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聽得見音樂,是件多美好的事

作者:ftl  於 2016-4-18 14: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日常|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關鍵詞:音樂

  我聽說,有種鳥能模仿一切聲音,惟妙惟肖。你撒玉米,它學麻雀;你給肉絲,它學鷹唳;你給白米,它學公雞打鳴;你給魚乾,它學海鷗,還附送潮汐聲;你給蘋果,它學夜鶯,還能發出夜曲般的嘆息。

  但它很刁,你約女朋友燭光晚餐,它就要求你給雙份蘋果,才在陽台上演奏夜鶯之歌。

  「不給是吧?我學母雞叫,咯咯噠咯咯噠!」

  ——我小時候,就想象有這樣一個,可以隨時聽的聲音源。

  然而,並不太能成真。

  我小時候,聽錄音機。那時候,流行一種「講故事磁帶」。什麼故事,都有磁帶:《葫蘆娃》、《變形金剛》、《恐龍特急克賽號》。我至今記得,那時候為了形容汽車人變形,會有一種奇怪的「咔庫咔庫」之聲,很魔幻。

  聽磁帶的不便處是,無法聽自己固定的情節。我還不太會倒帶時,想要重複聽一個片段,只好從頭到尾聽罷,再來一遍。後來會倒帶了,又無法精確定位。比如,倒一段,再聽,發現已經過了。如此,聲音許多時候,彷彿斷片似的。

  直到長輩教我:可以用鉛筆轉磁帶,轉回自己喜歡的地方……這是一個泄露年齡的秘密了。現在想來,那個長輩,也應該有自己想聽的曲子吧?

  那時市面上,會有一種磁帶,是若干位歌星名曲的合集。比如一盤磁帶里,只有兩首我想聽的歌。於是靠倒帶和快進,到那首歌的所在,聽。

  有些歌詞聽不清——老港台歌者,哪怕國語歌都容易造成空耳——於是配著磁帶里附送的歌詞。

  那時候,歌詞是種稀有資源。因為港台歌手經常咬字不準,你不知道他們唱的是什麼。我有個朋友,很長時間不懂王菲的《我願意》,為什麼要「我願意為你,北方煮田雞」。這大概是上個世紀的「想你時你在鬧海」吧……

  那時候,若要知道某首歌的歌詞,有兩個辦法。其一,去卡拉OK唱歌,記下來;其二,借他人的磁帶附贈歌詞,抄下來。

  錄音機無法帶在身邊,所以我少年時,電視廣告某幾個輕便錄音機的廣告,經常有幾條緊身衣大漢,手持一個錄音機扭擺跳舞。那時,潮流青年,真有如此效仿:

  剃個平頭,穿緊身T恤,提著個大收音機滿街走。

  聲音是如此有誘惑力,於是商業街店鋪,也用音樂勾引行人。那是個「兩塊兩塊,全場兩塊」還不流行的時代,服裝店裡,會溫柔地唱:

  「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讓你猜猜我是誰……」

  早期,唯一可以隨身攜帶的,是半導體。我外公便愛在午後陽光下,放好藤椅,墊上墊子,坐進椅子里,手捂著一保溫杯濃得發苦的茶水,聽半導體說評書,唱越劇。那時電台里的聲音,都格外正經。連廣告播放,都是字正腔圓的播音腔。

  如果有一個可以隨時聽的聲音源,那多好啊。

  隨身聽剛出現時,我與它有過漫長的鬥爭:早期的隨身聽多是用電池,我常會忘記換,於是,常有一首曲子播到大部分,忽然變音扭曲的現象,彷彿有人掐了歌手的脖子——我先還不知道那是電池告急,以為是歌手嘗試新唱法,心想還真新潮……

  之後,便是CD隨身聽,是打口碟,是mp3,是MD,以及ipod了。

  ——村上春樹《舞舞舞》里,雪一直戴著耳機聽。我在20世紀末讀到這段時,想這姑娘真有錢;後來知道這小說寫的是20世紀80年代上半葉的日本,哎……

  MP3流行的早期,如果你去買新電腦,老闆有時為了試聲效,會為你電腦拷一些老曲子——我的某台電腦里,至今裝著老闆鍾愛的陳升。「把我的悲傷,留給自己……」那個老闆也是個情種。

  那時節,大家的正版意識還很差,所以同學間彼此傳送MP3共享,算是一種友誼的證明方式。當然,網上隨處可以下曲子,但總有人懶。於是各大學周遭,永遠有店鋪,賣些鬼鬼祟祟的盜版CD——通常是網上下載來,壓在盤裡的。

  我有一個同學,一次與他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趁他生日,送了他個分手禮物:一個MP3播放器。他拿來聽了,發現裡面裝了一首歌,蔡依林的《倒帶》。他聽完,悶了一晚上,後來去跟女朋友複合了。所以後來,這位女生堅決抵制我們吐槽蔡依林,「她是我的幸運女神啊!」

  智能手機流行之後,大家都不用ipod了。Itunes和各類音樂app流行之後,很少有人收藏CD了。我因為跑步,改用了無線藍牙耳機。科技發達的妙處是,你可以利用各類app,搜尋一些老歌,聽少年時沒聽夠的一些曲子,聽少年時沒聽完的相聲與評書。當然,物是人非,我們也各自增長了年紀,但聲音還是在那裡的。

  我最喜歡的王菲的歌,是《當時的月亮》。「有什麼分別,能夠呼吸的,就不能夠放在身旁」。但好在,有些聲音,還能一直留著。有時候人聽老歌,也無非想回到當時的情境。有些夏天,我回故鄉去,回圖書館前自己放過風箏的草坪,聽那些舊聲音。一樣的夏天,萬草皆碧,一樣的青草味道,風聲息息。在熟悉的氣候、熟悉的音樂里,就恍然又回到過去的樣子。

  我去到巴黎后,我媽媽將我的一切東西都放上閣樓。暑假回去,我在閣樓上翻幾本舊書,卻找到了一個五六年沒聽的隨身聽。我換了個電池,還好,還能放。按播放鍵,便聽見很多年前,一首聽了半截的歌,張國榮的《夜半歌聲》。

  「……我祈求星辰,月兒來作證,用盡一生,也願意去等。總會有一天,把心愿完成,帶著你飛奔找永恆。」

  我已經忘了先前是什麼情境。為什麼當時這首歌我只聽了一半,就擱下了呢?我聽完這首歌,與當時的我完成了一個跨越式接續,但以後呢?

  最簡單的回溯時光的方法,就是聽一些聲音,聞一些味道——然後,光影都會回來。

  如果我有一隻放在我肩頭,能播放一切聲音的鳥兒,也許我除了聽聲音,還能夠問它,「我以前,最愛聽的曲子是什麼?有些我都忘了。」——但世上並沒有這樣的鳥兒。我只能偶爾想起來,曾經有過那麼段時光,聽音樂是件那麼奢侈的事,任何一首歌都能讓我聽一下午,而不會像現在,在機場或車站,看著手機屏幕上,收藏的各色歌單,一時躊躇,不知道該聽什麼。

  也許因為習慣了,有時會忘了:聽到聲音,是件多麼美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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