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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健傳銷致人死亡在美可構成過失殺人判十五年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9-1-3 11: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憑藉天價保健鞋墊和負離子衛生巾起家的百億保健帝國權健攤上事了,因丁香醫生的一篇文章《百億保健帝國權健,和它陰影下的中國家庭》對其傳銷模式的披露,以及無辜的四歲女孩周洋因放棄化療轉用權健「抗癌」產品,病情惡化死亡,還被權健拿來當成治療成功的典型的行為,讓無數知曉這個騙局的人憤怒。

根據天津市政府的微博「天津發布」顯示,權健涉嫌兩項罪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劉律師覺得很困惑,這兩條罪名就算並罰也不過七年,對於數以百萬計的受害民眾,尤其是那些付出無辜生命的家庭來說交代的過去嗎?


在美國,權健的行為不光構成犯罪,還有可能構成重罪。18 U.S. Code § 1112 – Manslaughter過失殺人中規定,過失殺人包括兩種,一種是激情殺人,還有一種是非自願的殺人,包括不是重罪的非法行為和沒有盡到審慎義務造成人死亡的合法行為。過失殺人在美最高可判15年。權健及其傳銷集團在明知道其所謂「抗癌」產品根本是個謊言還讓患者放棄治療選擇他們的治療產品,這不是赤裸裸的殺人是什麼,只是不痛不癢的傳銷罪和虛假廣告罪,能真正觸動到這個百億帝國嗎?公平正義哪去了?劉律師在這裡質問所有見證這場傳銷造成的慘劇還無動於衷的人,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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