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語言的數理邏輯(3)語法的歷史

作者:蘇誠忠  於 2025-10-21 14: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語言本是一切知識的載體,但直到今天,對於它的研究還處於非常落後的階段。 人們對蘇格拉底以前時代,早期雄辯家們的情況都是來自支離破碎的間接文獻。這些文獻大致是出自公約前六世紀末的一些哲學家(主要指來自愛奧尼亞Ionia),他們的學術領域包括天文、物理、數學、倫理及形而上學等,內中也包括了語言學。自從考古興起后,人們從地中海東岸找到一些載體的碎片中,大概知道,最早的文字來自埃及。大約在 公元前1050年左右,腓尼基人Phoenicians 發明了拼音文字。拼音文字的學者認為這是人類語言的一次進步,但本人認為,這是語言學的一次大倒退。原因是,古埃及文字中含有母音,而腓尼基人將埃及語言中的所有母音取消了,形成22個輔音字母(聲母)。這使得聲音種類大大的縮減。我們一再強調,聲音種類多的語言,不但記憶單詞的數量龐大,而且思維速度敏捷。母音字母實際上就是成倍的增加聲音種類。本來只能發m一個聲音的字母,結合了母音以後可以變成ma,me,mo,mao等。如果每個輔音字母都這麼改造,那麼,聲音種類就會大大的增加英語中大約有二十幾個輔音和二十幾個母音,因此,它能夠發出的單個聲音大約四百多。實在地誰,腓尼基人的輔音與現代的輔音不是一回事,因為,純粹的輔音是發不出很大聲音的,因此,西方人稱那種輔音為syllabary。我認為,它就是漢語拼音中的聲母,其特點是與一個母音相結合,形成一個可以大聲發出的聲音,比如b這個聲母,它其實是輔音b與母音e的結合體。古希臘人的字母來自腓尼基的字母。希臘人學到這些字母后,又發明了幾個母音。這樣一來,希臘人記憶單詞的儲量,和思維速度都得到一個加速度。由此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古希臘人為世界貢獻了燦爛的文化。到了公元前五世紀,一些雄辯家便被希臘世界所尊重。他們在各地進行收費講學並且著書立說,這些人被後人稱為詭辯者Sophists。蘇格拉底不是詭辯者,但是他卻喜歡與他們辯論。蘇格拉底的辯論總有新意,總向傳統觀念挑戰,他也鼓勵青年人這樣做。因此,雅典的政治法庭以非法腐蝕青年罪判他服毒而死。蘇格拉底本人沒有留下任何文字材料。他的思想大都記載在後人的文章中,尤其是他的學生伯拉圖寫的一些「對話」形式的作品中。在「對話」Cratylus,伯拉圖以蘇格拉底的談話形式表現了他自己對語言的一些想法。 因此人們認為伯拉圖是古希臘第一個研究語法的人。
      在伯拉圖Plato(前427-346)與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322)時代,語法grammata一詞僅代表『掌握讀和寫』而它的派生詞grammatike代表『讀與寫的技巧』。它的引伸的意思都是後人逐漸加上去的。從古希臘開始,語言學所研究的歷程,實際上反映了西方人對自己語言的反思。「回顧歷史,我們會以為我們沿著某種預定的方向一步一步走向語言科學的終點;但就每一代人來講,我們發現,後來者總能找到前人沒有發行的東西,沒有終點,沒有系統,沒有框架也不清楚什麼是所研究的對象。其結果是這種追求精神本身反而成為人們重視的東西,而他們所發明的新的語法概念及術語卻成了次要東西。這種現象使得一個當初僅僅代表讀和寫的辭彙--語法,現在成為一個比『哲學』更廣泛的辭彙。這種延伸開始於斯托依克Stoics時代(前400年左右,它是由住在Cttium的齊諾Zeno(前315)建立的一個學派,它的教義很像中國的道教)。」
蘇格拉底發現了語言的不確定性,他認為建立在這種不確定的語言上的法律也是不確定的。他的問題僅僅是在多大的比例上來信任用語言寫成的法律條文。但是,到了伯拉圖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希望將這個問題來一個徹底的解決。 
