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律師虔心朗讀 舅父星雲大師全集(貧僧有話要說)二十一說(B)
這些法語裡,貧僧沒有更改過去傳統出家精神的意涵,一個出家人本來就要依止一個常住,好好安心辦道。在佛光山,因應社會結構的改變,是到最近十年,才改為五點半早覺。在此之前,全山大眾早晨四點半起床·五點禮佛做早課Ô六點鐘過堂,七點鐘在教室聽講學。四個半小時後,聽板聲十一點半過堂用齋,飯後跑香,稍微休息一個小時,下午一點半到三點半繼續上課。然後出坡服務一小時,四點半盥洗、用藥石(晚餐)。
晚上七點自修複習,九點鐘晚課拜願Ô晚上十點,在鐘鼓聲之下養靜睡眠。星期六、
星期天,人來客去,除了上課以外,還要分班去接待客人參觀、服務三餐,為大家典座行堂分食。有時候,外請的老師只有在禮拜六、禮拜天才有時間前來授課。經常在教室裡,老師一來就是一整天的課程,甚至把晚上自修的時間,都用來講學。解門之外,行門修持有:抄經、打坐、朝山,二六時中,佛聲不斷。雖然外面也有人批評我們,但貧僧覺得,想問批評我們的人:你們能每天在教室裡面坐六到八個小時上課嗎?你們能每天三餐過堂,成年累月的一飯一菜嗎?飯前飯後念〈供養咒〉、〈結齋偈〉,至少要花一小時吃一頓飯,你們能做到嗎?你們能可以每天早上四點半起床,晚上十點鐘休息嗎?你們能每日早晚功課·隨著鐘鼓板聲作息嗎?你們能為常住出坡辛勞,不會埋怨嗎?但佛光山所有的僧眾們,每天為佛教、為大眾服務,儘管如此忙碌,忙得很開心,忙得很有意義,每個人幾乎都笑逐顏開,天天好似過年。
集體創作 強調制度領導
如果我做貧僧的話,佛光山所有的徒眾一千餘人,他們也應該都叫貧僧。其實,你問他們有錢沒有錢,可能他們說沒有,但你問他們生活得歡喜不歡喜,他們必然會告訴你生活得非常歡喜安然。不然,為什麼要出家做「貧僧』呢?不僅如此,為了樹立佛光山的宗風思想,維護山門綱常紀律,貧僧也為徒眾立下「佛光山十二條門規」,作為四眾弟子依此修道的準則。這十二條門規是: 一、不違期剃染;二、不私建道場;
三、不夜宿俗家;四、不私交信者;
五、不共財往來;六、不私自募緣;
七、不染汙僧倫;八、不私自請託;
九、不私收徒眾;十、不私置產業;
十一、不私蓄金錢;十二、不私造飲食。
在佛教裡,這些規矩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不容易。因為,佛光山不是個人,而是一個教團,佛光人的作為,不能只為個人求安樂。凡有所作,都要想到團體、大眾,都要顧及團隊精神,要有「大我」的觀念。大眾依共同法則、共同制度、共同所信、共同所依,共同的自由,作為行事的準則,這就是所謂「集體創作,制度領導,非佛不作,唯法所依」。
後來,跟隨貧僧的徒眾、信徒漸漸增多,想到台灣大學的師生都自稱「台大人」、文化大學的華岡師生也稱「華岡人」,因此,凡與佛光山有緣的人,都應可以稱為「佛光人」。
為了建立大家的共識,於是貧僧又陸續立了「怎樣做個佛光人」十八講·讓僧信大眾對於佛光山的宗旨、目標、道風、守則,有一個深切的認識。十八講的內容,可以參閱《人間佛教系列·佛光與教團》
仗佛光明 成就歸於大眾
我也告訴徒眾,凡事要抱持著「光榮歸於佛陀,成就歸於大眾,利益歸於常住,功德歸於信徒」的精神行事。
所謂「光榮歸於佛陀」,指的是雖然佛光山大眾人多共事,但是個人不可爭功
不可執著,要隨喜隨眾,一切的光榮都是集體創作、仗佛光明而有。「成就歸於大眾」指的是,佛光山創辦的佛教事業,都不是我們個人能力所及一切都是全體大眾共成的。
所謂「利益歸於常住」,在佛光山,一切都依佛陀建立「六和僧團」的理念而行事。「六和」是指戒和同遵(法制的平等)、利和同均(經濟的均衡)、見和同解(信仰的一致),身和同住(和樂的相處),口和無爭(語言的親切),意和同悅(心意的開展)。在佛光山常住裡,雖然個人不富有·但也沒有人為生活憂心,無論衣、食、住、行、生病、旅行參學等,一切都有常住照顧,因為不私蓄、不佔有,可以說是無憂無慮的佛國淨土了。
而「功德歸於信徒」則是說信徒在這裡發心、修行、奉獻、護持·一切的緣分、功德都應該有他們一份。
以上種種說來,其實說我是「貧僧」,除了金錢,這許多的思想、理念、制度,
甚至三好、四給、五和、六度……都是我的財富法寶。若要問貧僧的管理學是什麼?實在說,貧僧的管理學就是在大雄寶殿的規矩裡,在禪淨法堂的法制裡,在典座齋堂的發心裡·在勞動出坡的作務裡,在人我關係的和諧裡·在佛法正信的悟道裡。我希望佛光山適當的貧窮·過清貧的生活,這就是中道的管理學·除此之外·貧僧
還有什麼管理學呢?所謂「有佛法就有辦法」,有了佛法,又怎麼會去怨天尤人、慨嘆自己呢?
原來世間上不是以有錢、無錢來論貧窮富有,貧`富,還是在心裡上的感受。
行文至此,對於自古以來在大陸叢林裡流行的「貧僧」兩個字,貧而不貧·自然也
就理所當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