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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問紅黃藍事件:針扎兒童不算輕傷,刀捅才算?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8-12-29 02: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劉龍珠, 法律, 紅黃藍, 虐童, 保護兒童


中國時間1228日,紅黃藍案被告人劉亞男以虐待被看護人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理由是幼童所受損傷均不構成輕微傷。

劉律師在這裡想問幾個問題。

第一,針扎不構成輕微傷,是不是要刀捅才行?

第二,針扎就是要讓孩子感覺到痛,痛到孩子不敢吵鬧反抗,難道這不算傷害嗎?

第三,對孩子造成的心理創傷算不算?這些孩子以後每晚被噩夢驚醒不敢睡覺,看到針就會瑟瑟發抖,這不是傷害嗎?

第四,4個兒童18個月平均一個兒童5個月不到,這個噩夢卻會跟著孩子一輩子,公平嗎?

第五,如果你也是孩子家長,你看到一年半的判決,你有沒有心理陰影?你會不會也和孩子一樣整夜做噩夢直冒冷汗?

第六,四個兒童被扎了,如果前五個問題不回答,其他億萬兒童能倖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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