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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女子在美容易遭遇性騷擾,防範須有術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6-13 07: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劉龍珠律師說法:華人女子在美容易遭遇性騷擾,防範須有術
--------------轉載自僑報網


【僑報記者王珂瑩4月4日洛杉磯報道】亞洲女生因為皮膚白嫩再加上身材相比歐美人嬌小,所以在美國一直頗受歡迎。然而很多華人女性走在街上收到或多或少的語言騷擾時常發生。

華人女子在美容易遭遇性騷擾

記者根據3位遭遇過性騷擾的女生的經歷總結出一般華人女生受到騷擾分為兩種形式:言語騷擾、肢體觸碰還有環境場所騷擾。

小A說,有一天她穿著白色T恤配著牛仔短裙打算從聖蓋博市的希爾頓廣場走到全統廣場和朋友見面,明明是下午3點左右,天還大亮著,卻遭到了一個墨裔男子的尾隨。小A說:「那天我在希爾頓廣場辦完事就想著走到全統廣場找朋友匯合。走在路上的時候,就發現有一個墨裔男子騎著自行車在我身邊打轉。我當時在想白天他應該不敢做什麼,可能只是跟我一下就好了。沒想到整條路他都在跟著我,騎著自行車在我身邊繞了好幾圈,一直跟到全統廣場。我正準備給我男朋友打電話告訴他我到的時候,那個墨裔男子突然停在了我面前說:『Your so pretty. Can I have your number? (你真美,可以給我你的電話號碼嗎?)』我當時嚇壞了,當時正好有個朋友經過,我二話不說拉著朋友就走了。幸好當時有認識的人經過,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我給別人講這個事情的時候,有的朋友卻怪我自己穿著太暴露,要不然那個人為什麼要騷擾我。我真的是覺得這是強盜邏輯。一個人如果是個變態,我就算把自己包裹成粽子還是會被盯上不是嗎?為什麼這個社會只會告訴女生要穿得嚴實,不讓女生有追求美的權利,卻不教育男生不要隨便搭訕騷擾女生?」

相比B的語言騷擾,L則同時經歷了肢體和語言上的性騷擾。L說,她當時打Uber的時候也經歷過性騷擾,這也成了她日後考駕照的動力。她說:「我那時候剛來洛杉磯,哪裡都不熟,也沒什麼朋友。那天打算一個人去餐廳打包吃的拿回來吃。坐的Uber,司機是一個印度大叔。本來我是坐在後面,司機說坐後面不尊重人,讓我坐他旁邊副駕駛的位子上。我什麼都不懂,就聽他的坐在了旁邊。路上他一直跟我說他覺得中國女生多麼美,能娶到中國女生是多麼幸運的事。一邊說著他一邊開始問我多重,胸圍多少。當時我就覺得很噁心,手裡緊攥著手機,如果他對我做什麼我就報警。到了目的地后,那個司機突然摸著我說要不要進去陪我一起吃飯,一邊說著一邊往我身上靠。我很用力地推開他說不用了,告訴他我男朋友在飯店裡等我,然後就飛一般地跑下車逃進了餐廳。到了餐廳后我先跑進了衛生間鎖上門大哭,覺得剛剛經歷的一切又噁心又可怕。同時慶幸那個司機沒有鎖門,要不然我就完了。」

「那你有投訴嗎?」記者問道。

「當然有了。情緒平靜后,我就給Uber寫了很長的投訴反饋,陳述那個司機的所作所為,寫完我第二天就去DMV報名考筆試,不出一個月就拿到了駕照考上了車,從此能不打車就不打車,怕遇到第二個猥瑣的司機。」

相比起前兩位女生經歷過的陌生人的騷擾,小M則是受到了同學的騷擾。M說:「我之前上課老師要求做group project(小組活動),所以組員要經常私下見面討論。有一次,其中一個組員男生給我發信息說有個關於活動的問題需要和我討論,讓我晚上去他家。我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是想到都是同學,應該沒什麼問題。誰知道,到了他家后只有我和他在家,其他人都不在。我問他其他組員為什麼不在,他說他只叫了我,有的問題只想和我討論。說著他便開始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想不想留下來過夜之類的。我當時就覺得很噁心,好歹我學過跆拳道,他靠近我的時候我就狠狠地給了他一拳並且踢了他一腳,就逃出他家了。回到家后我給教授發了郵件,講述了這件事情。果然下節課教授重新發了組員名單把我放到了另一個組裡,而那個男生好像退課了,總之那件事後我再也沒有在課上見過他。以後小組討論我都是主張約在圖書館或者咖啡廳,一般如果有組員要求去家裡見面,我就會推脫掉變成視頻溝通。」

記者針對此類事情採訪了劉龍珠律師,劉龍珠律師說:「一般單純的語言騷擾尤其是在大街上女生被人調戲,一般不承擔法律責任。一般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對當事人進行不恰當肢體接觸,這個觸犯了刑法第243條,輕則罰款1000美金,坐牢一年,重則罰款1萬美金,坐牢4年。如果是被人進行尾隨,構成了加州刑法第646條:非法跟隨。輕罪最高行期6個月,重罪最高刑期5年。如果在車裡進行騷擾,會增加一條綁架罪,最高可獲刑無期徒刑。而且性犯罪記錄會跟隨罪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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