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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惡淫為首——明大女生剛剛起訴劉強東性侵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4-17 12: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經過 
劉強東曾在明尼蘇達州被檢控一級性侵的重罪,面臨30年牢刑。由於當事女生在第一次警察調查時說過劉強東沒有性侵,這成為檢方檢控劉強東的致命障礙,最終2018年12月21日檢方做出不起訴決定。 
美國時間2019年4月16日,當事女生提起了民事訴訟,狀告劉強東和京東,索賠逾5萬美元。 
 
為什麼刑事不檢控,民事還可以告? 
刑事定罪的證明標準為最高的「排除合理懷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檢察官必須提出足夠的證據,幾乎100%地證明犯罪可能性才能定罪,即使有0.01%可能被告是無罪的,也不能定罪。本案最終檢方認為存在疑點,最終不起訴。具體可參考劉龍珠律師之前的分析。https://www.toutiao.com/a1612547438346253 
 
但美國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是較低的「優勢證據(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只要求大於50%的可能性。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中,辛普森刑事無罪,但民事還是輸了官司,被罰賠償。 
 
因此,本案雖然刑事的100%達不到,但民事的50%還是有可能達到的!  
50%有可能達到嗎? 
有,但不大。 
原因如下: 
1. 該女生向警察表示過劉強東沒有性侵; 
2. 該女將劉強東帶回自己住所; 
3. 有人目擊該女生與劉強東舉止親密; 
4. 在為上車或是進房間之前,或者是劉強東洗澡時不向朋友求助逃走。 
 
綜上所述,女生告劉強東的民事訴訟凶多吉少。既然這樣,為什麼還告? 
ð 第一:為了錢。東哥是塊大肥肉,不咬可惜了。 
ð 第二:為了名節。性侵老娘,死也不放過你。 
ð 第三:為了面子。不告顯得我就是個碰瓷的婊子。 
各位看官,覺得是那種? 
 
 
劉龍珠律師  
微信:liulaw8  
電話:408-476-4669  
地址:Office #2, 18 S. 2nd St, San Jose, CA 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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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鵝漲價了 2019-4-17 21:27
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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