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輪功《為什麼會有人類》這篇經文里撰寫著,「創世主在地球之外造了一個大的範圍,眾神叫「三界」。三界範圍內有三大界,地上眾生包括人類這層叫「欲界」;在欲界之上是第二界為「色界」;再上一層是第三界為「無色界」。一界比一界高而美好,但都無法與法界與法界之上的眾天國相比。人類通常所說的天,其實是色界與無色界三界內的天。因為每一界都有十層天,三界內共有三十三層天加三界本身」。
這句話里明明是說「地球之外造了一個大的範圍,眾神叫「三界」。」說明地球不應該在三界裡面,但「地上眾生包括人類這層叫「欲界」。這句話就已經自相矛盾了。
其中有一句話是講「無論多高的神,無創世主同意,不得隨意出入三界」。但在《瑞士法會講法》的經文的76頁有寫「外星人所乘坐的那個飛來飛去的、人叫它飛碟的那個飛行器,也能夠進入另外空間」。明明是沒有創世主同意,飛碟也能夠進入另外空間,隨意出入三界,你這是讓創世主的臉往哪擱啊,創世主不要面子的嗎?李洪志就這樣啪啪打臉的嗎?
《瑞士法會講法》的經文的78頁有寫「會操作電腦的人,人人都給編了號了。當然我們學員不存在這個問題。」這妥妥的「雙標」,教法輪功學員使用電腦,操作複雜的加密手段,翻牆列印《大紀元》上的文章,這麼熟練的使用電腦卻不存在被外星人編了號的問題,其他所有會操作電腦的人都是有問題的。
《為什麼會有人類》的經文里「到了近代創世主要用人體救度宇宙眾生時,人體中原有的生命多數由「神」轉生為人所替代。」《瑞士法會講法》的經文的78頁有寫「是外星人操縱著人類形成的它們那一層身體搞得」。兩本經文里的人,一個是由「神」轉生,一個又是被外星人附身,「神」都要和外星人搶人類軀殼做容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