中國同,是以中國之稱之也,隨世異名,因地殊號。至於後世,或且以醜名加之,其見於商周間者,曰鬼方、曰昆夷、曰獯鬻。其在宗周之季,則曰玁狁。入春秋後,則謂之戎,繼號曰狄。戰國以降,又稱之曰胡、曰匈奴。

他從「《出車》詠南仲伐玁狁之事,南仲亦見《大雅•常武》篇」開始考證,得出的結論是「是班固、馬融皆以南仲為宣王時人,融且以《出車》之南仲即《常武》之南仲矣。」於是,他近而得出「則南仲自是宣王時人,《出車》亦宣王時詩也。征之古器,則凡紀玁狁事者,亦皆宣王時器」的結論和斷代標準之一。

在《杞伯鼎跋》一文中,他又訂正了傳世文獻記載的錯誤:

《鄭語》云:曹姓邾莒。而《春秋左氏傳》所記莒女皆己姓。《世本》以莒為贏姓。此鼎及他彝器記邾國之女,皆為姓,並與《國語》不同。或曹字乃之偽歟?

在《玉溪生詩年譜會箋》一文中,他引用《函皇父盤》銘文來解釋《詩·十月之交》中出現的「艷妻」的「艷」字即銘文中的「函」字:

猶言周姜,即函皇父之女嫁歸於周,而皇父為作媵器者。《十月之交》之艷妻,《魯詩》本作閻妻,皆此敦「函」之假皆字。函者,其國或氏。者,其姓。而幽王之後,則為姜為姒,均非姓。

整個《觀堂集林》,這樣的匡誤正俗的論點很多,特別是他對金文文獻的解釋,所以才使他贏得了「我們看王先生的《觀堂集林》,幾乎篇篇都有新發明」(梁啟超語)的美譽。

六、《觀堂集林》的學術價值和歷史評價

首先,他利用甲骨文和金文史料,解決了先秦文史研究上眾多千古疑難,驗證了先秦文獻的真偽,恢復了先秦神話的史料性質。郭沫若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中評論《觀堂集林》說:「那好像一座崔巍的樓閣,在幾千年來的舊學城壘上,燦然放出了一段異樣的光輝。」

其次,他的二重證據法確立了新的歷史考證研究方法。

二重證據說首先出自王國維。他主張:

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說,惟在今日始得為之, 雖古書之未得證明者, 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證明者, 不能不加以肯定, 可斷言也。

這裡出現的「紙上之材料」和「地下之新材料」在語言敘述上顯然有著審美的考慮。「紙上」對「地下」,「舊文獻」對「新材料」。曾經研究過美學的王國維,連寫文章也在追求一種審美效果。

在《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現之學問》一文中,他繼續主張:

古來新學問大都由於新發現。有孔子壁中書出而後有漢以來古文家之學, 有趙宋古器出而後有宋以來古器物古文字之學。……然則中國紙上之學問, 賴於地下之學問者, 固不自今日始矣。

那麼這裡的「地下之新材料」、「地下之學問」是否只是局限於甲骨文、金文等文字史料呢?顯然不是這樣的。

李學勤先生就曾指出:

在1925 年,中國的現代考古學剛剛發軔。作為中國人自己首次主持的山西夏縣西陰村田野發掘,是1926 年進行的。至於1928 年開始的河南安陽殷墟發掘,則已是王國維所不及見。在這樣的條件下,王國維講義提到的「地下之材料」僅有甲骨文、金文,但從他廣闊的學術視野而論,應該是泛指種種考古文化遺存。因此,王國維先生的「二重證據說」實際是對古史研究中歷史學與考古學關係的表述。

陳其泰也曾主張:錢大昕利用碑刻史料與歷史文獻互相比勘解釋對考證元史問題等項得到創穫, 可視為「二重證據說」的萌發。

王國維在《毛公鼎考釋序》一文中說:

自來釋古器者, 欲求無一字之不識, 無一義之不通, 而穿鑿附會之說以生。穿鑿附會者非也, 謂其字之不可識, 義之不可通而遂置之者亦非也。文無古今, 未有不文從字順者。今日通行文字, 人人能讀之能解之, 詩書彝器亦古之通行文字, 今日所以難讀者, 由今人之知古代不如知現代之深故也。苟考之史事與制度文物以知其時代之情狀, 本之詩書以求其文之義例, 考之古音以通其義之假借, 參之彝器以驗其文字之變化,由此而之彼, 即甲以推乙, 則於字之不可釋、義之不可通者, 必間有獲焉。然後閥其不可知者以侯后之君子, 則庶乎其近之矣。

對此,陳其泰認為:「這段總結, 可視為『二重證據說』之初步表述。」此一結論或許還值得商榷。因為清代史學家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一書也曾公開主張:

搜羅偏霸雜史、稗家野乘、山經地誌、譜諜薄錄, 以及諸子百家、小說筆記、詩文別集、釋老異教, 旁及千鐘鼎尊彝之款識、山林家墓、祠廟伽藍、碑礴斷缺之文, 盡取以供佐證。

上述觀點也可以作為二重證據說的前奏,雖無其名而有其實。

陳寅恪在《王靜安先生遺書序》一文中總結為:「一曰取地下之實物與紙上之異文互相釋證,二曰取異族之故書與吾國之舊籍互相補證,三曰取外來之觀念與固有之材料互相參證」。陳氏這一解釋很重要,已經變成日本漢學京都學派羽田亨等人考證學方法的直接淵源。

第三,完善了對古器物學和古器物學史的研究。

王國維的古文字學研究,是以金文研究作為其起點和核心的。而他的金文研究又統一了傳統的文字學、古器物學、歷史學、文獻學和現代考古學,在金文研究上真正實現了跨越千古的學術飛躍。在《說觥》一文中,他就首先肯定了宋代學者的貢獻: 

凡傳世古禮器之名,皆宋人所定也,曰鍾,曰鼎,曰鬲,曰甗,曰敦,曰簠,曰簋,曰尊,曰壺,曰盉,曰盤,曰匜,曰盫,皆古器自載其名,而宋人因此名之者也。曰爵,曰觚,曰觶,曰角,曰斝,古器銘辭中均無明文,宋人但以大小之差定之。然至今日仍無以易其說,知宋代古器之學,其說雖疏,其識則不可及也。若國朝人所命名,則頗有可議者。 

在《生霸死霸考》一文中,他的月相四分說的提出,對現代學術界的金文研究、曆法研究產生了難以估量的重大影響。如下: 

余覽古器物銘,而得古之所以名日者凡四,曰初吉,曰既生霸,曰既望,曰既死霸。因悟古者蓋分一月之為四分,一曰初吉,謂自一日至七八日也;二曰既生霸,謂自八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也;三曰既望,謂自十五六日以後至二十二三日;四曰既死霸,謂自二十三日以後至於晦也。八九日以降,月雖未滿,而未盛之明則生已久。二十三日以降,月雖未晦,然始生之明固已死矣。蓋月受日光之處,雖同此一面,然自地觀之,則二十三日以後月無光之處,正八日以前有光之處,此即後世上弦下弦之所由分。以始生之明既死,故謂之既死霸,此生霸死霸之確解,亦即古代一月四分之術也。 

總之,他利用古文字史料考證古史的行為,完善了古文字學和古史學的有機結合,極大地提升了甲骨學、金文學的學術地位和史料價值,成為近現代考古學和古代文獻相互結合的學術典範,提高了先秦典籍的可信度。這才是《觀堂集林》成為近現代古文字學學術經典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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