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問題 尊重個人自由
在我開山建寺的過程,人事問題也應該是其中的一個困難。例如,有一些男眾
上山出家,甚至有的父母把他們幼小的兒童送來山上入道為沙彌;日子一久,他們
長大了,必須服兵役。可是他一去當兵,就不再回來了。
也有的年輕人,由於開山建設,必須出坡做苦工,他不堪勞累,也不告而別了。
也有年輕人,跟父母抗議·說他要回家,不願意過著清茶淡飯、持守佛門戒規的生
活。雖然這樣的人數不多,但在一個教團裡,有幾個這樣的分子,也總會影響一些
人,讓團體難安。在我認為,所謂「鐵打常住流水僧」,信仰是自由的,他們要去
就去,要留就留,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後來,甚至於有人要回家的,我派人幫他們搬運行李,替他買一張火車票,叫
人幫他送上車,讓他們回家。也有的人要回家,父母不準,我幫他跟父母說情。因
為出家修道,必須要有出家的性格,沒有出家的性格,讓他在這個教團裡,等於濫
竽充數,對教團也不利。
所以,我解決人事的困難,大多尊重他的自由,隨緣放下,各適其所,大家也
就相安無事。相安無事,不就解決困難了嗎?至少他們回到社會,具有那麼一點佛
法的基礎,也學到那麼一點謀生的能量,雖然沒有成就他一生的事業,我為他種下
一個做人的基本道德觀念,我對社會也算有一點貢獻吧?
二〇〇二年,我在日本剛成立的本棲寺裡,接到台灣打來的電話,說我建立的
玉佛樓高齋堂,起火焚燒。當然在電話裡,我交代他們趕快請消防隊幫忙滅火。過
了不久,從台灣又打來電話,說消防隊指示不能救火,恐怕開窗、開門,火勢會更
加蔓延·讓它關起來悶燒,就沒事了。
這也不要緊,那只是放置法寶經書的庫房燒毀,佛書燒了,我可以再印刷;房
屋燒了,我可以再重建。但現在回憶起來,為什麼消防隊員你見火不救呢?我也
曾經捐助過消防車,也贊助過消防隊,但是到了我需要消防人員的時候,他們卻
置身事外呢?我至今百思不解。雖然增加我一點經濟上的損失,但我們一樣的弘
法利生,一樣的推動佛教的發展,熱忱並沒有減少,這場火災,不會燒掉我們的
信心。
後來,佛光山的徒眾粗心大意,在山下馬路外的一塊農業土地上,臨時搭建的
一個鐵皮屋,裡面堆放了一些桌椅、書籍、雜物,不知道什麼原因,也忽然起火焚
燒。這原本也是一件小事,是一個閒置的倉庫,很快的也把火勢撲滅了,沒有影響
隔壁的土地,也沒有影響別人。可是第二天報紙上,斗大的標題「佛光山失火焚
燒」,讓人憂目驚心。難道,佛光山失火焚燒,你們才快樂嗎?才歡喜嗎?我們受
到社會給予不公平的誣蔑、踐踏。社會對佛教產生錯誤的認知,大概就是我們最大
的困難了。
儘管我們心中雖有不平,但我們不灰心、不喪志,一樣為社會大眾服務。等於
開山早期,因為沒有經驗·滂沱大雨,不斷把已經填補的砂石沖走,沒有關係·沖走了我再
填。已經快要完成的放生池堤岸,也被大水沖毀,沒有關係,我可以再加
強重建。所有困難,只要你堅持不懈,只要你鍥而不捨,什麼困難·也就不是困難
了。再說,所謂菩薩「發菩提心,立堅固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就是困難,
也把它視為磨鍊我們的機會,是我們的增上因緣。
台灣是一個民風淳樸、民間宗教普及的地方,佛教在台灣也受民間宗教的肯
定,但是在台灣,佛教的歷史並不很長。最早,鄭成功的母親在台南建了開元寺,
可以說是最早的寺院;福建一位樹壁禪師,帶了湄洲媽祖像渡海來台,開創了北
港朝天宮;台北艋舺龍山寺供奉觀世音菩薩、清水祖師等等,可以說,台灣神道
教的起源都與佛教有因緣,因此,他們也都非常禮遇佛教寺院。而佛教會,也經
常在宗教法上與政府力抗爭取,以保護神道廟的利益,大家彼此和諧相處。不過,
有幾件在台灣佛教史上具有歷史意義,也是讓台灣與國際接軌的大事件,應該要
讓大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