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五次不出庭,谷歌殺妻男能夠逍遙法外?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24-2-8 01: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

  震驚全美的矽谷華人殺妻案不僅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也在社會上引發了一系列關於法律、心理和人性的思考。今天我受邀藉此機會,就本案談談大家關心的這些話題。

         大家首先關注的是本案在法律方面的進展和疑問,下來我將介紹關於本案的最新消息並就大家所關心的問題予以分析和解答。

            最新消息表明,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明確表示:不會讓本案嫌疑人(簡稱矽谷男)再去殘殺另外一個人。態度非常明確,非常堅決。不希望他出來再殘害另外一個人的意思就是,這輩子也不會讓他出來,一定要把他打入18層地獄,永世不見天日。

            那麼,法律是否給於檢察官這個權力,檢察官的說法是否有法律依據?根據《加州刑法》第187條規定,他被檢控一級謀殺罪,如果他被檢控一級謀殺罪,他的刑期可能是25年到無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會被判處死刑。

           那麼,什麼情況屬情節嚴重呢?就本案來說,第一個情節嚴重是:他用非常殘忍的方式把老婆打死,不像人家說的一時失手,只是甩了一巴掌,用力過猛打中要害,把人打死了。對於這種過失情況,本案顯然是不同的。因為他是一拳一拳把自己老婆打死的,手都打腫了,這是一種最殘忍、最痛苦、喪盡天良的方式,這就是法律上的所謂折磨,屬於情節嚴重。

       本案中第二個嚴重情節就是,他老婆是在被信任的人、親密的人、熟人打死的。他老婆怎麼也想不到,一個平時開口閉口說愛我的老公,溫文爾雅,居然對自己痛下殺手。也就是說,他老婆在被誤導、無法預料的情況下被打死的。如他老婆不被誤導,知道危險,做個流浪漢也不會回家的。

     第三個嚴重情節就是他老婆是在常人認為最安全最溫馨的家裡被打死的,她絕對想不到會在家裡遇害,她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打死的。


  所以就本案來說,目前至少有三個嚴重情節,那麼依據刑法規定,他的刑期可能是兩種情況,一是無期徒刑,不可假釋;另一種就可能是死刑。

      加州雖然20年沒有執行過死刑,但是判決是有死刑的,只不過沒有執行。沒有執行死刑與沒有判死刑是兩回事。沒執行死刑可能是有的人沒熬到執行死刑的那天就先死了,能熬到還是可能被執行的。

     結合上面的分析,從法律依據層面看,法律是允許檢察官做出這樣的檢控的,法律是支持檢察官對他的量刑定罪的指控的。

      

關於本案目前進展出現的狀況,他現在五次沒出庭,有人擔心,這事會不了了之了?這事不會不了了之,石頭扔上去總會掉下來的,只是遲早輕重的問題。雖我不知道他不出庭理由是什麼,但我可大膽合理的預測,他的理由是他精神狀態不正常。但不正常並不等同於殺人時精神不正常。

          有人說,如果他五次六次繼續不出庭,能把他怎麼滴?按照法律程序,法律是可以把他怎麼滴的。接下來,檢察官會安排一個精神鑒定程序,來鑒定他是不是真有精神問題。嫌疑人一方也有權以精神問題提出證人和辯解。然後法官就會為此開聽證會,雙方專家證人就會在聽證會上相互辯論,法官就會做出裁判。

                其實很多法官一般一眼就能看出來這個理由是真是假。有人會擔心,萬一法官認為他真的精神不正常,不能走法律程序,他是不是就沒事了,無罪釋放逍遙法外了?想的美!

     真是精神不正常,法官就會裁定精神不正常,他就得去精神病院,不能回家,住精神病院跟坐牢是一樣的,坐牢至少是正常人,但正常人住精神病院很快就會變成精神病。

       如法官裁定他精神正常可以出庭,但他以當時殺人時精神不正常,當時精神錯亂,會不會因為這理由逃脫髮網?答案一樣是:想的美!因為如果以精神病發作為理由來做辯護,首先要證明有精神病史,矽谷男全國名校畢業,高學歷,他有精神病還讀那麼好的學校,念那麼多書,定期給員工做精神檢查的谷歌還歡迎精神病人去工作?所以他不能證明他有精神病史。相反,檢察官可證明他沒有精神病史。可見精神病史是他首先要承擔的舉證責任。

退一步講,即使他證明他有精神病史,他還要進一步證明,他殺人的時間恰好在精神病發作時發生的。因為精神病不是24小時連續發作的,有的一月、三個月才發生一次。除此之外,他要證明,殺人的行為是因為精神病引發導致的,這幾乎是不能證明的,因為精神病史都沒有。

