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從鄭爽翻盤看在如何在美國爭撫養權?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21-4-7 13: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

今天不得了了,江湖上又出大事兒了,鄭爽和張恆爭孩子撫養權的事情在法庭如火如荼的展開了。這種庭審眼見為實耳聽為實,今天給大家講一講在美國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怎麼判的。我們先來看看今天法庭上發生了什麼: 
 
從張恆鄭爽第二次庭審看雙方和雙方律師智商互斗 
鄭爽張恆撫養權案昨日二審開庭,比起第一次開庭,這次張恆鄭爽兩個人的戰役更是非常激烈。第二場庭審現場,雙方起了不少爭執,由於張恆說話同時使用中文及英語表達,翻譯比較亂就算了,鄭爽律師要求張恆用中文念,律師卻用英文念,雙方說著說著就變成中英文夾雜著的爭吵。不僅如此,張恆及鄭爽律師多次同時說話,還有不少鄭爽的粉絲亂入打擾、幫著鄭爽吵架,法官一直都在努力控制場面,但庭審現場仍然亂鬨哄的。能夠獲得的信息大概也都和孩子關係不大。比如我們來看一下下面三個方面,我們來看看他們的對話,有的在互相揭露人設,有的在互相詢問和解釋,看似和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有關係,實際上全是在浪費時間: 
第一方面在庭審中鄭爽的律師提出張恆曾威脅過鄭爽,發消息給鄭爽稱「打死你」將近有100次,還有「閉嘴、fku」等髒話,看上去對爽子很粗魯。然後張恆久辯解他從來沒有威脅過鄭爽,說什麼自己是喝醉了,不知道做了什麼,而且「打死你」這句話是朋友之間的玩笑話,反而是他全家都受到了鄭爽全家的生命威脅。然後呢對於張恆的解釋,鄭爽律師說聊天記錄里能看出來鄭爽很怕張恆,比如什麼「張恆我真的很害怕你」啊,張恆則否認說「不是」。接著鄭爽律師繼續提問,「鄭爽說想跟你討論一件事情對不對?同時在裡面她提到很害怕見到你對不對?」張恆說「對」,但思考了一下又改了口,表示「鄭爽說的話沒有邏輯性,我看不懂她說的什麼,所以我從來沒有回復過她。」雙方各執一詞的糾結著兩個人的感情和張恆的人設,本想為爭奪孩子撫養權加分兒,但是他們不知道美國的法律在判孩子的撫養權方面,和他們揭露的什麼家暴啊性格問題啊沒有必然的決定性。 
第二個方面在法庭中鄭爽律師問道,小孩出生后在微信聯繫未果的情況下,張恆為何沒有嘗試通過郵件、電話等方式聯繫鄭爽?張恆說鄭爽作為一個媽媽,主動了解孩子的信息是最基本的責任和義務。張恆還強調,他在2019年期間一直保持和鄭爽一家人的聯繫,但鄭爽家人卻試圖棄養孩子。大概意思就是說鄭爽從一開始就不想要孩子,一個不想要孩子不愛孩子的人怎麼給孩子撫養成人,怎麼給孩子一個充滿愛的成長環境呢,等於說又在自己的想象中給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找理由。 
第三個方面呢是說在這次庭審中,張恆爆料自己的兒子見到鄭爽哭了40多分鐘,被孩子的育嬰師打臉育兒師稱鄭爽跟孩子相處挺好,張恆撒謊。張恆說這個話的意思呢,就說是孩子見到媽媽就哭,說明孩子不喜歡鄭爽,一個孩子見到一個人哭,就說明打心裡不喜歡她,也是想多拿到一些孩子的撫養權。總得來說,我們通過這些信息來看第二次庭審過程對鄭爽極為有利,與第一次庭審可謂180度大反轉!但法官對鄭爽律師提問方式不滿意,認為他應該直接提問「是或不是」的問題,而不是講解信息。還是我們說的無論鄭爽律師與張恆如何過度開撕的戲碼,法官都認為他們在無效耗費時間,對孩子撫養權判斷也無任何幫助。接下來劉律師給大家說說重點,看看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我們究竟要把出庭的發言重點放在什麼地方,法官究竟會考慮哪些因素? 
