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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衛視把人當猴耍,害死了高以翔 - 四大罪狀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11-28 09: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浙江衛視把人當猴耍,害死了高以翔 - 四大罪狀 
 
高以翔不是猝死,是被害死的! 浙江衛視太無恥, 別人的生死在他們眼中只是一個賣點,節目整的越瘋狂,越極端,收視率越高,賺的也就越多。浙江衛視發聲明說「我們會深刻反思原因,對節目錄製環節進行全面檢查」,說的比唱的好聽,那為什麼不在人死前就做好預防保護措施?原因有二,一是疏忽,二是故意,因為這類節目本質就是耍猴,高以翔就是「猴」,不是看你成功,而是看你出醜,跑不動硬跑,爬不動硬爬,筋疲力盡,垂死掙扎,才有看頭。猴子出不了丑,那節目靠什麼博眼球?如果為了看完美,直接去看奧運就好了。 
 
浙江衛視四大罪狀如下: 
罪狀一:沒體檢 
不能做體檢! 如果做了后發現體能不達標,就不會讓他在節目中賣命了,就沒意思了。這是一個考驗體能的節目,所以在參加前,節目組首先要確定他體能可以撐下來,比如說他的耐力,彈跳力,爆發力等方面是否都符合標準。 
 
罪狀二:無告知風險 
要是全部極限運動的真相及風險都告訴了,哪還有嘉賓敢冒著生命危險來參加。 
 
罪狀三:無立刻喊停 
如果喊停了,就達不到節目效果,要的就是跑不動硬跑,爬不動硬爬,眼冒金星,口吐白沫。節目組如果覺得嘉賓不對勁,應立刻讓節目暫停,而不是等嘉賓喊停,喝醉酒的人都說自己沒醉,有時極度疲憊的狀況下,容易出現神經錯亂,再加上他常常聽見主持人在現場口播諸如「考驗」丶「耐力」丶「毅力」之類的台詞,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就算拼了命也要保持形象,也不會輕易放棄,形象是保持了,命也沒了。 
 
罪狀四:無第一時間搶救 
不能第一時間搶救!如果第一時間搶救,就沒有賣點了。高以翔倒下了,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不是衝上來救助,而是為了節目效果打算去「抓兩張面部表情」。 
 
說到底,為什麼說是浙江衛視害死了高以翔,還不是為了看他出醜,從中賺錢,表現好沒有看頭,表現再好也好不過奧運,看就看的就是你跑不動硬跑,爬不上去硬爬,各種出糗,把你當猴耍,逗得觀眾哈哈大笑。 
在觀眾的大笑聲中,小高離開了這個悲慘的世界。 
更何況,事發后,除了我和光頭徐崢公開發聲,其他明星全部裝傻,果然是「戲子無情,婊子無義」! 
 
各位看官評評理,您支持哪一點: 
A 高以翔當猴耍死了,浙江衛視是罪魁禍首 
B富貴險中求,高以翔自找的 
C 我還得靠浙江衛視賺錢,不敢說 
 
劉龍珠律師事務所洛杉磯分所  
電話:626-927-9009 地址:123 East Valley Blvd, #207, San Gabriel, CA 9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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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19-11-28 11:54
長跑也經常淬死,只能自己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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