    從統計學的角度,精神病作為辯護理由,逃脫罪名的比例只有2%。有人擔心,他萬一成功了,他就可以回家了,答案還是一樣,想的美,他最後還得進精神病院。跟精神病住一起,睡到半夜,被精神病人拿床單勒死也有可能。雖然通過精神病作為理由有可能逃脫罪名的,但得進精神病院。

       以上是從法律層面對該案的分析,下來我從人情世故、人性的方面來談談本案給我們的啟示。

         據統計,美國兇殺案70%是夫妻之間的,是殺人裡面最常見的,比例最高的。為什麼呢?原因很簡單,別人不認識你,為什麼要殺你呢?沒有理由,所以殺人大部分都是認識的,而且是因有太多的恩怨情仇。覺得你把我騙了,把我忽悠了,玩弄了,換句話說,更多的是為情殺人。為了情,為了性,為了功利,就是這樣。

       這類案件的發生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也是有其深厚的心理和文化原因的。

           首先,移民本身不穩定,在一起也好,處男朋友也好,結婚也好,功利性都很強,在國內沒地住,還可以回家跟媽住不用交房租,而在美國的,沒有任何家庭依靠。功利性的結合的關係註定是不健康、不穩定的。

              其次是身份問題,在美國,很多人,不論男女,拿身體換身份,拿身體換身份也沒關係,生存第一,那麼即使要換,要把話說明白,不能騙人家的感情。你跟他講說:我呢其實看不上你,不是我看不上你,沒有人能看上你,但我現在辦身份,我呢可以陪你一陣子,中就中,不中就不中,辦好身份我就走了。雖然這話聽了很難聽,難聽歸難聽,至少你現在知道我沒忽悠你啊,你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不願意。儘管任何詐騙都有風險,但一定不要騙感情。就如現在中國脫口秀演員楊波的新聞一樣,反正他想你是女粉絲,我是小明星,反正你喜歡我,我來者不拒,和女粉絲去海邊散步、還親嘴,他覺得親完就算了,結果女粉絲要他選擇,還血淚控訴,千字長文,搞得他前途盡毀,女朋友也跑了。這種結果的原因就是他想占的便宜,所以人不能騙人,更不能騙人的感情。這也是佛教五戒里重要的一戒——不妄,就是不能欺騙。如果他對粉絲說:小姑娘長的不錯,我來者不拒,但是我不愛你,我也不可能和女友分手,我們一起很多年了,你如果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拉倒,至少把話說清楚,事情不至於此。所以都市裡的這點事,女的拿身體換身份,男的拿各種花言巧語騙炮,結果騙到最後都死的很慘。

  所以,總結一句話,就是佛教中說的,不要妄語,不忽悠、不欺騙,這種悲劇才不會發生。

            再次,從現在的年輕人的心理思維和性情上看,尤其是理工男,很多人覺得他們智商高,但偏偏就是人性涼薄,外面的傳言這男的多愛這女的,他不是愛這個女的,他愛他自己,其實一個女的喜歡你,你一眼就能看出的,那眼神是不一樣的。可他覺得,我高大,聰明,有錢,我讀這麼多書,我爸也是做官的,你有什麼理由不喜歡我,人家女的不喜歡你,他就受不了。就像那個李玟,老娘長的好看又年輕,又有錢,你個老混混,憑什麼看不上我搞小三,李玟想不通自殺,矽谷男想不通打死老婆。說到底,奉勸大家的是,哪怕你再有錢,再有勢,長得再帥,不代表別人必須喜歡你。要對他人有一個基本的尊重,對人要有基本的溫暖。不要認為你一定要愛我,不要把這事當成平日的考試,你不愛我就是我的失敗,把任何事情當成一個競爭,當成比賽。不是這樣的,人與人之間,有人有緣,有人沒有,不要死拉硬扯,拉到最後,就這個結果。

           最後,從文化的角度看,我們文化里宣揚的那些對待感情的方式也是不可取的。就像流行歌曲《西海情歌》《披著羊皮的狼》唱的那樣,都是人家不要,你死纏爛打,趁人家不注意偷偷親兩口,這不是性騷擾、不是性侵嗎?結果唱出來還覺得自己多麼痴情,多麼委屈。這種宣傳文化就是賴皮文化,性騷擾文化。西海情歌里你為什麼讓我找不到?,當然讓你找不到,我不喜歡你啊,因此這些歌害人不淺。當然我是很喜歡刀郎的,只不過這種死纏爛打不要臉的文化把人害死了。

    所以,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就是彼此尊重,在一起就珍惜,不在一起就灑脫分開,不然就會發生人生悲劇。


        今天我掏心掏肺的跟大家分享,目的就是讓這種悲劇不再發生,讓人生平安和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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