從第二次庭審看美國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關鍵要點: 
可以說今天庭審表現鄭爽律師表現的不好,今天是鄭爽律師的交叉詢問,律師上庭不需要氣勢洶洶,不需要把對方當敵人要踹死他,他是鄭爽的敵人不是你的敵人,可以說早晨的時間完全浪費了,有一種可能會不會鄭爽和律師說不管今天輸贏,我今天的目的就是讓張恆變成張不爽。今天的案子是小孩子撫養權的案子,鄭爽的律師要證明張恆作為爸爸家暴發脾氣虐待不合格,但是他不知道在美國法庭這個雖然是考量,但是不是重要的考量。只要牽扯到小孩子的監護權,法官是很清楚的,法官不是要聽夫妻雙發互噴,誰壞誰陰險,作為法官他要聽的是小孩跟誰過的時間長,張恆還是鄭爽,和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小孩子在哪裡住並且環境如何,作為律師要抓住關鍵點。美國很少說判給爸爸,媽媽不能看小孩,即便媽媽有神經病,也是要有權利去看孩子的,哪怕有神經病也可以監護下去看,你有法律權利去看你的孩子。法官不會說小孩子全都給張恆或者鄭爽,而另一方不允許看望。這個案子活生生被雙方律師打壞了了。法官不會完全向著某一方,最好不要上庭,如果非要上庭也可以,但是美國的法官絕對不會出現一方不能看小孩的情況,可能某一方得到70%,另外一方得到30%,現在互相揭示老底是沒有用的,說什麼張恆喝酒威脅,律師完全失控還讓張恆解釋,律師應該提示張恆只需要回答先不要解釋。鄭爽律師說張恆家暴酗酒和威脅,從鄭爽律師的角度就要說他不是好父親是個無賴,在小孩子的監護權里不是你賦予的,不要花一上午去揭露張恆的生活問題。鄭爽的律師讓張恆沒辦法閉嘴,居然連都沒法控制住張恆讓他閉嘴,鄭爽裝瘋賣傻,現在讓法官覺得我真傻,如何讓法官覺得自己傻呢?就是請個傻律師,這是其實是個套路。我代理過很多演藝圈的人,他們的智商很厲害才能當演員,鄭爽什麼說自己神經病啊剃光頭啊其實都是套路,我故意弄個傻瓜,讓法官覺得鄭爽是真的傻,來了一對兒傻瓜,讓法官不把小孩給她撫養。在加州洛杉磯和三藩市有很多華人,我做過很多家事案件尤其是爭奪小孩子撫養權的,加州的撫養權是父母雙方一人一半,很多人覺得女性會佔便宜,之前會是這樣,法官有傾向於女方多一些,我個人覺得是道理的,因為女性生育孩子的一方,女性對孩子的熱愛關心和牽掛從生理的層面比父親多很多。一個女性生幾個孩子可以打死個七個八個很了不起了,不會再生了,一個男的可以生一百個小孩子。男的是毒販女的是妓女也可以爭奪一部分孩子的撫養權,法官不希望孩子在純粹的單親環境中生長的,在這種極端情況下也會得到的。我給大家一句忠告對男人,你可能不喜歡你的老婆,無論有什麼缺點,婆媳關係差或者胖或者丑或者懶,但是全世界你不可能找到第二個女人愛你的小孩子像她的媽媽一樣了。關於小孩子撫養權法官會怎麼看,撫養費是由撫養權決定的,並不是倒過來的,所以很多人說我有錢所以我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是不對的。有權才有錢,你的權利越多對方越少,對方就要付錢給你。先決定撫養權再決定撫養費,怎麼決定?這裡有個公式,你把撫養權輸入進去,你們的收入情況,之前是否有孩子要養,立刻會跳出來誰付給誰,誰要付給誰多少錢。撫養權由什麼決定呢,這個和中國一樣先陞官再發財,不會說先發財再陞官,發財不一定陞官,不陞官也不能發財。撫養權法官這樣子看,要看怎麼對小孩子更好,這個是唯一的一個決定因素,起點是每個人一半一半,傾斜因素包括父母雙方是否有重大的品格問題影響孩子成長,比如酗酒不是孩子好的榜樣,鄭爽也是半斤八兩,也是個神經病,要剪頭髮要自殺,情緒不穩定,不自殺就是來嚇唬人;還要看雙方的條件,比如居住情況,很多時候分一三五和二四六,或者是小孩子和其中一方住,另外一方可以探視多少個小時,並不是因為錢少你就吃虧,先決定撫養權再決定撫養費,不會因為某一方有錢而認為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不會因為你錢少而得不到孩子的撫養權,要看怎麼能讓孩子成長得更好,不是錢說話。從這個角度來說美國司法還是非常好的。這個事情語重心長再三囑咐,完全沒必要為了孩子的撫養權打的頭破血流,把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錢花在孩子的身上,不要把錢給律師。律師的小孩子不需要你養,你的小孩子需要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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