      伯拉圖發明語法的動機似乎是希望從句子的結構中找到真理與謬誤的區別。他研究語言的目的是:「為了讓你明白某些說話的方法是如何被用來欺騙你的對話者或聽眾的。或者人們如何用它來避免被欺騙並進行反駁的。」這裡,伯拉圖的出發點是將語法當作一種簡單的『忠誠探測器』。我們今天看上去也許不能理解。但它卻表現了古希臘人敢想別人所不敢想的性格。當伯拉圖與詭辯學者對話時,他發現自己應該建立一套語言理論以防止對手的詭辯。於是,他開始討論語言在多大程度上是出於習慣。亞里士多得則進一步引進了主語-謂語來分析句子(見De interpretatione),並在他的邏輯作品中談道:「這種分析已經發展成一種句子中各個術語是怎樣將意思組織在一起的理論。」
     不過,伯拉圖似乎失算了,後世大騙子的語法都十分出色。伯拉圖與亞里士多德也可以被看作是為了構造一種形而上學的技術來解釋和分析希臘語言而邁出的第一步。此後有大量的學者發明了各式各樣的語法成分,以及分析方法。到了羅馬時代,人們發現,正確的使用語法,與正確的說話已經不是一回事了。
 直到二十世紀末R、Guastini在「解譯(法律)」Interpretation(Legal)一文中談到語言的以下幾個因素使得法律根本無法得到準確的答案A)由於某些術語、短語的界線不明確因而引起了模糊概念;B)當某些詞所代表的意思多於一個時,從組義法的角度就很難決定哪個意思是當時需要的;C)句法上的模糊性,它是指當單詞在句子中可以有兩種以上的與其他單詞連接方式時所造成的模糊。人類的語言從說話者頭腦中動機的形成,變成有形的句子,對方接受這些信息前對於每個詞或字的固有的認識以及這些詞或字在他腦子中又連成怎樣的想法等,沒有一樣能確定。可以說是幾個不確定的因素的連乘。
在J·S·Gunn與R·D·Eagleson合著的『回顧語言』Survey of Language的A Des**tion of English in the Mordern Period一節中,作者是這樣談論英國
語法的:「在依麗莎白時代,隨著對本國話信心的增長以及重新將英語看做是一種適合傳載知識和文化的語言,越來越多的人希望編製它的語法。但那時產生的語法有兩種極為明顯的傾向。首先,從整體上講,它並沒有試圖將英語分析或描繪成一種具有自己主權和特色的語言。相反,對於英語的描述完全模仿和受制於當時的拉丁語,接受它的分類,採用它的術語。這種做法充滿矛盾,因為拉丁語和英語相距甚遠,在結構上又截然不同。不僅如此,堅持這種立場的學者無疑會感覺英語並不像實際上的英語那樣完美。當人們硬讓英語適應拉丁語的時候,自然『缺點』就會被發現。」此後,Dryden與其他一些人開始對語言進行改革。辭彙被更新,不正確的發音被剔除,莎士比亞和Milton的作品被糾正!支持這個運動的人有Swift,Addison,和Steele。
要不是因為1714年安娜女王的逝世使這些人失去了宮廷的支持,他們的計劃就已經得逞了。不過,即使他們的主張能夠繼續,也將會是矛盾重重。因為人們弄不清楚什麼是標準。Priestley(1761)從科技的角度出發採用了拉丁語的語法形式。(我們知道,當時一切科技用語都是拉丁文的,英語還沒有出現科技辭彙。) Buchanan(1762)則強調如何適用於教學工作。作為一名主教,Lowth(1762)則要求尋找一種普遍存在的語法,它的規律在英語的各個方面都是絕對『正確』的。此外,具有各種能力的神職人員、紳士、學者、業餘哲學家還有其他受過教育的人也攪和進來。他們僅有一點是相同的;大家都認為自己正確。到了1850年的時候,已經有了二百多種語法公開發表,雖然爭論不休,但是他們的共同點是希望有秩序和條理。
雖然十八世紀的語法學家們受到來自相互之間,已及後來的學者的各種攻擊,但是,應該承認,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有著高尚的目的。他們真心地希望對於他們不喜歡的事物進行改革。但是,在談到語法的時候我們無法證明某種語法從根本上比另一種語法更好。我們所能夠做的僅僅是記錄那些還在被人們使用的語法。被人們用得最多的語法就被認為是正確的;加之,如果每個人都因同一目的而使用它,那麼,在交流的時候就不該出現重大的錯誤和混淆。其實,在任何語言中的語法都是一種任意的慣例,並非邏輯。我們找不出任何理由認為這種或那種語法是正確還是不正確的。因此,只有傻瓜才談論『正確』,只有傻瓜才認為世界上會有絕對標準的語法,才會認為有最純粹的,將被所有語言所接受的語法。無論如何,怎樣使用語言是各人的權利而非一小撮語法學家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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