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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有可能因為劉強東事件被告嗎?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8-9-7 01: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三家美國律師事務所Rosen、Schall和Pomerantz昨日在官網公告,將調查京東是否涉嫌失實披露劉強東案情,進而使京東的投資者蒙受損失。其中Schall律所表示,損失超過10萬美元的投資者可參與調查和集體訴訟。美國劉龍珠律師事務所也正在準備,計劃對京東發起集體訴訟。

憑什麼可以告京東?
根據聯邦法律240.10b-5 Employment of manipulative and deceptive devices.
「To make any untrue statement of a material fact or to omit to state a material fact necessary in order to make the statements made, in the light of the circumstances under which they were made, not misleading」
說謊或者隱瞞重大、重要的訊息
(我們告阿里巴巴和馬雲也是同樣的條款)
京東發出來的聲明:「今天(9月2日),我們關注到微博上有些用戶在散布關於劉強東先生的一些不實傳言。特此聲明如下:劉強東先生在美國商務活動期間,遭遇到了失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他將按照原計劃繼續其行程。我們將針對不實報道或造謠行為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任何不當行為」(符合204.10b-5的 「To make any untrue statement of a material fact」) 而不是「我們劉總沒有不當行為」。兩句話的不同在於,前者是說警方調查結果,後者是京東自己的觀點。觀點是沒有問題的,觀點可以是對的也可以是錯的。然而,根據當地警察局官網上的記錄,上面寫的是「released pending complaint」,意思是已經被釋放但是等待被起訴。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就不會被等待起訴。換句話說,根本不是京東聲明裡面所說的經調查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相反,根據昨天(4日)曝光的警局報告,劉強東被建議起訴一級性侵的重罪。
京東的聲明讓投資人感覺不需要擔心,不需要拋售股票,劉總目前為止沒事。實際上,劉總目前為止是有事的,消息出來之後,京東股票跌將近6個點了。如果有人本身看到東哥被捕想要賣掉股票,看到京東的聲明之後,又沒賣,那麼他就因為這個聲明損失了6%的錢。也就是說,這個聲明是起到了誤導的作用,有歪曲事實的成分。

集體訴訟該怎麼做?
首先要說明的是,不管投資人現在在哪裡,不需要親自到美國。可以通過電話、視頻、微信等方式跟律師聯絡。其次,集體訴訟不需要成群結隊,只需要一個訴訟代表。這一個人就可以代表其他全部的受害人。所有起訴京東的官司會並成一個官司。所有訴訟代表裡面會選一個代表中的代表,代表是根據投資人的損失金額來選的;該代表所對應的律師也會成為所有律師的代表律師,就會成為「lead counsel」也就有了主導權。最後,集體訴訟是沒有一個訴訟額度的。損失10塊或者10萬塊都可以參加,只是最後的賠償額度會有所不同而已。

集體訴訟要先付律師費嗎?
對於集體訴訟的情況,投資人/訴訟代表目前不需要付一分錢的律師費。律師會在終審的時候向法庭申請律師費。最後法庭會根據律師所做的工作量以及工作難度,從和解金或者最後贏的裁決裡面扣取律師費。

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果?
根據以往經驗,這類官司最後都會和解,並且和解金額一般都會在千萬以上。
什麼條件可以成為集體訴訟的一員?
曾經持有京東的股票,有股票買賣記錄,並且因為京東的不實言論而遭受損失。


電話:(626)927-9009
微信:lawyerlongliu9
郵箱:office@theliu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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