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理的伯父漢奸溫世珍,一個日本漢奸一個美國漢奸賣國賊,溫家漢奸帶遺傳
溫世珍(1877年-1951年)字佩珊。直隸省天津府天津縣人,中華民國政治家、外交官,北京政府時代外交官,后在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汪精衛政權任要職。生於仕宦兼地主家庭,天津市北辰區有地名曰「溫家房子」,就是當年溫氏家族的地,該家族為天津歷史上的著名家族。1899年,溫世珍在北洋水師學堂畢業后,曾留英深造。回國后,被派往北洋艦隊見習,因操作升旗失誤,從旗杆上掉下來摔成拐子。后經其兄溫世源介紹,充任北洋大臣李鴻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譯,繼任兩江總督衙門洋務文案、江蘇鐵道總管等職。在李鴻章以欽差大臣身份與八國聯軍議和、簽訂《辛丑條約》時,溫世珍因「表現突出」而深得李鴻章的賞識。1911年,加入同盟會成為孫中山的隨員之一,在南京臨時政府任南京衛戍司令部外交部長兼交通部長。孫中山北上后,他投在江西督軍李純門下任江西督軍府外交顧問兼交涉員。李純倒台後,1921年,他鑽進北洋政府任外交部專員,曾奉派出席了華盛頓會議。1924年,他到上海依附蘇、皖、浙、閩、贛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任上海交涉使、上海海關監督。但因得罪了段祺瑞, 1925年,段以溫犯貪污罪而下令通緝法辦,幸有人事先告密,他才靠外國人的掩護,從上海碼頭乘船逃往歐洲,兩年後在日本大森定居。1937年 7月 29日天津淪陷,偽華北臨時政府在北平成立後日本人任命溫世珍天津市偽市長,在任職期4年,是歷史上有名的親日大漢奸走狗,1949年 1月 15日,天津解放后,人民法院很快就將溫世珍逮捕歸案。1951年 6月 30日,天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處長兼市人民法院院長王笑一,審判員劉雲峰做出嚴正判決:「查該逆自『九·一八』前,即與日寇勾結進行賣國活動,后在日寇的羽翼下,歷充漢奸要職,效忠日寇,出賣祖國,罪行極大。依照《懲治反革命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條之規定,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2罪惡一生出身仕宦兼地主家庭、曾為北洋大臣李鴻章的幕僚兼英文翻譯的溫世珍,一生善弄權術,尤其是天津淪陷后,他死心塌地依附日寇,禍害天津百姓。抗戰勝利后,國民黨政府雖將其逮捕,但押而不判,監獄與高級賓館無異,解放前夕,竟假借「天津法團」名義將其保釋出獄。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解放后,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死刑,1951年7月10日,一顆正義的子彈,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