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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尤其是拿到綠卡的人,指定要睡不著覺了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11-13 14:1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所有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尤其是拿到綠卡的人,指定要睡不著覺了

一,事實
11月8日移民局最新案件,如果政治庇護被懷疑作假,即使拿到綠卡,案件也會被重新開庭審理,意味著綠卡很有可能被取消。2011年5月,被發現的原因是一個做政治庇護的移民律師造假文件,欺騙美國政府而被檢控,扒出蘿蔔帶出泥,所有經該律師辦理過案件的客戶,都需要重新被審理。作為這位律師的客戶之一,雖然已經拿到綠卡,但現在綠卡申請也被要求重新審理,這意味著要重頭來過, 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申請證據不足,那麼綠卡就會被取消了。
事實關鍵點如下:
1. 律師先被聯邦檢察官檢控,還未被定罪
2. 在檢控之後,定罪之前,政治庇護通過並拿到綠卡
3. 拿到綠卡后,律師被定共謀移民欺詐罪
二, 法律
構成法院重新開庭的法律要求是evidence is material and was not previously available,指在批准綠卡時,影響是否給綠卡的重要證據並沒有。
1,什麼是 「重要證據」
Information is 「material」 when it has a 「natural tendency to affect the official decision」 of the adjudicator. 要求該訊息重要到有可能會影響法官的決定,意味著如果當時移民局有相關訊息時,綠卡肯定就拿不到了。本案中滿足此要求的證據如下:
(1)拿到綠卡時,還未被定罪
如果當時就被定罪了,那麼所有經該律師辦理過案件的客戶,都需要重新被審理
(2)時間點吻合
申請的時間點與律師作假的時間點吻合
(3)律師作假猖狂
在這期間律師作假的比例越大,申請政治庇護作假的可能性越高
2. 「在批准綠卡時不可獲得」 指什麼
The evidence could not have been discovered or presented at the former hearing. 以上三點重要訊息是在當時批准綠卡時都不知道,再知道是拿到綠卡之後的事情了。如果當時就被定罪了,再加上綠卡在作假的時間點申請,並且當時律師作假猖獗,大部分申請都是假的,所以綜合這三點,重新審理后綠卡不一定會給她。
三, 意義
1. 所有拿到綠卡的申請者,可能會失去綠卡
2. 還沒有拿到綠卡的申請者,申請難度加大
3.申請政治庇護的律師和中介,作假的可能性降低
4.因為政治庇護是華人移民美國的主要申請途徑之一,所以申請移民美國的華人會大量減少。
四,怎麼辦
1. 第一時間申請公民
如果通過政治庇護拿的綠卡,應立即申請公民,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2. 找對律師
如果在申請政治庇護的過程中,確保律師沒有黑歷史,不要被律師作假而受到連累
3. 確保溝通無誤
在政治庇護過程中不一定是作假,可能是律師與客戶之間溝通有問題,從而產生誤會

是不是所有申請政治庇護,就一定是作假的?
不知道,但我所知道的,沒有一個是真的。

劉龍珠律師事務所洛杉磯分所  
電話:626-927-9009 地址:123 East Valley Blvd, #207, San Gabriel, CA 9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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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19-11-14 04:44
你利用之,妖魔化中國,就算了?

除非向中國賠禮道歉賠償,否則中國不應該接受這些人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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