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中秋節,吳秀波過得很糟心。
9月24日,中秋當天,女演員陳昱霖在朋友圈中放大招,透露自己和已婚演員吳秀波已有七年地下戀情,並稱吳秀波靠佛經給她洗腦。朋友圈截圖一經爆出,網友大呼吳秀波好男人人設崩塌:不只有老婆兒子養小三,小三還指控出小四和小五。一出好戲,堪比八點檔,最慘是媽媽粉心碎折腰,無數家庭「生計」困難。
「離婚律師」的法律責任
「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一堆小三,然而吳秀波違法了嗎?
答案是:不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構成重婚須有前後兩個「結婚」行為,一種情況是前後均為「法律婚姻」,即均辦理結婚登記;二是,先存在法律婚姻,后又存在「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的婚姻。需注意,如果僅是已婚者與他人同居,甚至生子,不構成重婚罪。
那麼「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如何得到認定呢?根據已有判例,法院通常會參考以下情形,如舉辦婚宴;以夫妻相稱或對外以夫妻自居,比如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本案中,顯然吳秀波並沒有給與「小三」法律上的名分。根據陳昱霖朋友圈的血淚控訴,同居八年,自己為吳秀波洗衣煲湯,委曲求全,最後換來的是吳秀波「只聞新人笑,不見舊人哭」,自己被無情拋棄。兩人雖有同居事實,但可想,吳秀波作為「絕世老男人」,不要說舉辦婚禮,根本不會對外稱除正房外的女性為(閨房之樂除外),圍觀群眾也不會智商下線,認為他二人是夫妻。因此,於法,從目前的事實很難認定吳秀波和陳昱霖存在「事實婚姻」。吳秀波,《離婚律師》沒有白演。
雖然波叔給不了「小三」陳昱霖「正室」之名,然而顯然「溫柔好男人」並非浪得虛名,找到「小四」、「小五」,滿足「小三」自己是正室的心理需求。更兼「小四」也非省油的燈,威脅、騷擾齊上陣,給足陳昱霖「正室」待遇。
婚姻只是一張紙嗎?
在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規定,只有經過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的,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受婚姻法保護。事實婚姻是無效婚姻,只在重婚罪的認定中予以考慮。
在美國
1.承認事實婚姻的州
美國承認事實婚姻的州有以下幾個:
賓夕法尼亞州,阿拉巴馬州,科羅拉多州,哥倫比亞特區,愛荷華州,堪薩斯州,蒙大拿州,新罕布希爾州,俄克拉何馬州,羅得島州,南卡羅來納州,德克薩斯州,猶他州,俄亥俄州和佛羅里達州。
2.美國加州
美國加州不承認事實婚姻,同中國一樣,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夫妻,就不受婚姻法保護。
3.美國紐約
紐約州也不承認事實婚姻——但是,美國個別州是承認事實婚姻的,因此,當一對男女在原住所州被承認了事實婚姻,他們搬到紐約州後繼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紐約州法院也非常願意承認他們的夫妻關係——紐約州承認外州認定的事實婚姻。
中國和加州均不承認事實婚姻,傳統觀念可能認為,登記結婚不過是一張紙,領證事小,酒席排場才事大。但是,領取結婚證一定是對於婚姻關係唯一的保證,因為在法律面前,婚姻就是一張紙——愛不需要,可是婚姻需要。
好男不跟女斗
十八歲,七年。對吳秀波來說,陳昱霖只是「too young too simple」。當陳昱霖對他言聽計從時,為他親手洗衣時,如影隨形照顧他時,吳秀波也許有過感動,但他沒有過對陳昱霖「玩弄於鼓掌」的得意和自信嗎?當說著「我們一輩子不會分開」的甜言蜜語,承諾「狗年生兩個孩子」時,沒有想過陳昱霖「天真愚蠢」以至相信這樣的空頭支票嗎?
可以肯定的是,吳秀波沒有想到被他玩弄於股掌七年的天真愚蠢的女人會背後插上一刀。這可是比女刀客張雨綺的刀致命了許多。
最後,希望不管是吳秀波,張秀波,還是李秀波,記住下面這段話:「無論你給一個女人什麼,你都會得到更多回報。你給她一個精子,她給你一個孩子;你給她一個房子,她給你一個家;你給她一堆食材,她給你一頓美餐;你給她一個微笑,她會給你整顆心。她會使你給她的東西放大和倍增,所以,你如果得罪她,那麼請準備好被她搞死!」
Whatever you give a woman, she will make greater. If you give
her sperm, she'll give you a baby. If you give her a house, she'll give you a
home. If you give her groceries, she'll give you a meal. If you give her a
smile, she'll give you her heart. She multiplies and enlarges what is given to
her. So, if you give her any crap, be ready to receive a ton of shit!
為什麼好男不跟女斗,因為鬥了也是死!
來源:劉龍珠律師,微信:lawyerlongliu,電話:(626)927-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